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焚燒秸稈,吉林一地市這些幹部被處分

因焚燒秸稈,吉林一地市這些幹部被處分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指示,督促全市各鄉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敦化市紀委監委近期加大對全市秸稈焚燒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查處一起違規焚燒秸稈並造成嚴重環境汙染典型案件,現通報如下:

2020年4月10日,由敦化市環境保護委員會下發《開展敦化市2020年春季限燒區秸稈燒除作業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全市各鄉鎮秸稈燒除的區域和時間。對此項工作,賢儒鎮黨委政府未予重視,僅在形式上召開會議安排秸稈禁燒工作、簽訂責任書,成立督查巡查組織。未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未建立秸稈離田和秸稈禁燒工作機制、未建立巡查工作制度、未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未對宣傳情況開展監督、未對包保到戶情況進行檢查。4月16日至17日,賢儒鎮賢儒村、太平山村、南黃泥河村、城山子村出現在非計劃燒除點位焚燒秸稈的問題,經衛星拍照確認,累計出現違規焚燒點多達28處,不但造成環境汙染破壞,還在社會上產生了嚴重不良影響。

賢儒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不重視、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文件不到位,包保領導、包村幹部、村主要負責人工作慵懶懈怠、消極應付、流於形式是導致上述問題發生的主要原因。2020年4月20日,經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敦化市賢儒鎮黨委書記馬新、賢儒鎮司法所所長莊立君、賢儒鎮水利工作站站長韓幫君、賢儒鎮文化站站長徐衛東、賢儒鎮黨委組織委員李曉磊、賢儒鎮南黃泥河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劉兆全、賢儒鎮賢儒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徐衛亮、賢儒鎮太平山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郭君學、賢儒鎮城山子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丁海燕等九人通報批評處理。給予敦化市賢儒鎮黨委副書記盧喜研、賢儒鎮紀檢書記姜傑二人誡勉談話處理。2020年4月21日,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賢儒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李志波、賢儒鎮武裝部長陳茂春二人政務警告處分。

中共敦化市紀委

敦化市監察委

2020年4月22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秸稈離田及禁燒工作的通告

為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帶來的大氣汙染問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按照《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秸稈離田及禁燒工作的指導意見》(延州政辦明電〔2020〕6號)文件要求,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秸稈離田及禁燒工作常態化管理機制,制訂禁燒區秸稈離田工作計劃,明確具體承擔單位以及責任人。

二、對未實施秸稈離田違規在禁燒區露天焚燒秸稈的農戶,由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同時該農戶不應享受當年相關惠農補貼。因監管不力、發生農戶露天秸稈焚燒情況的行政村,各鄉鎮要將該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及村委會主任年終績效與其工資掛鉤。

三、各鄉鎮要研究切實可行的措施,抓住有限時間加快推進秸稈離田工作;廣大農民朋友及各界人士要自覺遵守秸稈禁燒相關規定,為維護共同的生態環境做出自己的貢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二三里編輯 裡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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