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入贅的婚姻,真的能夠幸福嗎?網友:活得很精彩

不要車房,租房也行,還年輕,倆人再奮鬥幾年,不要鋪張,婚禮從簡,倡儉德,兩人也能很幸福,不圖物質,只因是他,心情願,日子清苦也美滿。

所以,不要車房,不要形式,不貪物質,只求獲得更多的愛,最後呢?結果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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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個追求愛情的男人,嫁給了姑娘!但是說嫁,好像也不準確,我也沒有給她家彩禮,她家也沒給我家彩禮,所以不算娶,不算嫁,用家鄉流行的說法就是兩家合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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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一年級,我們就在一起了。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逛街。畢業的時候,我們分隔兩地,一個在常州,一個在蘇州。最長的時候,相隔半年才見了一面。有一天,還是女朋友的她和我說"我要買輛車,我受夠了上下班騎電動車的日子了"。雙方家長都還不知道我們在一起的事情,所以更別提讓家裡拿錢了。於是,我們兩個湊湊攏攏,買了人生的第一臺車。那一年,我們畢業剛三年;那一年,因為錢不夠只能遺憾的錯過golf,買了polo;那一年,我們買完車,所有的錢加起來還剩750塊。還是那一年的五一,她說"你來我家一趟吧"。於是,我屁顛顛的就去了她家。手裡拎著菸酒,在門口忐忑了很久,腦子裡補充了無數被未來老丈人趕出來的畫面。最終總算結果不壞,只是飯桌上略顯沉默罷了。她說"我們蘇州的女孩子,都不嫁出去的。要麼你來蘇州,要麼我們就算走到頭了"。我也是家裡的獨子。感謝我父母的開明,母親說"你要真心喜歡這個姑娘,你就去蘇州。家裡放心,爺爺奶奶有我和你爸。"於是,我就這樣辭了工作,一個人跑去了蘇州,從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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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們的寶寶三歲了。我們也買了人生的第一套房子。她總是說我們怎麼這麼辛苦,都沒有一個有錢的爸媽。我總是笑笑說,"其實我爸媽給我留下的房子不少,只是在鄉下不值錢罷了"。每一年的各種節日,總會想著給她一件小禮物。有時候是一條項鍊,有時候是一個包包,有時候是一束鮮花。這個當初什麼都不要,只是要我來她城市的姑娘,值得我給她想要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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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婚姻是幸福的,那麼在婚姻裡娶錯人是比一輩子不結婚恐怖的多,因為沒結過婚的,他還相信愛情,還保持著對愛情的憧憬,他依然會相信,愛情是生活中的詩歌和太陽;是那看不見火焰的烈火。更是人類精神的一種最深沉的衝動。是一種獨特的,望我的,不可剋制的力量。而如果是娶錯了人,他會埋怨,他會悔恨,他會絕望,他那愛情的火苗已經熄滅,他不知幸福在何方,他會迷茫,日積月累,可能會出現極端行為。所以,我認為會是娶錯了人最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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