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與醫生

法院理療社會的瘤害,醫院醫治人體的病痛。每一種職業,都能夠在世界上發輝她的作用,社會上不能缺乏的職業是種地人,這理由大家多知道。剛才所說的兩院,都不想進去,為什麼呢?因為需要花錢,這錢花了還不是主要的,主要是能不能活著出來,這是醫院。法院呢?也是一樣,法官判決死刑,法錘一擊定音,法院也是判決生死的地方。這兩個院,重則生死之交,輕者折騰一年半載的,心情難受。這兩院的主宰者是法官和醫生,高尚的職業品德,救死扶傷的白衣天吏,工作中的她們,來不得半點馬虎。法官判案斷定案情的事實,必須是認真分折每個證據,每點證據細節的情況,細節決定成敗,每個時間鏈接邏輯思維的關聯性,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斷案原則,這樣才能成為高尚的職業品德。法官用心審理案件,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這樣法律才能維護了正義,社會才能安穩。醫生的心裡只有病人,才能對得起白衣天吏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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