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重要提醒,天長家長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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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國家教育部網站發佈提醒

教育部發布重要提醒,天長家長注意了!

校外培訓機構

不得違規提前預收培訓費

教育部發布重要提醒,天長家長注意了!

近期,少數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社會培訓機構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長時期的培訓費,有的線上培訓超期收取培訓費,違背了培訓機構收費管理的有關政策,加重了群眾的經濟負擔。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

一、提醒各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

,要嚴格遵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的相關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費一般應於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收取,不應過早提前收取。二、提醒廣大學生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成才觀念,瞭解國家關於校外培訓管理的相關政策,理性為孩子選擇課後學習方式和內容。提前交費有風險,退費有難處,家長安排學生參加校外培訓要認真閱讀、充分理解培訓合同文本內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費,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費發票,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三、提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聯合相關部門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校外培訓市場秩序。

信息來源:美好滁州

主辦單位:中共天長市委

承辦單位:天長市融媒體中心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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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提升行動宣傳標語

1.深入開展全國文明城市提升行動,讓天長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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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施全國文明城市常態長效管理,讓天長更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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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認真學習貫徹《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

8.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共建美好生活的社會新風!

9.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鄉宜居宜業水平!

10.加強生態環境治理,讓天長天更藍、水更綠!

11.全面推進移風易俗,努力建設文明鄉風!

12.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努力保障改善民生!

13.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助力經濟和社會發展!

14.嚴厲懲處失信失德行為,加強誠信社會建設!

15.深化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遊、文明上網行動,提高社會文明水平!

16.加強法制建設,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17.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8.培育文明新人,禮遇道德模範、“身邊好人”!

19.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努力提高城鄉環境衛生水平!

20.推進背街小巷治理,提高市民生活質量!

21.熱烈祝賀《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自2月1日起施行!

22.遵守《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做文明有禮天長人!

23.遵守《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

24.自覺遵守《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人人都是文明天長代言人!

25.遵守《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投身現代化新天長建設。

(1)嚴禁在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便溺。

(2)嚴禁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其他有禁菸標誌的場所吸菸

(3)嚴禁違規擺設攤點、佔道經營、出店經營。

(4)嚴禁隨意露天燒烤、排放油煙、傾倒汙水。

(5)嚴禁隨意張貼、噴塗、散發廣告。

(6)嚴禁未束犬鏈(繩)攜犬出戶。

(7)嚴禁在小區公共區域私搭亂建、堆放雜物、亂停車輛。

(8)嚴禁圈佔綠地、毀綠種菜、高空拋物。

(9)嚴禁違規私拉亂接電線、在規定位置以外的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給電動車充電。

(10)嚴禁駕駛機動車違規使用通訊工具、亂鳴喇叭、濫用遠光燈。

(11)嚴禁駕駛機動車違規穿插變道、不禮讓行人、隨意停車、車窗拋物。

(12)嚴禁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規使用通訊工具。

(13)嚴禁非機動車違規逆向行駛、加裝遮陽蓬(傘)。

(14)嚴禁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跨越交通隔離欄(帶)。

(15)嚴禁違規佔用公共停車位、在公共停車位私裝地鎖、堆放物品。

(16)嚴禁營銷宣傳、娛樂、婚喪等活動噪音影響他人工作、學習和生活。

(17)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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