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中的電子申請是什麼意思?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包括電子文件形式。


電子申請是指以互聯網為傳輸媒介將專利申請文件以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形式向專利局提出的專利申請。


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本指南中關於專利申請和其他文件的規定,除針對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和其他文件的規定之外,均適用於電子申請。


電子文件格式要求由專利局另行規定。


1.電子申請用戶


電子申請用戶是指已經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電子專利申請系統用戶註冊協議(以下簡稱用戶註冊協議),辦理了有關注冊手續,獲得用戶代碼和密碼的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


1.1電子申請代表人


申請人有兩人以上且未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以提交電子申請的電子申請用戶為代表人。


1.2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是指通過專利局電子專利申請系統提交或發出的電子文件中所附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所述的簽字或者蓋章,在電子申請文件中是指電子簽名,電子申請文件採用的電子簽名與紙件文件的簽字或者蓋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電子申請用戶註冊


電子申請用戶註冊方式包括:當面註冊、郵寄註冊和網上註冊。


辦理電子申請用戶註冊手續應當提交電子申請用戶註冊請求書、簽字或者蓋章的用戶註冊協議一式兩份以及用戶註冊證明文件。


2.1電子申請用戶註冊請求書


電子申請用戶註冊請求書應當採用專利局制定的標準表格,請求書中應當寫明註冊請求人姓名或者名稱、類型、證件號碼、國籍或註冊地、經常居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


註冊請求人是單位的,請求書中還應當寫明經辦人信息。


2.2用戶註冊證明文件


註冊請求人是個人的,應當提交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居民身份證件複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註冊請求人是單位的,應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證複印件、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註冊請求人是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加蓋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複印件、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2.3註冊請求的審查


註冊材料經審查合格的,應當向註冊請求人發出電子申請註冊請求審批通知書和一份經專利局蓋章的用戶註冊協議,並給予用戶代碼。當面註冊的,由註冊請求人當面設置密碼;郵寄註冊的,應當在電子申請註冊請求審批通知書中告知註冊請求人密碼; 網上註冊的, 由申請人在提出註冊請求時預置密碼。


註冊材料經審查不合格, 當面註冊的, 應當直接向註冊請求人說明不予註冊的理由, 註冊材料不予接收; 郵寄註冊和網上註冊的,應當向註冊請求人發出電子申請註冊請求審批通知書,通知書應當記載不予註冊的理由, 註冊材料不予退還。


2.4電子申請用戶信息的變更


註冊用戶的密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及信息提示方式等信息發生變更的,註冊用戶應當登錄電子申請網站在線進行變更。


註冊用戶的姓名或者名稱、類型、證件號碼、國籍或註冊地、經常居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等信息發生變更的,註冊用戶應當向專利局提交電子申請用戶註冊信息變更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手續。註冊用戶代碼不予變更。


專利申請中的電子申請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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