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賠款”不會再來!


“庚子賠款”不會再來!

1900年(庚子年),因義和團運動大清帝國和國際列強開戰,八國聯軍佔領了紫禁城。1901年(辛丑年)9月達成了屈辱的《解決1900年動亂最後議定書》,即《辛丑條約》。條約規定,中國從海關關稅中拿出4億5千萬兩白銀賠償各國,史稱“庚子賠款”。

又一庚子年,在中國抗擊史上最大疫情勝利之際,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人因國內抗疫無能,不斷甩鍋,又試圖借疫情搞事,弄出一個什麼賠償訴訟。美國現在己開始走下坡路,正如政委燦榮說的“美國現在已不是意氣風發充滿自信的壯年期,而是進入脾氣暴躁,反覆無常的更年期”。所以說美國的訴訟體現了其不自信,還有點狗急跳牆的味道!

從法理上講,主權國家是不能成為一國國內法訴訟主體的,美國的所謂訴訟也許僅僅是虛張聲勢,它想要的是國際輿論!但現實中利令智昏的老美什麼事都可能幹得出來,何況又到了更年期呢?

如果美國法院真的判決對中國不利,我們如何應對?在此建議,一是國內研究國際法的專家們(本人雖法律人但國際法非專長,英語也不好)應團結一致集體在國際上發聲,形成與論優勢,爭取更多的話語權(說“爭取",現實中我們在這方面確實處於劣勢),不能單靠媒體人,更不能單靠新聞發言人一人發聲;二是如果出現不利判決結果,國內法律界也應早作準備擬定出反制措施,以彼之道還之彼身;三是實體上也應早作考量,有應對之策。

我們要自信,現在的中國已不是百年前的中國,已足夠強大;現在的國人也不百年前的國人,己經醒了,要豪橫起來,讓庚子賠款不會再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