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可以過關香港、澳門嗎?
有什麼最新規定?
最新、最全
通關政策
幫你彙總好了
入境香港
從內地、澳門及臺灣抵港
8月7日之前,從內地、澳門、臺灣抵港的“隔離令”繼續生效,即任何人無論身份國籍(除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獲豁免的人士外),入境香港需要隔離14天。同時,簽證有效期不足14天的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14天內去過湖北的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湖北居民不得入境。
從海外抵港
所有從海外抵達的人士需要
隔離14天,有效期將會從6月18日延長至9月18日。同時,在此之上疊加的幾項額外限制仍暫時繼續生效,包括所有海外抵達的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抵港前14天曾到任何海外國家或地區的香港居民,除了在《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獲豁免的人士外,必須接受強制檢疫。
香港國際機場服務
6月15日起,旅客可用同一張機票乘坐由不同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於香港國際機場過境/轉機。旅客必須已於出發地辦理登記手續,並持有登記證列印本,其行李亦需貼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標籤。旅客亦必須預先確認可於目的地入境。
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服務
因疫情防控安排需要,目前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暫停除穿梭巴士之外的其餘所有班次。港珠澳大橋穿梭巴珠港線需抵達現場人工售票處購票,班次時間為每日10:30、12:00、14:00、16:00、18:00、20:10。
珠港出入境旅檢大廳:
10:00—20:00
珠港出入境客車通道及隨車旅檢廳:
6:00—22:00
珠港貨車通道:24小時通關
有關香港入境限制及/或入境人士強制檢疫的最新安排,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navo.top/EnAzUr
也可通過微信掃下方二維碼瀏覽網址
入境澳門
6月15日,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通告》,內容如下: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澳門公務、商務人員
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通告
根據中央、省關於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目前疫情發展形勢和實際需要,為大力支持澳門復工復產,經與澳門特區政府溝通,將分階段推進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人員範圍
2020年6月16日8時起,對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確認的從事公務、商務活動和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的澳門人員(2020年6月22日6時起,將人員範圍擴大至經常居住地為珠海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見下文。),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二、名額申請、查詢和有關條件
每天開放1000(6月27日起,名額增至3000)個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豁免有效期為7天),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後,由珠海市確認並納入名單管理。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14天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地方;
(二)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
(三)持澳門健康碼綠碼;
(四)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三、通關注意事項
(一)通關口岸。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出入境,從其他口岸入境的將不能獲得免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出現通關口岸擁堵等情況時,請按照口岸有關部門的分流指引進行通關。
(二)提前進行電子健康申報。過關前24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關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
(三)入境時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採樣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主動配合珠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自覺申領使用粵康碼、澳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隨身攜帶國內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
四、入境後請遵守相關規定
澳門公務、商務人員入境後14天內,活動範圍僅限於珠海市內 ,如離開珠海市將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離開珠海市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五、本通告自2020年6月16日8時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6月15日
內地外僱入澳免隔離
6月22日擴至常住珠海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揮部關於擴大經珠澳口岸入境
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
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範圍的通告
前期,根據省、市關於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經澳門和珠海兩地政府溝通協商,對經珠澳口岸入境的相關內地輸澳勞務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從目前情況來看,珠澳口岸通關保持安全有序暢順,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為此,將進一步擴大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範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6月22日6時起,在前一階段對持珠海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基礎上,將人員範圍擴大至經常居住地為珠海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
二、入境前,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請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確認列入豁免名單。在豁免名單內的,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時可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不在豁免名單的人員,如本人認為符合豁免條件,可向所屬職業介紹所提供個人信息,由職業介紹所通過中職協提出申報,經相關部門審批後納入豁免名單。
(二)完成核酸檢測。提前到珠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三)提前進行電子健康申報。過關前24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關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
三、入境時,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須遵循以下規定和要求。
(一)攜帶以下身份證明和材料:
1.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2.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採樣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
3.身份證、珠海居住證或中職協下屬19家職業介紹所、澳門相關部門出具的居住地證明。
(二)主動配合珠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自覺申領使用粵康碼、澳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
(三)出現通關口岸擁堵等情況時,按照口岸有關部門的分流指引,進行錯峰出行或從指定口岸通關。
四、入境後,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
(一)保持通訊暢通,並主動向目的地社區進行報備,積極配合社區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
(二)保持在廣東省內活動,如入境人員不再返回澳門,入境14天后方可離開廣東省。
五、對於拒不配合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六、本通告自2020年6月22日6時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6月19日
入境前,暫不實施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
內地輸澳勞務人員
請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01
確認列入豁免名單
在豁免名單內的,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時可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不在豁免名單的人員,如本人認為符合豁免條件,可向所屬職業介紹所提供個人信息,由職業介紹所通過中職協提出申報,經相關部門審批後納入豁免名單。
02
完成核酸檢測
提前到珠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03
提前進行電子健康申報
過關前24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關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
需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二、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採樣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
三、身份證、珠海居住證或中職協下屬19家職業介紹所、澳門相關部門出具的居住地證明。
入境後,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
保持通訊暢通,並主動向目的地社區進行報備,積極配合社區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
保持在廣東省內活動,如入境人員不再返回澳門,入境14天后方可離開廣東省。
對於拒不配合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
珠澳通道通關時間
珠澳出入境旅檢大廳:
8:00-22:00
珠澳出入境客車通道
和隨車旅檢廳:
全天24小時通關
目前仍處於疫情防控階段
防護工作切勿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