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了!義烏兩居民扔垃圾未分類,城管罰款200元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朱麗珍 通訊員 金思思

亂扔、混投垃圾要被罰款,在義烏這並不是一句嚇唬人的話。

近日,因未按垃圾分類規範投放生活垃圾,義烏北苑街道幸福社區住戶梁某和龔某分別收到了行政執法部門開具的200元罰單。

動真格了!義烏兩居民扔垃圾未分類,城管罰款200元

垃圾混投扔到門口垃圾桶,罰

據瞭解,幸福社區目前有住戶21000家,社區推行垃圾分類工作比較到位。社區“監督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問題,行政執法部門的網格隊員會根據線索著手調查。

前段時間,社區監督員發現,中行路附近的分類垃圾桶經常有垃圾混投現象。對轄區的居民勸說了很多次,混投還是沒有消失,監督員立即通過微信群及時上傳現場照片,點對點告知行政執法部門網格隊員。

執法隊員接到線索後著手調查,在逐一入戶走訪的過程中發現,住戶梁某和龔某自家的垃圾桶均是混投。

經過調查詢問,梁某和龔某承認他們為圖方便,習慣了不管是易腐垃圾還是其他垃圾,都是混投扔到家門口的分類垃圾桶裡。

執法隊員依法對2戶住戶開具了200元的罰單。

“我們一天起碼要查20多家,有些住戶垃圾分類的意識仍比較淡薄。”龔偉忠是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北苑大隊的一名網格隊員,像這次被查到的混投現象,在日常走訪過程中也曾經遇到過,“這邊做生意的多,平時也比較忙,可能沒看新聞,說不知道這個事情。”

動真格了!義烏兩居民扔垃圾未分類,城管罰款200元

龔偉忠說,執法隊員一般都會先宣傳勸說,但還是不肯改的,就要按規定罰款了,而被查處過的住戶和商家,還會被重點複查。

對於罰款,住戶和商家一般都比較理解,“處罰能加深他們的印象,還是有效果的,一般罰過一次就記住了,但也有被罰了兩次的。屢教不改還要加重處罰。”

今年已處罰30起,但能不罰儘量不罰

亂扔、混投垃圾被罰款,是有依據的。

根據《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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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次開出的個人生活垃圾不分類罰單,還將通過街道“黨建+單元”信息公佈平臺,推送給所有小區住戶,目的是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其實平時都是我們勸導為主,能不罰都儘量不罰了。”楊英慶是幸福社區5名街道城管之一,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巡查、勸導……尤其是垃圾分類,是工作重點之一。他們發現了問題,再上報給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楊英慶和同事在工作中發現,幸福社區還有個現象:小企業比較多,導致工業垃圾多。“以前都隨意亂扔的,現在我們有微信群,只要他們在群裡呼叫一下,就會派專人上門收垃圾,再拉到北苑街道固定的工業垃圾投放點。”

楊英慶說,罰款肯定不是目的。“發現亂堆混投的,我們都會好好勸,口氣好一點,基本都能聽,也能改過來,真的不改的,就只能叫行政執法的來處罰了。”

據悉,今年以來,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北苑大隊已累計教育勸導235次,辦理一般程序案件,包括未分類投放、隨意堆放、隨意傾倒共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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