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被交警處罰竟‘侮辱’‘謾罵’

違停被交警處罰竟‘侮辱’‘謾罵’

2020年4月21日上午,黑龍江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牡大隊民警謝德平、趙樹峰在巡邏過程中,發現劉某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當事人只出示了駕駛證和行駛證正本,無法出示行駛證副本,且車輛沒有粘貼檢驗標誌,在告知其處罰依據和處理結果時,劉某侮辱、謾罵執勤民警,阻礙民警執法,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民警當場對其口頭傳喚,同時按照規定層級上報警情,局領導指示相關科室組織辦案民警對此案件進行處理。經調查,劉某對其實施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法對其處以行拘留拾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違停被交警處罰竟‘侮辱’‘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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