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王思聰輸了,陰溝裡翻船。花千芳回懟的好精彩。
是王思聰罵人罵習慣了,想罵誰就罵誰,今天看到花千芳不順眼就開始罵,其實這就是欺負人啊。
花千芳說讓王思聰賠錢,那是真賠嗎?
知道不知道名義侵害權是賠不了多少錢的,精神賠償一般都是很少的。所以要求那麼大的數額也只是說說而已絕對不是碰瓷。王思聰有錢,粉絲有比花千芳多了不止一個數量級,這就是恃強凌弱,就是欺負。
王思聰的粉絲多,大家對王思聰又比較熟悉。如果搞選舉,王思聰肯定拿的票數會比花千芳多。
同樣的,這次罵戰,王思聰的支持肯定也比花千芳多得多。這個基本和粉絲比例是一致的。
看到那麼多腦殘粉,我是相當傷心。
怎麼那麼多人缺少基本的是非判斷,都沒有基本的對弱者的同情心。彷彿就是人的本性,喜歡恃強凌弱,以多欺少。
你想想舔狗的進化也真是諷刺。是的,對於社會地位比較高的人。大部分人都有奉承,順從的傾向。這就是舔狗的基礎。其實現在社會大部分的舔狗,根本得不到實際的利益,只有在1萬年前的部落社會里做舔狗天然的好處。現在的舔狗實際上是得不到任何好處的,真是悲催啊。
把花千芳的頭像當作自己的微博頭像。並寫上NMSL四個字母就是更過分了。
這個絕對構成侮辱和犯法,溝通的效果取決於對方的反應。這四個字母別人覺得是什麼意思不重要,關鍵是站在花千芳的角度來考慮,站在王思聰的角度來考慮。最簡單的解釋,往往就是最合理的解釋,也是最可能的解釋。這四個字母最簡單的解釋就是,你媽死了。
就是這麼簡單,做其他的解釋,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了。
至於花千芳。現在有了一定熱度,因次還增加了不少粉絲,甚至還可以做一些廣告多賺錢了。我覺得這是非常合理,無可厚非。華為說感謝美國總統幫他打了廣告。花千芳也可以說,感謝王思聰讓他的觀點讓更多的人知道,有了更多粉絲。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道德之外。
與人為善是最基本的原則。人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尊重你講述自己觀點的權利。沒聽說過我不同意你的觀點就可以罵你。
我覺得王公子這次還是過分了。
有個直覺,英語沒學好的,想讓兒女學習搞好的很支持王思聰。
學過英語可能大學畢業後,工作中沒怎麼用英語的傾向於支持華千芳。
哈哈,大家都是屁股決定腦袋嗎?
點個贊點個關注再走哇,碼字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