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應徵收受鉅額賄賂,利用職權為罪犯辦理假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手裡握著國家賦予的職權,肩負著人民的期盼,就應當為國為民,盡忠職守。特別是檢察機關官員,作為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人員,手中的權力更是重要之極,因此必須忠實執行法律和憲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應徵收受鉅額賄賂,利用職權為罪犯辦理假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2020年11月30日,中央紀委網站,公佈了一項黨紀政務處分決定。據處分決定顯示,日前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應徵,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經省委同意後,已被正式開除黨籍。

據瞭解,孫應徵1956年10月出生於河北,重陽1976年5月,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一名共產黨員,其自1974年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司法機關工作,2017年1月升任武漢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應徵收受鉅額賄賂,利用職權為罪犯辦理假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作為司法工作人員,本應公平公正,一心為人民服務,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辦事,但是其在就職期間,面對金錢的誘惑,逐漸喪失信念。據瞭解,其在就任武漢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濫用職權,多次徇私舞弊,為了獲取個人利益,指示手下的檢察人員對不具備假釋條件的罪犯辦理假釋,而且這名罪犯在被假釋之後又多次實施犯罪,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不僅如此,其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謀取利益。在房地產開發、案件辦理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私利並藉此收受了鉅額賄賂。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應徵收受鉅額賄賂,利用職權為罪犯辦理假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孫應徵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卻做出這種違法亂紀之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也不知收斂。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以及國家的法律。目前孫應徵已被開除黨籍,而且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已經被移交司法機關進行進一步審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作者:魯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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