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口之下絕無活口,近戰之王霰彈槍

"如何打中一隻飛翔的野鴨?如何在1分鐘內清空一條滿是德國兵的塹壕?"

對於上述問題,17世紀英國貴族、一戰美國士兵、給出的答案也許是一致的:用霰彈槍就行了。對這種武器我們並不陌生:它起源於獵槍,而獵槍則起源於人類最原始的活動——狩獵。幾乎在火器誕生之後,人們便開始解決一個朝思暮想的問題,該如何用它擊中一個高速移動的目標,比如野鴨和麻雀等?

這個問題當年讓人如此難以忘懷,其根源也許在於,它象徵到了人類力量對自然的征服和控制。但令人失望的是,與傳統的弓箭相比,火器最初的表現其實非常拙劣。它們的裝填需要好幾分鐘,彈道飄忽不定,在點火和發射時,巨大的響聲很可能驚動目標。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不挫傷獵手們的自尊心,造槍匠們只能增加彈丸的數量,同時犧牲子彈的射程。

起源

由此,誕生了霰彈槍的雛形,一般認為,史上第一把霰彈槍可能出現在16-17世紀。在1671年出版的、一部名叫《紳士的消遣》的書中、提到了一種"槍管長有五英尺半或六英尺的火槍",它可以同時發射多發鉛彈。而在更早些時候的1590年代,一名叫格爾瓦瑟·馬克哈姆的作者也提到過,一名貴族帶著槍去參加名叫"birding"的運動。

但諷刺的是,這些紳士們其實很難滿載而歸,因為"birding"除了"打鳥",也可以翻譯為"觀鳥",這反映了一個尷尬的事實:當年造槍匠們能做到的,僅僅是讓子彈飛出槍管,至於它們朝哪裡飛,則完全不屬於他們負責的範疇。毫不客氣地說,從射速、威力和做工等方面看,前面提到的"霰彈槍"與如今"霰彈槍"的區別,基本相當於人類第一臺電腦之於iPad——期間真正的技術突破直到18世紀後半期才開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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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士革槍管"實際是用鐵條加熱後進行彎曲,然後焊接而成,採用這種工藝的霰彈槍在18-19世紀非常普遍

1770年,大馬士革槍管誕生了,它用鐵條焊接而成,堅固又美觀;1790年,歐洲的武器工匠們發明了雙管燧發槍。進入19世紀後半期,相關技術的發展更是突飛猛進,首先是撞擊式槍機替代了燧石,接著是自帶雷管的定裝式彈藥,同時,槍支結構領域也經歷了一場革命,如今,我們在遊戲中看到的三種主要霰彈槍——槓桿式、泵動式和半自動霰彈槍——便誕生於此時。而它們的出現又與一位才華橫溢的設計師有關。他就是約翰·摩西·布朗寧。如果要形容他在霰彈槍發展中的地位,那麼他確實可以與帶領猶太人逃出埃及的先知摩西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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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寧像,除了各種霰彈槍,他還是BAR自動步槍的發明者

布朗寧的第一個傑作是溫徹斯特M1887——是史上第一種成功的槓桿式霰彈槍,它是電影《終結者》中施瓦辛格的武器之一。同樣,布朗寧也一直關注泵動式霰彈槍,正如電影和遊戲中展現的那樣,這種武器只要向後拉動護手,就可以完成一次裝填。然而,頗有戲劇性的是,在註冊專利時,其設計卻被工程師斯賓塞和羅珀搶先了,但他們推出的武器過於笨重,這讓布朗寧又重新看到了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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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者2》中施瓦辛格使用的武器之一,就是一把M1887霰彈槍

針對斯賓塞霰彈槍的種種問題,布朗寧先後推出了溫徹斯特M1893和M1897,它們一上市就佔領了整個市場。羅珀和斯賓塞惱羞成怒,要求布朗寧支付鉅額侵權賠償金,但法官鑑於兩人的專利細節模糊,最終將他們的請求駁回了。

在贏得官司的同時,布朗寧的興趣也轉向了機槍等武器,深受啟發的他決定,設計一種不需要手動上彈的霰彈槍,這將大幅提高它們的殺傷力和火力。隨著人到中年,他也越來越關注收入問題,他不僅要求溫徹斯特公司支付設計費,還要求從賣出的霰彈槍中獲得一筆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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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徹斯特M1897及其後續改型M1912,它們在二戰期間仍廣為使用

溫徹斯特公司拒絕讓步,布朗寧便準備把設計賣給競爭對手——雷明頓公司。然而,當1902年1月8日,布朗寧和他的兄弟馬修拿著樣槍等候接見時,雷明頓的總裁馬塞勒斯·哈特利卻因為心臟病發作突然死去。傳說,聽聞這一噩耗時,馬修立刻對布朗寧說:"在哈特利去世後,可能沒有像他這樣慷慨的主顧了,我們應該去歐洲,那裡有人對我們的設計感興趣。"最終,他們和一家比利時企業完成了合作,製造了第一把成功的半自動霰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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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寧的半自動霰彈槍被稱為勃朗寧Auto-5,其生產從1902年持續到1998年

至此,霰彈槍從一種邊緣化的武器,成長為一個枝繁葉茂大家族。霰彈槍的舞臺也從獵場轉向了戰場,並在衝突頻仍的美國找到了用武之地。雖然19世紀軍事家們知道,在常規的作戰距離上,200把霰彈槍的殺傷力比不上50把制式步槍,但新大陸上的戰爭通常不是在裝備精良的軍隊之間展開的,而是在民兵和印第安人、民兵和民兵、警長和不法之徒之間,這時,霰彈槍就憑藉其巨大的近戰殺傷力而被各方廣為使用。

"塹壕清掃器"

一般認為,在美國內戰期間,霰彈槍就登上了戰場,併成為美軍的裝備之一;而真正讓這種武器揚名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歐洲,在那裡,他們要與冷酷無情且裝備精良的德國人對抗,作為第一個展開無限制潛艇戰、並大規模使用毒氣和火焰噴射器的國家,德國人經常自詡完全不害怕火槍,他們在19世紀的一首民歌中這樣唱到:"槍彈只能打穿一個小洞,炮彈只能打穿一個大洞,但不是每發子彈都打得中。"——然而,1918年,情況發生了改變,德國人也突然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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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內戰期間,裝備制式步槍和霰彈槍的美軍士兵

正是在這一年,美國軍隊把霰彈槍帶到了歐洲,此前,這些武器的威力已經在菲律賓得到了證明。1899年,美國從西班牙手中奪取了這個東南亞島國,但他們也因此遭遇了摩洛人的抵抗。一般認為,這個民族是14世紀穆斯林移民的後代,在對待不速之客的態度上,摩洛人和他們的祖先一樣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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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末期,與美國人對抗的摩洛戰士,他們的自殺攻擊曾令美國佔領軍叫苦不迭

其中,最狂熱的摩洛戰士被稱為"Juramentados",這個詞來自西班牙語中的"誓言",因為在闖入鬧市大肆砍殺之前,他們會進行宗教儀式,表明自己願意為斬殺"異教徒"而獻出生命。之後,他們會服下致幻劑,並用麻繩將手臂和腳腕紮緊,以便讓神經暫時屏蔽中彈後的痛覺,儘管襲擊的結果往往是魚死網破,但在宗教信仰的驅動下,他們為"聖戰"獻身的熱情一點也沒有衰減。

面對這些狂熱分子,美國軍人發現,其裝備的柯爾特手槍對其完全無效,而步槍也只能在他們身上打出一個小洞。作為當地美軍的最高指揮官,約翰·潘興准將偶然發現了溫徹斯特1897型霰彈槍(在此之前,它們很可能是官兵們私下攜帶的防身武器):在鋼珠橫飛之下,手持鋼刀的摩洛人紛紛當場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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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興將軍,一戰美國遠征軍總司令,在他的強烈要求下,美軍開始大量裝備霰彈槍

18年後,約翰·潘興成了美國遠征軍總司令,他知道前線需要火力強大的近戰武器,軍備部門立刻奉命同溫徹斯特公司展開合作,以便對M1897型霰彈槍進行必要的改進。於是97型塹壕槍誕生了,它採用了20英寸的短槍管,並在外側增加了一層散熱套筒,從而避免了使用者因槍管過燙導致無法握持的情況;另外,其槍口處還增加了一個刺刀插座——這樣,即使子彈打光,士兵們也可以用它與敵人肉搏。

如果近距離審視97型塹壕槍,多數人其實很難迷上它,因為它短小、醜陋且毫無特點,它的外觀是暗色的,在陰鬱的戰場上顯得一點也不突出。但以貌取人註定是一種淺薄的行為,當低沉但有力的槍聲響徹塹壕時,人們肯定會推翻之前的觀點。在法國戰場上,97型塹壕槍主要發射帶黃銅彈殼的12號子彈,其口徑大約為18.5毫米,內部包括了8顆8.4毫米的鋼珠。根據美軍的記錄,訓練有素的士兵可以在3秒鐘內連射6發子彈,這也意味著,假如前方有一群德國人,那麼幾秒鐘後,對方要麼只能倒地呻吟,要麼會變成一堆血肉模糊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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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期間,在西線作戰的美軍用霰彈槍抵抗德軍突擊隊

儘管到1918年6月,美軍的步兵師只裝備了50把霰彈槍,但這些槍在戰場上製造了毀天滅地的效果。一名美國士兵這樣描述迎戰德國人時的景象:

"戴著尖頭鋼盔的德國人湧了上來,足足有200人以上,軍官拿著手槍在隊伍中拼命地呼喊著,但就在他們跳進塹壕的時候,遭到了霰彈槍的密集阻擊,火力所及之處騰起一片片血霧,有些德國人舉起雙手,拼命地喊著'同志!'——於是他們得救了,但絕大多數人被無情地打倒——我們永遠記得他們撕心裂肺慘叫時的情景。"

需要指出,霰彈槍的用途不止限於防禦。當士兵們手持這種武器衝入敵陣時,他們只需要向左右各開一槍,就能肅清一大片塹壕。同時,槍管短小的特點則方便了士兵們攜帶,並且使其可以從角落開火,正是因此,霰彈槍也被美國人稱為"塹壕清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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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美軍士兵們在法國進行霰彈槍的射擊訓練

就像二戰催生了"美國隊長"一樣,一戰也不缺乏培養英雄傳說的土壤,當然,這時的英雄並不神通廣大,他們的武器也很有可能只是一把沾滿泥土的霰彈槍。在戰爭末期,一則謠言在後方不脛而走:1918年9月27日,一名叫弗雷德·勞埃德的軍士"冷靜地從一條塹壕衝向另一條塹壕,掃清了一整座德軍佔領的村莊,直到因為體能透支而昏迷倒地"。雖然許多證據顯示這位軍士可能是個虛構人物,但毫無疑問,在當年的美國人眼中,勞埃德的形象不亞於後來的施瓦辛格,而霰彈槍製造的滿地屍體則成了他成為英雄的墊腳石。

出於顯而易見的原因,德國人並不喜歡霰彈槍,一些德國指揮官更發出威脅說,要槍斃所有裝備霰彈槍的美國人,對此,潘興的答覆簡潔有力,假如德國人有這個膽量,那麼,用過火焰噴射器或鋸刃刺刀的德國戰俘也應該去死。

想搶劫包裹?你問過霰彈槍麼?

事實上,在一戰期間,上述譴責始終是隔空喊話——從來沒有一把霰彈槍因道德問題離開前線,不僅如此,在戰爭結束後,美國的霰彈槍產業反而更加興旺發達——因為此時許多退伍軍人變成了無業遊民,並在生活的逼迫下選擇了鋌而走險——其中的佼佼者搶劫銀行,平庸的搶劫信差和郵局:這時,如果能手持一把霰彈槍,無疑將提高其作案得手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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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霰彈槍保衛郵件的美軍士兵

據不完全統計,在1919-1921年的美國,共有價值600萬美元的包裹不翼而飛。時任美國總統的哈定決定以暴制暴,在1921年冬天,他下令抽調海軍陸戰隊員組建"郵件護衛隊"。在成立之初,海軍部長艾德溫·鄧比曾對他們下達了這樣的命令:

"在執勤時,你們必須手持武器,並擁有遇襲後開火和射殺襲擊者的權力。在這場同強盜的戰爭中不存在妥協。舉個例子,如果兩名守衛郵車的海軍陸戰隊員遭遇了一名歹徒,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該袖手旁觀,兩個人必須一起開火還擊——換句話說……要麼是安全抵達的郵件,要麼是死去的海軍陸戰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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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手持霰彈槍護衛郵政車廂的美國海軍陸戰隊員,他們手持的是一戰期間的M97塹壕槍,即溫徹斯特M1897霰彈槍的軍用版

在被專門訓練的特工替代前,許多"郵件護衛隊"成員都手持一把霰彈槍執行任務,這種武器不僅可以讓膽大妄為者付出代價,還能給蠢蠢欲動者以心理震撼。另外,霰彈槍也影響了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武器使用習慣:尤其是在局部衝突頻發的1920年代末和1930年代,許多士兵更直接將這這種武器帶到了國外。

按照一份1930年代末的武器清單,在駐北平的領事館衛隊中,就裝備了"5支雷明頓M10,11支溫徹斯特M97和6支溫徹斯特M12型防暴槍",而1940年的武器統計顯示,美軍霰彈槍的總保有量達到了21187支。

太平洋

需要指出,在當時的軍隊中,這一情況可謂絕無僅有——因為只有美軍將霰彈槍當成了一種制式武器,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他們對霰彈槍的的需求變得更加高漲:在1941和1942年,由於槍支數量嚴重不足,一些後方部隊只能用霰彈槍站崗和訓練。另外,還有許多霰彈槍被運往了前線,並在那裡大顯神威:在歐洲和北非,他們主要裝備於憲兵和補給站看守;而在太平洋戰區,由於需要在叢林中與日軍作戰,它們成了海軍陸戰員最受歡迎的武器。

1942年10月,美國海軍陸戰隊第2師在一份備忘錄中,列舉了麾下霰彈槍的數量,其中"師屬特別部隊150支,師屬勤務部隊50支,第6海軍陸戰團190支,第10海軍陸戰團50支,第18海軍陸戰團50支。"而另一份報告則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每把霰彈槍都配發了200發子彈。"由於戰鬥極為慘烈,彈藥短缺的報告還是此起彼伏:比如在1945年的硫磺島戰役中,一些海軍陸戰隊員就不得不轉而使用步槍——不過,這根本無法打消士兵們對霰彈槍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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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底或1944年初,在布甘維爾島,在林間搜索日軍的美軍分隊,其中左側的士兵就裝備了一把溫徹斯特M97霰彈槍

在使用霰彈槍的行家中,就包括了海軍陸戰隊第2突擊營,他們也被稱為"工合營",因為1942年8月17-18日的馬金島之戰而名垂史冊。和其它海軍陸戰隊不同的是,第2營的裝備極為精良,每個火力小組都擁有三把BAR自動步槍,三把湯普森衝鋒槍和四支M1半自動步槍——這些都是當時美國最好的武器,但許多突擊隊員還是偏愛霰彈槍,這不只是因為鉛彈橫飛的景象太讓人著迷了,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殺敵和保命。

後來,有人這樣描述第2營用霰彈槍伏擊日軍時的景象:"背對太陽展開伏擊是弗朗索瓦中尉喜歡的方式,因為它讓敵人無法睜眼,並將金光曹長(注,日本馬金島守備隊的指揮官)下屬的輪廓照得分外清晰。當日本人逐漸逼近時,托馬森軍士昂首挺胸地來回踱步,鼓勵他的下屬,提醒他們需要得到命令後才能射擊……現在,日本人就在20碼外,突擊隊員們將武器握得更緊了,身體因為緊張瑟瑟發抖。托馬森軍士小聲下達了命令:'給他們點顏色!'隨後打空了所有的霰彈槍子彈。"一名叫卡普蘭的海軍陸戰隊員則回憶說:"如果你朝迎面而來的敵人當胸一槍,他身上就會出現一個直徑4英寸的血洞。"

另一支因霰彈槍而聞名的部隊是第7海軍陸戰團第1營,在瓜達爾卡納爾戰役期間由劉易斯·普勒少校指揮。1942年10月24-25日夜,在保衛亨德森機場的戰鬥中,他們用包括霰彈槍在內的各種武器擋住了日軍的總攻擊,在這場戰鬥中,海軍陸戰隊士兵們發現,霰彈槍對夜間防禦尤其管用,如果聽到某個地方有風吹草動,他們只需要向大致位置開一槍即可。另外,霰彈槍還可以用來保衛機槍陣地和指揮部。因為在夜間,日軍很有可能摸向上述重要目標並投擲手雷,此時,霰彈槍就成了抵禦襲擊的最後一道屏障。

由於霰彈槍是如此可靠,到1944年時、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每個團中,霰彈槍的編制數量上升到了100支,而在戰場上,它們也是軍官和士兵們千方百計試圖獲得的武器。一位老兵寫道:"我研究和試驗過許多武器……但論殺傷範圍和使用的方便程度,我確定霰彈槍才是最受歡迎的,特別是在叢林地區、士兵們需要快速反應的情況下。"

另一位叫瓦施伯恩的老兵也基本贊同他的看法:"那時,我攜帶的是一把.45口徑手槍和一把霰彈槍,因為我知道,霰彈槍對速戰速決簡直是太棒了,因為你根本不用考慮如何瞄準。不過,我想說的是,雖然霰彈槍是一種偉大的武器,但它也能要你的命。你知道的——它的開火聲與步槍有很大的不同,而我遇到的日本鬼子似乎都沒有聽說過它,把我當成了一整支美軍巡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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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在沖繩戰役中,攜帶霰彈槍的美軍海軍陸戰隊員衝出掩體,對日軍發起攻擊

那麼,在二戰期間投入服役的霰彈槍中,最受歡迎的是什麼?溫徹斯特M97,至於那些運氣稍差的官兵通常會選擇溫徹斯特M12。但需要指出,有人寧可使用訂製的雙管獵槍,因為他們相信,稱手的武器才是好武器——其中最著名的是威廉·沃林中校,當時人們稱他為"霰彈槍"沃林,其標誌就是一把帶雕花的雙管獵槍。

"為蒐集敵軍調動的情報而親自進行秘密偵察,對這位中校來說並不新鮮。"一位戰地記者寫道:"目擊者報告說,他攜帶的是一把雙管獵槍……當他回來時,總會打死一個日本人或幾頭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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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第1海軍陸戰師的沃林中校,他後來成為一個海軍陸戰團的團長,他以喜歡隨身攜帶一支雙管獵槍而聞名

戰後歲月

霰彈槍在二戰中的作用居功至偉,如果和當時最尖端的技術結合在一起,其威力一定會在戰後突飛猛進;但武器的發展情況不只取決於當時的技術,還受到了戰場環境的制約,這注定了它將在戰後經歷一波三折的命運。

作為二戰後的第一場大規模國際衝突,在朝鮮戰場上,霰彈槍的角色幾乎可以忽略,因為與太平洋島嶼相比,當地的地形更為開闊,即使能找到零星的灌木叢,也往往會在秋冬兩季被作為取暖木材而砍伐殆盡。在這種開闊地形下,制式步兵武器反而能發揮射速和射程上的優勢,而霰彈槍的地位就更尷尬了,它們不僅沒有自動發射的能力,殺傷半徑也只能達到50米。

正是因此,在朝鮮戰爭後,霰彈槍在軍隊中被長期冷落。這一點也反映在當時美國的大眾文化上,在當年的漫畫書和電影銀幕上,手持霰彈槍的大多是19世紀的西部硬漢,或是1920年代的公路劫匪,人們很難把它和軍人聯繫起來,不僅如此,這還是一個充滿了核狂想和機械神話的年代,在1960年代,樸實無華的槍械幾乎被完全冷落了。

在被越南戰爭刺激到之前,美國軍隊對新槍械的研究幾乎漠不關心。直到在付出了數百名士兵傷亡的代價之後,塵封已久的霰彈槍才被取出了軍火庫,並被部隊用於防身之用。與其它地域相比,越南無疑更適合部署霰彈槍。因為這裡的環境和太平洋戰場很像——這裡只有狹窄的鄉間小路,田野間覆蓋著無窮無盡的熱帶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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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手持溫徹斯特M12霰彈槍看守越共戰俘的美國憲兵

也正是這種地形,令霰彈槍的威力得到了最大化。大多數步兵部隊都至少有幾支霰彈槍,以裝備巡邏人員、守備部隊,以及需要深入敵後的特種分隊,不僅如此,南越政府也獲得大量戰鬥霰彈槍,以武裝美軍顧問指導下的民兵。

在當時美國及其盟友的武器庫中,最主要的是溫徹斯特公司的M97、M12,以及斯蒂文斯公司的M520-30霰彈槍,同時,他們也收到了一批新型號,比如伊薩卡公司生產的M37防暴槍,它們配備了一種名叫"鴨嘴"的子彈導向器,可以限制彈丸向上下擴散,並在前方形成一片橫向的殺傷區域,這使得其實際殺傷力增加了一倍。但與之相比,雷明頓M7188等自動霰彈槍才是真正具有革命性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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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鴨嘴"子彈導向器的伊薩卡M37霰彈槍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它們可以被比喻為AK-47的霰彈槍版,主要裝備於聞名遐邇的"海豹部隊"。作為其中一位指揮官,詹姆斯·瓦特森上尉對它們總體評價很高:"在我們離開芹苴之前,從美國收到了一批新玩具……比如鮑勃·加拉格爾就得到了一把雷明頓M7188——一種可以選擇射擊模式的霰彈槍。當採用自動模式時,7188一秒鐘內能打出8發子彈,在當時可謂非常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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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海豹部隊成員在越南使用的武器,在中央靠右即可看到一把雷明頓M7188

但作為人類第一批自動霰彈槍,這些武器的問題也非常明顯,比如彈藥消耗量大、而且可靠性差。另一位海豹部隊成員回憶說:"鮑勃·加拉格爾帶著M7188進行了六次巡邏,在一次伏擊中,他用M7188全速開火,效果堪稱毀天滅地,但因為這槍對汙垢太敏感,他最後還是放棄了,出於同樣的原因,我寧可選擇伊薩卡霰彈槍——因為它們可以在渾濁的河水中進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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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頓7188霰彈槍特寫,該槍實際是雷明頓1100的自動版,其理論射速可以達到至少每分鐘400發,但總產量不多,因為該槍非常嬌貴,而且在連續發射時難以控制

因為獨特的裝束、兇猛的火力,外加神出鬼沒的作戰風格,越南人將海豹部隊稱為"綠色魔鬼"。毫無疑問,這種名聲背後有霰彈槍的功勞,因為在近戰中,它讓這些特戰專家獲得了一擊制敵的機會,不僅如此,霰彈槍在越南的成功還刺激了其他國家,在1970年代後,各種同類產品和仿製品也相繼投入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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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生產的KS-23

在其中,最著名的產品由蘇聯人和南非人制造,前者的代表作被稱為KS-23,主要用於在國內鎮壓武裝暴徒和監獄暴亂,蘇聯人在設計KS-23時充分發揮了工業上的創造力,因為槍管實際取自23毫米高射炮的不合格炮管;而南非人的代表作則是 "打擊者(Striker)",這一專利後來被美國軍火公司收購,儘管從沒有裝備過正規軍隊,但其標誌性的旋轉彈鼓總讓人難以忘懷。

槍口之下絕無活口,近戰之王霰彈槍

該槍由南非人希爾頓·沃克在1980年代中期設計,可以自動發射,載彈量是普通霰彈槍的兩倍。雖然沒有裝備任何軍隊,但在民間卻深受槍械愛好者的歡迎,由於威力巨大,在美國的一些州,用戶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才能獲得購買"打擊者"的資格

另一方面,美軍也在繼續大量訂購霰彈槍:其中,莫斯伯格公司的產品成了他們的新寵,而溫徹斯特和雷明頓也繼續保持著一席之地。事實上,在越戰之後,美軍採購的霰彈槍仍達到了數萬只以上,同時,各個兵種也在根據作戰需要改進戰術,而霰彈槍的角色依舊舉足輕重,因為至少在理論上,只要美軍還穿行在中東的城市和鄉村間,與神出鬼沒的反美武裝交戰,霰彈槍就註定會有用武之地。

前美軍軍士長羅伯特·克萊門斯曾在一篇關於步兵戰術的文章中這樣概括道:"如今,霰彈槍的使用方式仍然有兩類,其中之一,是將帶完整槍托的霰彈槍作為主武器……但射手需要掌握一項技能,即在霰彈槍彈藥耗盡時,儘快完成同M9手槍的切換……第二種方法則是在室內作戰時,將霰彈槍用作M4步槍的輔助武器……上述方法也被駐阿富汗的第10山地師廣為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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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在利用霰彈槍進行室內作戰訓練的美軍士兵

同時,軍火商們也在研究下一代產品,其中的代表就是AA12自動霰彈槍,但其中有個尷尬的事實是,儘管美軍霰彈槍數量眾多,但最終在戰場上與敵人交火的其實屈指可數——首先,無人機和精確制導武器的出現,減少了士兵們親歷槍林彈雨的機會,而在輕武器領域,由於MP5等微型衝鋒槍的問世,霰彈槍在近戰中的地位不似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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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射AA-12霰彈槍的美軍士兵,其巨大的尺寸令人印象深刻

不只是武器

事實上,稍想想就可以發現,如今的霰彈槍已經不僅是一種武器,還代表了一種普遍接受的世界觀:簡單粗野的暴力,可以作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那麼——是什麼,讓武器變得如此?

美國作家迪亞茲在《最後的槍》中的評論一語中的:"這說明了一個當前社會的現實:很多年輕男子永遠不會參軍,但他們卻有強烈的戰士情結。而看到、使用甚至擁有一支武器,可以讓他們的心理需求得到滿足……而霰彈槍的獨特之處恰在於,它能產生驚人的瞬間殺傷,而且和自動步槍、機槍等不同的是,在許多國家,持有霰彈槍是完全合法的。"

但問題在於,有"戰士情結"的人似乎太多了,其數量已經到了令人發止的地步。拋開遊戲和電影中的槍林彈雨不論,在現實中,它們的危害也令人觸目驚心。按照幾年前的統計,有近3億支槍在美國私人手中:其中就包括了8300萬支霰彈槍——平均兩個成年男人就有一支,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武器可以用來追獵動物,也可以用來保家衛國,但同時它們也可以落入犯罪分子手中,用來製造惡性槍擊案,甚至是推翻一個合法政權。

事實上,在霰彈槍的槍口之下,普通人的恐懼猶在。就在2012年7月21日凌晨,一名叫霍姆斯的青年攜帶自動步槍和霰彈槍衝進了《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的首映現場,當嫌犯揚長而去時,已經有70多人倒在了血泊裡。在國外,這些事件難免會引出一個爭議的話題:禁槍真的是必要的嗎?當然,這個話題對我們來說太遙遠、也缺乏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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