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清單(2019年版)

一、就業扶持政策

1.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未就業的畢業生離校後應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網上報到登記,經報到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可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信息推介、就業指導、政策諮詢等服務。

辦理渠道:畢業生通過網上辦理。

2.畢業生人事代理服務:畢業生可通過單位集體委託或個人委託,辦理檔案委託管理、落戶及戶籍管理、社會保險代繳、職稱評定等相關人事代理業務。

辦理渠道:畢業生到就業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辦。

3.高校畢業生精準招聘平臺:高校畢業生可通過網絡或微信登錄人社部“高校畢業生精準招聘平臺”,免費進行登記註冊、個人職業能力測評,完善簡歷信息,系統自動將畢業生信息推送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髮出面試邀請,在線下洽談對接。

辦理渠道:畢業生登陸“中國國家人才網-高校畢業生精準招聘平臺”或微信公眾號“高校畢業生精準招聘服務”進行註冊。

4.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加大機關事業單位在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定向招錄(聘)的比例。通過各類基層服務項目就業的畢業生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後,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對到我省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檔次高定三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薪級工資高定三級。

5.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高校畢業生自願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連續服務滿三年以上,其學費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規定給予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的代償。

辦理渠道:到就業服務地的縣學生資助中心申辦。

6.支持高校畢業生進企業就業項目: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省上組織的支持畢業生進企業就業項目的,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用人單位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並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優先推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未就業畢業生。

辦理渠道:畢業生向所在縣區人社部門報名,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

7.應徵入伍退役畢業生政策: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和基層工作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退役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應屆畢業生應徵服兵役,退役後1年內可同等享受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

辦理渠道:根據需要到教育或人社等相關部門辦理。

8.公務員考錄報名考試費減免: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戶家庭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考錄的,可減免報名考試費。

辦理渠道:報考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的,不用進行網上繳費,在省考錄辦申辦費用減免手續;報考市州及以下單位的,不用進行網上繳費,在報考職位所在市州考錄辦申辦費用減免手續。

9.就業見習補貼:離校12 個月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就業見習,對吸納離校12 個月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並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單位,給予每人每月1000 元的就業見習補貼。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見習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 元。

辦理渠道: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參加就業見習。

10.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定點培訓機構組織的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每人300元-1200元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當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辦理渠道: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參加培訓。

11.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標準不超過300元/人。職業技能鑑定費標準高於300元的,按300元補貼;鑑定費標準低於3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補貼。

辦理渠道: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鑑定。

12.求職創業補貼:省內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居民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學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每人發放一次性1000元求職創業補貼。

辦理渠道:畢業生到所在學校申請辦理。

13.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2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12 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辦理渠道:企業和靈活就業畢業生要到所在地縣區人社部門申辦。

14.公益性崗位安置:被認定為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可以優先用各級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進行兜底安置,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相關優惠政策。

辦理渠道: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認定辦理。

二、創業扶持政策

15.就業失業登記:高校畢業生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享受政策諮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公共就業服務,符合條件的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辦理渠道: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到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託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按規定代為其申領;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直接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

16.創業培訓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給予每人不超過1300 元的創業培訓補貼。

辦理渠道: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參加培訓。

17.創業指導服務: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諮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辦理渠道:畢業生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辦。

18.創業擔保貼息貸款: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可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貸款。

辦理渠道:畢業生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辦。

19.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助(不包含教育部門已扶持在校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符合連續經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5人以上並簽訂勞動合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條件的,可給予每戶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辦理渠道:項目單位向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

20.創業典型補助(不包含教育部門已扶持在校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對經省級人社部門評選認定的創業明星或創業典型,符合吸納就業30人以上並簽訂勞動合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條件的,可給予每戶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辦理渠道:項目單位向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

21.創業項目補助:對專家評審認定的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吸納就業多的優秀創業項目或參加國家、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創業大賽且獲獎的優秀創業項目,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辦理渠道:項目單位向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

22.稅費減免優惠:對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按每戶9600元為限額一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價格調節基金和個人所得稅。

辦理渠道:畢業生到創辦企業所在地稅務部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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