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掃黑英雄】周波:掃黑除惡路上 堅守初心的踐行者

周波,男,漢族,現任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他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和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較好完成了單位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先後榮獲敘州區勞動模範、敘州區法院先進個人等光榮稱號。

政治覺悟高 勇於擔當甘於奉獻

周波同志在政治上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一名法官,他恪守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集體榮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他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實際行動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使命和擔當。

業務有鑽勁 勤勉敬業獲好評

自2018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以周波為審判長的審判團隊共審結涉惡案件2件,即被告人於某甲等10人聚眾鬥毆罪涉惡案、被告人黃某等17人組織賣淫涉惡案,判處27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

被告人於某甲等10人聚眾鬥毆罪一案,是敘州區第一起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案件。這10名被告人大多無正當職業,因親戚、朋友關係互相結識,並形成較為固定的聯繫。2017年5月,被告人於某甲、於某乙、陳某某等通過親戚、朋友關係糾集多名被告人,採用暴力、威脅手段,使用射釘槍、砍刀、棒棍、鋼筋等器械,實施了賭博、違法收取賭賬、聚眾鬥毆、違法控制他人棄土場、違法獲取某公司股份,牟取非法利益,在原宜賓市翠屏區趙場街道(現敘州區趙場街道)虎溪溝區域形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公共秩序、經濟秩序、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被告人黃某等17人組織賣淫罪一案,2017年2月以來,被告人黃某多次糾集多人在原宜賓縣柏溪鎮(現宜賓市敘州區柏溪街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黃某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李某、馬某為骨幹分子的惡勢力團伙,在控制和管理賣淫活動中,共同或其成員單獨先後實施了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涉黑涉惡案件往往涉及犯罪嫌疑人多、犯罪事實多、罪名多、程序多等特點。這兩件案件不僅案情複雜,而且涉及27人之多,如何嚴格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是擺在周波面前的一道重要課題。

首先,敘州區法院刑事審判庭與敘州區紀委監委、公安分局、檢察院等部門多次召開案件會商會議,確保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後能夠依法、及時、高效地審判。

其次,專門制定了《審理涉黑涉惡案件的工作預案》和《法警值庭保障預案》,確保審判活動正常開展。

再次,為了啃下這塊“硬骨頭”,精準、高效地審理於某甲等10人聚眾鬥毆罪一案,周波放棄了節假日休息時間,加班加點閱讀案卷,精心做好開庭準備。通過長達3天的開庭審理,周波撰寫了2萬餘字的案件審理報告,先後3次進行了合議庭評議,針對辯護律師和被告人提出的5個主要爭議焦點展開了深入細緻地分析研討,最終撰寫了1萬餘字的判決書。結合該案各被告人的行為、情節、地位、作用,惡勢力主要成員分別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於某甲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的宣判有力打擊了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切實增強了當地群眾的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被告人黃某等17人組織賣淫罪一案,2020年5月15日,敘州區法院依法對惡勢力首要分子黃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其餘4名主要成員分別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黃某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指導有水平 突出成績贏口碑

2019年,敘州區法院刑庭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478件,結案率達98.17%,並獲得宜賓市法院系統先進集體。刑庭系敘州區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主力軍,無論是涉黑涉惡刑事案件的審理、院掃黑辦的工作還是與區掃黑辦、市中院掃黑辦的對接工作大部分都是由身為庭長、院掃黑辦主任的周波同志完成。在審理涉黑涉惡案件過程中,他還及時總結審判經驗, 認真排查和移送涉惡線索,向相關部門發出2條司法建議,為專項鬥爭作出了積極貢獻。

周波同志用自己的青春熱血、無私奉獻的精神生動詮釋了作為一名人民法官對黨、對人民事業的無限忠誠和熱愛,是當之無愧的“掃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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