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城管微課堂】第十一講:數字城管事件認知——市容環境(第三節)


數字城管微課堂

數字城管事件——市容環境

道路不潔、道路遺撒(灑)、沙(河)灘不潔、交通標線不清晰及綠地(灌木)管理

主講人:郭慶鵬

今天對道路不潔、道路遺撒(灑)、沙(河)灘不潔、交通標線不清晰及綠地(灌木)管理5類市容環境類事件進行介紹。

道路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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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小卡片

大類名稱:市容環境,編碼:01

小類名稱:道路不潔,編碼:12

說明:指未按規定及時處理的道路保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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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不潔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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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不潔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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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4-04 14時23分

事發位置:尖草坪區迎新路與迎新南一巷交叉口,往北2米路東

問題描述:道路不潔

責任部門:尖草坪區政府

處理結果:2020-04-04 15時05分,尖草坪區政府反饋,已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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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4-08 8時12分

事發位置:杏花嶺區五龍口街與東中環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北,便道上

問題描述:道路不潔

責任部門:杏花嶺區政府

處理結果:2020-04-08 9時12分,杏花嶺區政府反饋,已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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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4-02 8時31分

事發位置:尖草坪區西高莊村東街與西高莊村南一巷交叉口,往北80米路東

問題描述:道路不潔

責任部門:尖草坪區政府

處理結果:2020-04-02 9時44分,尖草坪區政府反饋,已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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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遺撒(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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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小卡片

大類名稱:市容環境,編碼:01

小類名稱:道路遺撒(灑),編碼:14

說明:指車輛運輸或裝卸過程中發生的遺撒現象。道路遺撒對市容環境影響很大,如果不及時處理,過路車輛碾壓粘帶不僅容易造成汙染區域擴大,而且物體散落以後,容易造成後面的車輛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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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遺撒(灑)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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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遺撒(灑)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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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4-02 8時11分

事發位置:小店區太榆外環路與龍城大街東延交叉口往西10米,鄭村鐵路橋往西50米路南

問題描述:道路遺撒

責任部門:小店區政府

處理結果:2020-04-02 9時24分,小店區政府反饋,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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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3-15 8時37分

事發位置:杏花嶺區北沙河南沿岸與營西街交叉口,東北角

問題描述:道路遺撒

責任部門:杏花嶺區政府

處理結果:2020-03-15 15時04分,杏花嶺區政府反饋,環衛工人到達現場,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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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3-11 8時29分

事發位置:小店區真武路與東榆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西

問題描述:道路遺撒

責任部門:小店區政府

處理結果:2020-03-11 10時10分,小店區政府反饋,已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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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灘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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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名稱:市容環境,編碼:01

小類名稱:沙(河)灘不潔,編碼:15

說明:指未及時處理的沙(河)灘上保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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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灘不潔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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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灘不潔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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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19-10-27 8時39分

事發位置:萬柏林區千峰南路與虎峪河南沿岸交叉口,往北15米路東,虎峪河橋下

問題描述:河灘不潔

責任部門:萬柏林區政府

處理結果:2019-10-28 8時33分,萬柏林區政府反饋,區河道所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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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19-08-26 16時50分

事發位置:萬柏林區春居南路與虎峪河北沿岸交叉口,往南10米路東,虎峪河橋下的河道內

問題描述:河灘不潔

責任部門:萬柏林區政府

處理結果:2019-08-28 11時34分,萬柏林區政府反饋,區河道所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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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線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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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小卡片

大類名稱:市容環境,編碼:01

小類名稱:交通標線不清晰,編碼:16

說明:指交通標誌線自然磨損缺失、指向錯誤或廢舊標線未清除乾淨的現象。作為管制和引導交通的道路交通標線,在道路交通安全中佔據著重要的地位,引導著司機安全駕駛,幫助行人安全通行。交通標線不清晰可能導致出行錯誤,還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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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線不清晰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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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線不清晰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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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19-07-18 9時47分

事發位置:綜改區唐槐產業園區唐槐路與開新街交叉口,往北5米路西,信號燈北側的機動車道上

問題描述:斑馬線上的交通標線自然磨損、缺失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處理結果:2019-08-06 16時38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反饋,交通標誌線已經復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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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灌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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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小卡片

大類名稱:市容環境,編碼:01

小類名稱:綠地(灌木)管理,編碼:17

說明:綠地是用以改善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遊憩場地和美化景觀的綠化用地。綠地(灌木)管理是指對綠地(灌木)內存在散落垃圾,對違章佔用、毀壞綠地(灌木)進行管理的行為。《太原市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佔用城市綠地和綠化用地”;第三十六條規定:“擅自改變、佔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可並處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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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灌木)管理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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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灌木)管理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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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20-04-04 8時37分

事發位置:綜改區唐槐產業園區大昌南路與東榆線交叉口,往南500米路西綠化帶裡

問題描述:綠地髒亂

責任部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

處理結果:2020-04-04 9時30分,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反饋,唐槐園區已安排工作人員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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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案件來源:巡查上報

來件時間:2019-05-14 14時12分

事發位置:小店區北營北路與南中環街交叉口往南約50米,路西燈泡廠門口北150米

問題描述:佔綠毀綠(袋裝和散落的沙子)

責任部門:市行政執法總隊

處理結果:2019-05-14 17時33分,市行政執法總隊反饋,四大隊工作人員到現場,該處已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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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微課到此結束。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發現存在上述問題,可及時採集上報或在微信搜索“太原微城管”微信小程序進行反映,數字城管將及時派遣責任單位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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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城管市容環境事件微課堂團隊

資料整理:郭慶鵬 案例提供:高越

圖文編輯:張濤


來源 太原數字城管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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