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農業協議》中水稻、小麥補貼政策的相關WTO規則

世貿組織《農業協議》中水稻、小麥補貼政策的相關WTO規則

中國將在2020年4月前,完成對水稻、小麥補貼政策的改革,以適應WTO相關規則。

WTO《農業協議》允許對農業的補貼一般分為三類:“綠箱”政策、“黃箱”政策和“藍箱”政策。根據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發布的2019年六方面強農惠農政策,在扶持種植業發展方面,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奶業振興行動、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農機深松整地、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生產者補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等。

一,對水稻、小麥補貼政策改革將加快

中國將執行WTO今年2月對中國農業補貼問題做出的不利裁決,並且中國也和訴訟提起方美國就執行時間達成了一致。中國將在2020年4月前,完成對水稻、小麥補貼政策的改革,以適應WTO相關規則。

2016年9月,美國向WTO提起訴訟,稱中國政府對稻穀、小麥和玉米生產所提供的補貼超過了中國對WTO的承諾。根據中國入世協議,中國對農產品提供的補貼金額,最高不得超過總產量價值的8.5%。

中國表示沒有違反這一限制,因為只有政府收購的糧食才能算作補貼糧食。世貿組織支持美國的觀點,即政府實施的最低收購價格導致整個市場的價格提高。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根據 WTO 的規定,發展中國家的補貼標準是不高於 10%,而中國作為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在加入 WTO 時做出了讓步,承諾不高於 8.5%,並未享受到發展中國家的待遇。

瑞士日內瓦時間 2019 年 2 月 28 日,世貿組織發佈美訴中國糧食補貼世貿爭端案專家組報告,認為中國對稻穀和小麥的補貼違規,對玉米的投訴則被駁回。

3月1日,中國商務部對此表示,將認真評估這一裁決,根據WTO爭端解決程序妥善處理。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對此發表談話並表示,專家組駁回了美方關於玉米補貼政策的訴請,中方對此表示歡迎。專家組未能支持中方關於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補貼水平計算的主張,中方對此表示遺憾。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強調,農業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政府對本國農業提供支持,保障農民收入,維護糧食安全,是各國的通行做法,也是世貿規則允許的。中國一貫尊重世貿規則,將認真評估專家組報告,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妥善處理,積極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穩定性,繼續以符合世貿規則的方式促進本國農業發展。

5月,中國駐WTO代表團向WTO爭端解決機構表示,中國尊重作為WTO成員的相關義務,將執行WTO的裁決。但是中國需要一個合理的執行期,中方已經就此與美方展開協商。最終,中美達成一致,中方承諾在2020年3月31日前執行WTO的裁決。

從世貿組織一個小組認同美國的指控內容來看,即中國在2012到2015年期間對小麥、秈稻以及粳稻種植戶提供過多補貼。當時美國有關機構的負責人稱,中國的過多支持導致美國農戶向中國出口產品的機會受到限制,期望中國很快遵守世貿義務。另據瞭解,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2016年9月份向世貿組織提出起訴,稱中國向農戶提供的補貼比世貿規則允許的金額多出近 1000 億美元,從而人為刺激農戶提高產量,導致全球價格下跌。

多年以來,中國已逐步兌現了加入 WTO 時的承諾,小麥、玉米、稻穀購銷市場基本上已全面放開。例如,2018 年 7 月,國家發改委相繼發佈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兩份文件,根據最新規定顯示,全面取消稻穀、小麥、玉米收購和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同時,在種植研發方面,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全國開放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更為開放的試點措施:將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的中方股比不低於 34%。

不過,對於我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及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苗)生產仍在負面清單中。

據悉,自我國加入世貿以來,隨著15年保護期的結束,中國對WTO承諾的對外開放在逐步兌現,在糧油市場,2016 年便開始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省市自貿區外商投資進行相關業務試點,包括取消糧食收購限制,以及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櫚油等食用油脂加工等。2017年年底這一試點措施進一步從沿海地區擴展至遼寧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等自貿區。

二,WTO允許的農業補貼政策

世界各國對農業都是允許補貼的,WTO規定是允許補貼的。發達國家可以補貼農業生產總值的5%,發展中國家可以補貼農業生產總值的10%,中國在談判的時候,最後談的結果是可以補貼農業生產總值的8.5%。這8.5%是指WTO規則中被稱作黃箱補貼這一部分,就是根據面積、根據農產品的產量、價格對它進行的補貼。

我們補貼很多在價格上,就要計入黃箱,黃箱是有限度的,不能超過8.5%。但是也可以轉換方式轉到綠箱去也可以。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黃箱和綠箱的區別,為了改善農產水利基礎設施,國家可以大量的投資在農村修水庫、建渠道、打機井,這樣的投入不計入農產品的成本,如果算補貼就是綠箱的,如果水庫建成,水渠修到你家門口,你要補貼水的價格,會直接影響農產品的價格,對水價的補貼就是黃箱的,要受限制。

三,《農業協議》允許對農業的補貼規則

世貿組織《農業協議》允許對農業的補貼一般分為三類:“綠箱”政策、“黃箱”政策和“藍箱”政策。

“綠箱”政策,指的是那些由政府提供的、其費用不轉嫁給消費者,並且對生產者不具有價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務計劃,成員方無須承擔削減義務的補貼,屬於可免於削減就放行的一類補貼。綠箱政策包括十二項,如用於糧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儲備補貼、農作物收入保險和自然災害救濟補貼等。

“黃箱”政策,是指那些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妨礙農產品自由貿易的政策措施,包括對種子、化肥、灌溉等農業投入品的補貼,對農產品營銷貸款補貼等。通常用綜合支持量來衡量“黃箱”政策的大小,允許發達國家對農業的“黃箱”補貼佔農業產值的5%,發展中國家為10%,中國為8.5%。我國農業補貼中的“黃箱”補貼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價格支持措施,即糧棉保護收購價格,二是農業生產資料補貼。

“藍箱”政策,是指對一些與限制生產計劃相關,不計入綜合支持量的補貼,成員方不須承擔削減義務。我國目前還沒有實施這類政策。

四,我們的農業補貼與美國差異在哪裡?

美國最新的農業法案是2014年發佈的,包括12部分,分別是:產品補貼、生態保護、貿易、營養、信貸、農村發展、科研推廣、林業、能源、園藝、作物保險、其他。產品補貼政策部分是最主要的。

產品補貼政策分為兩類:價格損失保障和農業風險保障。前者只考慮價格變化,單產是固定的;後者既考慮價格變化,也考慮單產變化。

價格損失保障,與原來的反週期補貼,以及我國的目標價格補貼,原理都是一樣的:國家事先制定一個目標價格,當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國家對農民進行補貼;補貼額是目標價格與市場價格之差,再乘以單產和麵積。原理簡單,但操作起來不那麼簡單,需要大量統計和計算:目標價格,一定5年不變;市場價格是全國全年的平均,單產是該農場基期5年平均值的90%,面積是該農場基期5年平均值的85%。按照這個公式,並不是當年生產出來的全部產品都享受補貼,而只是基期生產量的76.5%(90%乘以85%)。本來,按照世貿組織的定義,與價格變化掛鉤的補貼,屬於黃箱政策;而美國的這個政策,由於限定了產量(基期5年平均產量的76.5%),因此屬於藍箱政策。

農業風險保障不需要支付保費,也不涉及到任何商業性保險機構的介入。本質上,同目標價格補貼一樣,屬於國家對農民的直接收入補貼;不同的是,其除了價格,還考慮單產,故也可以稱之為目標收入補貼。由於價格乘以單產等於單位面積收入,因此,農業風險保障,就是單位面積收入保障。補貼的原理類似,每單位面積補貼額,等於政府保障的目標收入與實際收入之差。由於不僅僅考慮價格變化因素,還考慮單產變化因素,因此,計算每個農場的補貼額度,公式更為複雜。

根據規定,美國農場在以上兩種補貼方式中,只能二選一。據說,大部分農場更願意選擇農業風險保障。

總體來看,美國農業補貼政策三個方面需要特別注意:第一,美國有可靠的統計數據。農場數量少,各類農場總數只有200萬多點;規模大,產品出售的數量和金額,全程留痕跡,無法造假。如果像我國這樣,有2億多農戶,每個農戶規模平均不到10畝,並且經常種植多種作物,銷售渠道分散,很多難以記錄,操作成本極其巨大,是難以實施的。第二,補貼的產量是固定的,是基期5年平均值的76.5%,不是全部實際產量。第三,補貼設定上限限制。每年收入超過90萬美元的大農場,不能享受補貼;低於90萬美元的農場,每年可獲得的補貼額,最多不超過12.5萬美元。

五,我國農業補貼基本情況

我國最重要的幾項補貼政策,都是2004年以後開始實行。4月16日,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發布了2019年六方面強農惠農政策。在扶持種植業發展方面,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奶業振興行動、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農機深松整地、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生產者補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等。

玉米、大豆和稻穀生產者補貼。在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實施玉米及大豆生產者補貼。中央財政將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撥付到省區,由地方政府制定具體的補貼實施辦法,明確補貼標準、補貼對象、補貼依據等,並負責將補貼資金兌付給玉米、大豆生產者。為支持深化稻穀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保障農民種糧收益基本穩定,國家繼續對有關稻穀主產省份給予適當補貼支持。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兌現到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按照《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要求,並結合本地實際具體確定補貼對象、補貼方式、補貼標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確保廣大農民直接受益。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探索將補貼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掛鉤的機制,引導農民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