這5省已出臺學校“退住宿費”細則!

近期,“能不能退住宿費”成為熱門話題之一。

此前,教育部已明確,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近日,四川、河北、陝西、浙江、寧夏等省份陸續出臺政策,將教育部意見落實。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廳官網發佈通知,將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

4月20日,四川省教育廳發佈通知,其中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寧夏回族自治區通知明確,已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學校須將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結算退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

在校住宿時間不足1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

陝西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4月27日發文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或學期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科學計算,合理清退。

浙江省教育廳官方微博4月30日發佈消息稱,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多餘部分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有省份已經開始著手退住宿費。

西安翻譯學院4月30日發佈通知,根據本學期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學校將退三個月住宿費。所有已交清本學期住宿費學生,按三個月住宿退費,按本學期住宿費標準的60%退費。未繳費的同學將按照2個月時間收取。此次退費將涉及2萬餘名學生,退費金額1700餘萬元。

這5省已出臺學校“退住宿費”細則!


來源:齊魯晚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