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兩高出臺司法解釋蒐集網上公開的公民個人信息是否構成犯罪

對於天眼查、企查查,百度百科、360百科蒐集網上公開的公民個人信息是否構成犯罪?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判決書中存在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均未經被收集者同意,是否構成犯罪?

請兩高出臺司法解釋指點迷津,如何理解這句話: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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