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庭審表現劃分律師流派

開庭審案子,免不了要和律師打交道。律師在庭審過程中如何表現,不同的律師也是各有不同。應當說,橙子下庭辦案的時間不算長,接觸過的律師也不算多,今天聊幾句吧。


在橙子看來,就庭審表現而言,律師大體可以劃分成三大流派:


一是務實派。


所謂務實派,就是以打贏官司為目的。因此,務實派的律師往往會鑽研法官對於類案的審理思路和審理標準,無論是舉證還是適用法律都圍繞法官的審理思路展開,現在越來越多的律師會向法官提交判例,以堅定法官對其有利的審理思路。曾有律師如此評價,對於律師而言,最好的代理詞就是被法官寫入判決的代理詞。對此,橙子深表贊同。儘管在這個時代,有時候務實並不一定被人理解,或者更難一步登天。


二是演技派。


這一類律師庭審時情緒豐富,語氣激昂,話語富有感情,講到動情處手舞足蹈乃至滿含熱淚,簡言之,從頭到尾走感情路線,就是不講法言法語。特別是審理家事案件,遇到演技派律師的概率更大一些。不知道這些律師感動自己沒有,可以確定的是沒有感動橙子,倒是很有可能感動了當事人。一開始對於這樣的律師非常不理解,大家都是法律圈的人,庭審時又沒有陪審團,表演個啥勁呢?後來大概明白了一些,他們並不是表演給法官看,而是表演給委託人看,委託人感動了,滿意了,效果就達到了。如果你問,這麼表演判決結果怎麼樣呢?一般而言,這種演技派的律師代理案件自然判決結果不會太理想,而他們能一直存在自然有原因,據我猜想一是基層法院的一些案件,本身標的並不大,一些當事人情緒追求大於利益追求,只有氣出了,結果並不是很在乎,因為在法官看來毫無法律技術含量可言的表演確實有效的宣洩了當事人的情緒;二是在基層法律圈,很多演技派的律師經營多年,自有自己的案源和圈子,很多當事人對律師的選擇並不完全理性;最後大概還可以有一個理由,那就是很多當事人相信律師甚於相信法官,官司輸了,還可以把責任推給法官嘛......


三是沉默派。


對,你沒看錯,就是沉默派。在大眾印象中,律師無論是務實派還是演技派,都該是能言善辯滔滔不絕的。但是在我不過數年的辦案過程中,還真就見過一些沉默派的律師。這些律師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整個庭審幾乎就是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彷彿是當事人花錢請來旁聽庭審的,最多是在法庭辯論階段當事人發表完辯論意見後清清嗓子說我再補充幾句,補充的內容也基本無關痛癢,而且也沒見當事人有什麼不滿地表示。下庭辦案後真心佩服這些沉默著就把錢掙了的律師。有的律師如此表現可以理解,據他們說原本就不想代理該案,說朋友請託沒辦法才代理的,案情又是非常簡單或是幾乎沒有什麼努力的餘地,所以庭審時乾脆就佛繫了。但是我也見過有的律師一路走來始終奉行沉默是金的格言,真是佩服之至。


橙子的分類不敢說準確,只是一種感性的表達。律師們不同的庭審表現很難說絕對的是非對錯,萬類霜天競自由,存在即是合理,讓時間去檢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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