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由於封建時期不像我們現代這樣擁有互聯網,所以對很多古人而言,他們能夠青史留名的唯一方式,也就是想方設法的將自己的名字載入史冊。

可是想要載入史冊的話又何其艱難,如果不是在某方面有重大貢獻,或者自身有什麼顯著的特徵的話,基本是無法實現載入史冊這個看似簡單的進程的。

然而在《明史》中,就有一個名為潘丁苟的人,他沒有什麼顯赫的出身,也沒有什麼異於常人的點,就連《明史》對他的記載也只是“向化人潘丁苟先登,眾齊進”寥寥幾字。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之後就再也沒有什麼其他的信息。可見“潘丁苟”也就只是一名普通的明朝軍人,要是論功績的話頂多也就是在戰爭中成了第一個登上敵人戰船的人。

那麼問題來了,作為古代戰爭中第一個“登城”或者踏入地方核心陣地的士兵,其功勞定然不小,這個不假。

可是古代戰爭頻繁,這樣的士兵又是何其繁多,更何況《明史》還不是野史,乃是正兒八經的官修正史。意義非同小可,說其青史留名也不為過。

那為何別的人沒有被載入史冊,潘丁苟卻被載入史冊了呢?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西草灣之戰

誠然,單就《明史》所提供的關於潘丁苟的資料,確實就那麼寥寥幾字,可是他參與的這場戰爭不一般啊。

正如史書記載,“嘉靖二年遂寇新會之西草灣,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御之”,也就是說,潘丁苟立功的這一年是在明世宗朱厚熜執政的第二年。而且是“海戰”。

雖然其戰後結果是“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獲其二舟”,可明朝這邊卻也導致將領“應恩陣亡”,明擺著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局。

而且相信大家不難發現,這場戰役的規模其實並不大。而且以明朝的“造船術”,“獲其二舟”的意義也不大,因為明朝並不缺船。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這點大家可以參考“鄭和寶船”,以其“長四十四丈,寬十八丈者六十二”尺寸標準,其在當時真可謂是叱吒一時,乃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船隻,船隊同樣也是最大的。

雖然嘉靖年間西方世界已經開始了“新航路開闢”航海活動,明朝並未直接參與,可是其“造船術”也是要遙遙領先於西方世界,這個毋庸置疑。

如果這麼看的話,潘丁苟在這場戰役中所做出的貢獻其實可能並沒有我們所想象的那麼大,並沒有什麼能讓他名留《明史》的基礎條件。

那為何潘丁苟還是名留《明史》永載史冊了呢?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西草灣之戰的影響

原因很簡單,正如前文曾說的,潘丁苟所參與的這場戰爭不一般,有一個點大家必須要記住。

我們在判斷分析古代戰爭的時候,並不能單純的以戰爭規模來判斷,而是要憑藉戰爭後的意義以及影響力來判斷。

畢竟戰爭不是說打就打的,其背後必然都存在著極為複雜的利益關聯。

還拿這場西草灣之戰來舉例吧,若是論其規模,甚至還不如明朝在海上打擊“倭寇”的規模大,甚至不知道的還真的會認為這就是一場普通的明朝打擊倭寇的戰役。

可實際上,這場戰役乃是明朝抵抗葡萄牙殖民者的戰役,是明朝官方為數不多的反侵略之戰。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而且這場戰役最大的收穫其實不是那兩條葡萄牙戰船,而是船上的“佛郎機”,也就是“西文火炮”。

雖然我國是最早發明“火藥”的國家,可是要論對火藥的戰爭應用,其實是要遠遠落後於當時的西方政權的,在此之前,明朝並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火炮。

這個時候的明朝,也不存在什麼“紅夷大炮”,正如史書所說,“火礮之有佛郎機自此始”,“火礮”也就是“火炮”的意思。

明朝的“火炮”發展史,也正是在繳獲了這批“佛郎機”以後,才算是剛剛開始。那麼火炮對於戰爭的意義相信就不用多說了吧。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畢竟當時的西方政權,正是憑藉著“火炮”的威力。才打破了中世紀歐洲騎士那堅硬的鎧甲以及穩固的城堡不是嗎?

而且明朝後來在戰場上立下了赫赫戰功的“紅夷大炮”,其實就是“佛郎機”的改進型號。

換言之,這場規模不大的西草灣之戰,其所產生的影響之大甚至已經到了改變明朝戰爭格局的地步,對明朝戰略體系的改變、抵抗嘉靖倭亂、以及固守邊防等諸多方面都產生了深遠影響。

潘丁苟沒有顯赫出身,只是一名普通軍人,為何卻能在《明史》留名

​結束語

顯而易見,潘丁苟之所以能在《明史》留名,其實與他自身的關係並不大,而是因為他所參與的這場西草灣之戰的意義不一般。

故而潘丁苟作為在這場戰役中第一個登上葡萄牙殖民者戰船的明朝軍人,其無疑就成了明朝軍事戰略體系以及戰爭格局、武器部署等諸多方面改變的一個重要標誌。

從而得以讓名留《明史》,雖然只有寥寥幾字,但以《明史》在歷史發展進程中的重要地位來看,其足以稱得上是青史留名了。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