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府谷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20年第34號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本院在執行(2020)陝0822執255號案件過程中,經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白偉林,男,漢族,1982年02月27日出生,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水修廠附近,公民身份號碼:61272319820227****,未履行標的金額為102972元。
1.凡向本院舉報本院未掌握的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
2.以上獎勵均已最先舉報並經查實的為準,並在被執行人到案當日或財產變現後30日內支付。本院對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3.本期懸賞公告有效期為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28日,接受舉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02:00-05-30。
舉報電話:0912-8731952/872211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