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醉駕撞死環衛工免刑罰?再審獲刑了!承辦檢察官曾稱“如果判刑,丟工作會對他的生活造成影響”

昨天(27日),備受爭議的甘肅隴西幹部醉駕撞人致死被判免刑事處罰事件出現新進展。甘肅隴西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審被告人

毛志堯交通肇事再審一案,對毛志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官員醉駕撞死環衛工免刑罰?再審獲刑了!承辦檢察官曾稱“如果判刑,丟工作會對他的生活造成影響”

經再審查明:2017年9月3日晚,原審被告人毛志堯與親屬聚餐飲酒, 21時許回家休息。23時許,毛志堯的妻子突發疾病,毛志堯和其兒子乘坐出租車將妻子送至隴西縣第一人民醫院醫治。毛志堯親戚駕駛陝AJ19C7號小型轎車到醫院幫忙。毛志堯安排妻子住院後,駕駛陝AJ19C7號小型轎車欲回家取衣物。9月4日4時40分,毛志堯駕車沿隴西縣鞏昌鎮崇文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恆力大廈附近路段,撞上正在道路上打掃衛生的隴西縣綜合執法局鞏昌環衛管理站職工被害人宋曉玲,致宋曉玲創傷性休克死亡。毛志堯撥打110報警電話,並在事故現場等候處理。經鑑定,毛志堯血液中檢出乙醇,平均含量為268.15mg/100ml;陝AJ19C7號小型轎車事故發生前轉向裝置、制動系統安全技術狀況正常,事故發生前的行駛速度約為51-55km/h。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毛志堯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限速40 km/h的路段以51-55km/h的速度超速行駛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應承擔全部責任,宋曉玲無責任。

案發後,原審被告人毛志堯認罪悔罪,積極籌款進行賠償,獲得被害人親屬諒解。再審期間,被害人親屬仍諒解毛志堯。

隴西縣人民法院再審認為,原審被告人毛志堯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依法懲處。毛志堯交通肇事後立即報警,並在事故現場等候處理,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毛志堯案發後認罪悔罪,並積極籌款賠償,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符合認罪認罰從寬和刑事和解的有關規定,依法可從寬處罰。綜合考慮毛志堯自首、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諒解等情節,以及社區矯正部門出具的對毛志堯可適用社區矯正的調查評估意見,毛志堯符合法定的緩刑適用條件,可以對毛志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回顧

2019年1月25日,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紀委監委通報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其中提到,隴西縣工商局幹部毛志堯醉酒駕駛致人死亡,後被隴西縣法院判決交通肇事罪,免於刑事處罰。此事引發網友質疑。

官員醉駕撞死環衛工免刑罰?再審獲刑了!承辦檢察官曾稱“如果判刑,丟工作會對他的生活造成影響”

1月30日,隴西縣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原文斌接受央視採訪時解釋:“如果判刑,丟工作會對他(毛志堯)的生活造成影響。從情與法的角度來說,既要考慮被害人的權利,也得考慮被告人的實際情況。”

2月2日15時40分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發佈通報稱,該院已於1月28日派出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調查組,赴隴西縣核實案件有關情況;30日又派出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到當地瞭解情況,對該案具體情節、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研判。

甘肅省檢察院稱,經過閱卷審查和對案件事實、證據、具體情節及判決的研判,該院認為“毛志堯交通肇事案”一審判決免予刑事處罰明顯過輕,已責成定西市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要求依法糾正原判錯誤。

此外,甘肅省檢察院還通報,已對承辦檢察官發表的不當言論進行調查,認為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的有關表述,是不當的、錯誤的。對此,該院已責令隴西縣檢察院和承辦檢察官作出深刻檢討,進行認真整改。

2月2日晚,甘肅隴西縣人民法院通報稱,該院於1月26日啟動對該案的評查工作。根據評查結果:決定依法對該案進行再審。毛志堯系隴西縣工商局幹部,2017年9月醉駕撞人致死,一審被判免予刑事處罰。

同一天稍早時,南都記者從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研判認為,該處罰明顯過輕,已責成定西市檢察院向同級法院提出檢察建議,要求依法糾正原判錯誤。

官員醉駕撞死環衛工免刑罰?再審獲刑了!承辦檢察官曾稱“如果判刑,丟工作會對他的生活造成影響”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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