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陝西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信息共享平臺重磅來襲

為加快我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經辦改革和服務創新,打通“一主兩翼”智慧社保信息系統“最後一公里”,實現從申報、繳費到結算、記賬等業務線上線下一體化經辦,進一步提高我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徵收效率和服務能力,經過省社保局、省稅務局共同努力,於2020年1月1日在安康、西安周至啟動共享平臺試點。目前,數據傳輸正常,平臺運行平穩,具備全省推廣的條件。

經省社保局和省稅務局協商確定,決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正式啟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信息共享平臺。

上線說明

上線時間:

2020年5月1日0點

應用對象:

全省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職工(含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及僱員)

覆蓋範圍:

覆蓋全省16萬餘家參保單位,595萬在職參保職工。

徵收渠道: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陝西省電子稅務局徵收切換至社保費單位管理客戶端徵收。

繳費流程:

各參保單位每月必須先核定當月應繳費金額,再及時按核定的應繳費金額向稅務部門繳費。


系統特點

1.繳費業務網上辦。

由上線前需要參保單位線下提供徵集計劃單繳費改為線上徵集數據共享傳遞,不再提供紙質《社會保險費徵集計劃合計/明細單》,無需往返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實地辦理,全程可以網辦。

2.到賬記賬自動化。

系統上線後,參保單位在稅務端完成繳費後,系統將通過後臺自動完成社保費的記賬到賬處理。

3、權益記錄有保障。

系統上線後,徵集數據和繳費數據自動處理,個人權益記錄及時高效。


操作說明

渠道一:

參保單位可通過陝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s://wsfwpt.shaanxi.gov.cn(以下簡稱“網報平臺”)按月進行徵繳業務的辦理,具體操作流程可分為以下五步。

第一步:網報平臺人員基數申報(已完成當年基數申報的可跳過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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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網報平臺月度自主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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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參保單位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完成繳費(稅務端軟件)

1、下載稅務端軟件並安裝登錄。下載路徑為:陝西省稅務局網(http://shaanxi.chinatax.gov.cn/)-->下載中心-->“社保費單位管理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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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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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單位


2、在網上服務平臺完成“月度自主繳費”次日,通過稅務客戶端“社保費申報-->特殊繳費申報”查詢確認本月應繳數據,提交申報。

5月1日,陝西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信息共享平臺重磅來襲


注意


如果參保單位含有多筆徵集數據,建議單筆辦理申報,否則後期部分徵集完成繳款之後,將不允許進行其它同時申報未繳費徵集的作廢。

3、選擇“費款繳納-->繳款”繳費。當前繳費支持稅庫銀三方協議繳款、銀行端繳稅憑證自主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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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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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網報平臺稅務共享數據狀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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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網報平臺單位繳費信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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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二:

參保單位亦可通過經辦機構辦理繳費徵集。具體流程為:由經辦人員完成人員基數申報(已完成當年基數申報的可跳過此步),月度繳費徵集後,參保單位進入稅務端完成繳費(同上述“第三步”),後期系統將自動完成繳費的記賬到賬處理。


幾點說明

1.繳費徵集業務辦理完成之後,數據何時向稅務傳遞?何時可以在稅務系統正常繳費?

當日晚上24點開始向稅務系統傳遞已生成的符合條件的徵集計劃信息,每月末最後一日為中午12點傳遞一次,晚上20點再次傳遞一次。因此正常情況情況下在人社業務系統辦理完繳費徵集業務後次日即可在稅務系統正常繳費(每月末最後一日早上辦理的徵集業務下午可在稅務系統進行正常繳費,下午辦理的可以在當日晚8點以後在稅務系統進行正常繳費)。

2.在稅務客戶端完成繳費後,社保業務系統多長時間可以實現到賬?是否需要人工操作?

正常情況下的繳費到賬是不需要人工干預操作的。系統每日5點、11點、13點、17點會定時對稅務已反饋的繳費數據進行自動到賬處理。因此,正常情況下,在稅務已完成足額繳費的12小時內即可完成業務的實際到賬。

3.社保實現和稅務系統數據的線上共享之後,是否還需繼續向稅務提供紙質的《社會保險費徵繳計劃合計/明細單》來做為繳費的依據?

不需要。當實現了與稅務系統的數據共享後,參保企業無需再向稅務機構提供相關的《社會保險費徵繳計劃合計/明細單》單據。但該單據在社保業務系統中仍然予以保留,保留的意義僅用於作為社保經辦業務的一個依據和企業繳費依據的一個憑證。

4.為什麼跨月在稅務端完成繳費之後,社保業務系統卻遲遲不能記賬?

這是由於按照社保徵收政策,當月未及時繳費導致逾期繳費的需要承擔相應的徵集利息,所以按照原有繳費額反饋回來後因為利息的問題不足以及時記賬,那麼原有繳費額只能先計入單位待轉基金賬戶,同時社保系統會定時在後臺自動生成一筆新的的徵集計劃(抵扣掉原有繳費額後的一筆只含利息的徵集計劃),待參保企業在稅務端完成新的計劃的繳費額後,將會自動實現原有對應月份的記賬問題。

5.同稅務系統的數據傳遞是否需要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或參保單位經辦人手動發起相關的傳遞操作?

不需要。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和參保單位經辦人只需按正常的業務渠道進行相關業務的辦理即可,實現和稅務系統的數據共享是由人社和稅務系統後臺自動觸發完成的,不需要人工干預。

6.哪些情況下徵集數據不會或不需要向稅務傳遞?

①徵集類型為非單位的個人徵集類型,暫時不會向稅務傳遞。

②徵收類型非稅務徵收的其他徵收類型,暫時不會向稅務方傳遞。

③徵收類型為稅務徵收的,但是通過待轉基金抵扣之後應繳合計金額為0的,將不會向稅務傳遞。

7.參保單位已通過稅務系統完成養老保險繳費的繳納,且養老保險核心業務系統中也已顯示結算到賬,但稅務社保客戶端查詢統計社保費到賬信息查詢結果標識為未到賬?

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在於,目前我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採用的是特殊繳費渠道,以目前的平臺規範標準,特殊繳費上解反饋人社共享平臺業務記賬成功後,人社共享平臺暫不會給稅務反饋業務到賬結果。因此只要人社業務系統顯示到賬,即表明相關的費用已結清,無需再關注稅務系統中的到賬標識信息。但按照新的平臺規範標準2.0是需要反饋特殊繳費業務到賬結果的,後期平臺優化後,特殊繳費到賬查詢標識會根據人社反饋結果予以展示。

8.在稅務系統繳納養老保險費前能否使用結餘的待轉基金?通過哪些渠道可以辦理?

可以。參保單位通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核心業務系統制定徵集計劃時,可以與經辦機構確認是否有待轉基金,如果有,可以先行抵扣待轉基金,只需繳納抵扣之後的剩餘應繳費額。如果要使用剩餘的待轉基金進行抵扣,可以前往經辦機構或通過網上服務平臺進行辦理。需要說明的是網上服務平臺只可使用稅務徵收待轉基金餘額。

9.為什麼我在稅務客戶端繳費界面準備繳費時查詢到個人應繳額和利息為0,但是單位繳費額卻比實際的高?

這是因為該筆養老保險費徵集使用了待轉基金抵扣,養老保險核心業務系統和稅務繳費系統是兩個跨部門的獨立系統,在業務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對於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應繳額,個人應繳額,應繳利息三項合計彙總數字為本次徵集的最終數據;而對於稅務方面,單位應繳額、個人應繳額,應繳利息是三個不同的徵收科目。因此,當該筆徵集採用了待轉基金抵扣的情況時,因無法將抵扣的待轉基金進行分均,所以所有的應繳額合計都是記在單位應繳額上的,但實際上只要總數正確是完全不影響養老保險個人記賬和個人權益的。最後需要說明的是當不存在有待轉基金抵扣的正常繳費,在稅務繳費客戶端會分單位應繳額,個人應繳額,應繳利息三項出現。

10、參保單位進行養老保險申報繳費的期限有無限制?

對於稅務部門來說,月度內每日均可進行申報繳費(辦稅服務廳為工作日)。對於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來說,陝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7X24開通服務(經辦服務大廳為工作日)。但因核定應繳費金額後的次日(暫定)才能在單位社保費管理客申報繳費,為避免跨月繳費計息的情況發生,建議參保單位每月儘量提前核定繳費數據並申報繳款。若參保單位在核定應繳費金額之後,在單位社保費管理客戶端申報繳費之前需進行變更,應及時前往所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申請撤銷。

來源:陝西稅務、商洛政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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