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市公佈處罰標準!6月1日起嚴查

關於“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阜陽市今天發佈處罰標準

6月1日起開罰

開車、坐車、騎摩托、騎電動車

一定要看看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2020年5月底前,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先行開展大張旗鼓的宣傳教育,使廣大交通參與者進一步增強安全出行意識,自覺形成駕乘汽車能夠正確使用安全帶、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能夠自覺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自6月1日起,嚴格按照《道交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處罰。

安徽一市公佈處罰標準!6月1日起嚴查


整治重點

據瞭解,整治範圍包括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整治重點:

1.汽車駕駛人、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2.摩托車騎乘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3.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處罰標準

具體處罰標準為:


(一)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記2分;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


(二)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100元,記2分;在其他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100元;


(三)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車人不戴安全頭盔的,予以糾正、教育。發現不佩戴安全頭盔,通過採取現場進行安全教育和學習交通安全知識、觀看警示教育片,參加義務交通勸導等措施,不斷強化市民自覺使用安全頭盔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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