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商行賄1000萬餘元畏罪潛逃至海外 寶安警方“獵狐”再添戰果

供貨商行賄1000萬餘元畏罪潛逃至海外 寶安警方“獵狐”再添戰果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崔敏 通訊員 焦雪珂

2014年7月,公安部“獵狐行動”行動吹響了“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號角。六年來,寶安警隊一直不遺餘力打擊經濟犯罪和執行跨境追贓任務。2019年7至9月,在一宗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案中,深圳5名共涉案1000多萬元的行賄受賄者相繼落網。今年3月17日,在美洲藏匿了半年多的主犯陳某在警方全力追逃下歸國投案。

供貨商行賄1000萬餘元畏罪潛逃至海外 寶安警方“獵狐”再添戰果

部門經理4年收受賄賂1000萬餘元

2018年10月,深圳某高新材料公司(以下簡稱“高新材料公司”)工作人員在核對財務時發現賬目不對勁,損失巨大,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經偵大隊立即著手調查,一張行賄受賄的大網逐漸呈現在警方面前。

“為了和高新材料公司做生意,龍某、陳某夫婦就找了這家公司類似於採購部門的經理吳某談提成。”該案主偵李警官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龍某、陳某是東莞一家工業器材公司的實際控制者,是高新材料公司的供貨商之一。為了讓高新材料公司“光顧”自家貨物,龍某夫婦拉攏經理石某及其下屬吳某、張某共同合計一條利益鏈條:石某隻要利用職務便利採購龍某夫婦公司的貨物,就能拿到一定比例的“提成”。目前已查明,石某自2014年開始接受行賄,直至2018年案發前,共收受賄賂1000萬餘元,龍某、陳某是主要行賄者。

嫌疑人相繼落網,主犯遠逃海外

與刑事偵查通過線索找兇手不同,經偵辦案的思路是反著的,需要找證據來證明某人是罪犯。高新材料公司工作人員報案後,該公司部門負責人石某首先成為警方的懷疑對象。“時間跨度久,他們給錢也都是偷偷摸摸的。”李警官稱,警方花了半年多的時間進行調查取證,掌握了石某的犯罪事實,並在2019年7月23日將其抓獲歸案。

警方順著石某這條“藤”,一下摸出了5個“瓜”。除石某受賄外,該案受賄者還有石某的下屬吳某、張某,行賄者龍某、陳某,並分別於當年9月12日、9月17日將吳張二人、龍某抓獲。令人吃驚的是,再深挖吳某這條線索,警方得知他以另一行賄人羅某(9月23日歸案)的名義在深圳開了一家科技公司。吳某一邊讓自家公司給高新材料公司送貨獲利,另一邊還拿到了石某給他的小頭受賄款,獲得了“雙豐收”。

自接到報案到抓獲5名嫌疑人歸案,警方從千頭萬緒的線索中查證,初步判定石某等人受賄1000餘萬元。龍某落網時,他的妻子陳某已在美國,對警方“喊話”置之不理。

回國避險心切,主犯被感召回國投案

犯罪嫌疑人遠遁海外,警方的抓捕常因各種現實條件而受限制。“我們及時凍結了陳某國內的賬戶和護照,石某的受賄款也被凍結了。”李警官說,這樣做就是讓陳某的境外生存狀況受挫。此外,警方還通過陳某家人及其丈夫的律師向她傳遞投案自首可減輕處罰的信號。據瞭解,李警官所在的案件隊從去年9月到今年3月,每月都多次通過第三關係人對陳某進行勸說。可陳某不聽勸,還在美國、加拿大之間“切換”。

今年3月,機會來臨。國內疫情好轉,國外疫情趨勢不容樂觀,警方抓住陳某回國避險的急切心理,再一次勸她投案。“中國人都講究‘葉落歸根’,你的家人還在這邊,在外面躲一輩子嗎?早點面對早點解決。”隨著國外疫情愈加嚴重,急於避險的陳某心理防線被擊潰。3月17日,剛回國投案的陳某就被等候在深圳灣口岸的警方抓獲,後被送往指定地點進行醫學隔離觀察等待接受調查。目前,寶安經偵大隊還在加緊深挖案情。

“羊毛出在羊身上,行賄的錢也是企業的利潤,高新材料公司相當於損失了1000多萬元。”李警官說,經濟類犯罪影響企業各個方面,“獵狐”也是讓企業更好地在深圳經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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