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文書中最容易寫錯的138個字

律師應以嚴謹做為日常工作的標準,以下為183個容易在法律文書中寫錯的字,希望大家能夠引起注意。(按26個字母排序)

A、

1.“安裝”不要寫成“按裝”。

2.“安詳”不要寫作“安祥”。

3.“艾滋病”不要寫成“愛滋病”。

4.“黯然”不要寫作“闇然”。

5.“按部就班”不要寫作“按步就班”,“按部就班”的“部”指門類。“三部曲”不要寫作“三步曲”,“三部曲”的“部”指部分。

B、

6.在表達埋怨這個意思的時候,不要把“抱怨”寫成“報怨”。

7.“報道”與“報導”讀音不同,提倡用“報道”。

8.“爆發”與“暴發”。“爆發”指因爆炸而發生,如“火山爆發”;“暴發”指突然發作,多用於山洪、大水、疾病等。非典作為一種急性流行病,應用“暴發”。另,在用於社會事物時,“爆發”指像爆炸一樣突然發生,多用於抽象事物,如革命、起義、運動等,又用於表示力量、情緒等。“暴發”也指突然得勢或發財,多含貶義。

9.“辨”與“辯”。凡與區別、辨別、分辨有關的,用“辨”不用“辯”;凡與言辭、辯論、辯解有關的,用“辯”。如“分辯率”應為“分辨率”;“被告辨護律師”應為“被告辯護律師”。“辨明”與“辯明”、“辨證”與“辯證”等含義不同,適用對象也不同,如“辨明是非”是指辨別清楚是與非;“辯明事理”是指辯論清楚道理。中醫所說的“辨證施治”(區別病人的不同徵候進行治療)顯然不能用“辯證”。

10.“表明”一般指把思想感情顯示出來;“標明”指做出記號或寫出文字。

11.“表率”一般不寫作“表帥”。作動詞時,用“統率”不用“統帥”;作名詞時,用“統帥”不用“統率”。

12.“部署”不要寫作“佈署”。

13.“備加”“倍加”“備受”“倍受”都是可用的詞,其中“倍”與“備”主要區別在所表示的程度不同。“倍”指加倍,有更加、格外的意思,如“信心倍增”“倍感親切”“倍思親”。“備”是表示完全,有極而言之的意思,如“艱苦備嚐”“關懷備至”“備受歡迎”“備受青睞”。

14.“倍”字不能用於表示減少的場合。“減少了一倍”是錯誤的用法,應寫作“減少了一半”“減少

了50%”或“減少了五成”。

15.“薄”與“簿”。如“接警記錄薄”應為“接警記錄簿”;“對薄公堂”應為“對簿公堂”。“薄”指單薄;也指輕視、看不起,如厚此薄彼;也可指迫近,如日薄西山。“簿”指本子、賬本,如發文簿。“練習簿”不能寫作“練習薄”。

16.“撥”與“拔”字形差異不大,容易出錯。如“財政拔款”應為“財政撥款”;“拔通電話”應為“撥通電話”。

17.“板”與“版”。“板”特指較硬的片狀物體,如板凳、板車,也可引申用來形容呈片狀的物體,如“板塊”;“版”本義指文字或圖形的供印刷用的底子,主要用於印刷、出版。“經濟板塊”不要寫作“經濟版塊”, “雕版”不要寫作“雕板”。

18.“完璧歸趙”“珠聯璧合”不要寫作“完壁歸趙”“珠聯壁合”。“璧”是古代的一種玉器。

19.“淡泊名利”不要寫作“淡薄名利”。

20.“博弈”是指下棋,“博弈論”由此意引出,這個詞裡沒有對打的意思,“博”不能寫作“搏鬥”的“搏”。

C

21.“長年累月”不要寫作“常年累月”。

22.“差強人意”的“差”是指大略、稍微,這個成語是指大體使人滿意,不要誤用為表示“不合主觀意願”。

23.“彩”與“採”,都是多義詞,應根據不同的義項加以辨別。一般來說,在表示具體事物時用“彩”,如“節目精彩”“剪綵”“彩排”;在表示抽象意義時用“採”,如“神采”“興高采烈”。

24.“竄改”與“篡改”。“竄改”是指改動、刪改,被竄改的一般是具體的書面材料如成語、文件、古書等。“篡改”是指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和曲解真實的、正確的東西,被篡改的往往是重大、比較抽象的東西,如經典、理論、政策等。

25.現在多用“人才”,不用“人材”。

26.“成規”與“陳規”。“成規”指所有久已通行的現成規矩;“陳規”則指陳舊的、不適用於現實情況的老規矩,如“陳規陋習”。

27.“不恥”與“不齒”。“不恥”指不以......為可恥,如“不恥下問”;“不齒”則指羞與為伍、不願意提到,表示極端瞧不起,如“人所不齒”。

28.“偵察”與“偵查”。“偵察”常用於軍事、作戰等方面;“偵查”常用於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以及與破案有關的方面。“偵察”著重於察看,從觀察中來了解情況;“偵查”著重於調查,從檢查中來了解情況。

D

29.“的”“地”“得”。最常見的是濫用“的”字。“的”用在定語後邊,表示修飾、領屬關係,如“可愛的家園”;“地”用在狀語後邊,修飾限定動詞或形容詞,如“高興地說”;“得”用在補語前,如“跑得非常快”。

30.“訂”與“定”。“訂”大多指經過商討而訂下,商討的成分很大,有的不是最後確定,如合同、條約、規章等用“制訂”。如果是可以確定而且確定了的,用“定”。“制訂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訂後可以不是確定了的;“制定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定後是確定了的。“協定”雖然如同“條約”,但是用“定”。沒有“簽定”這個詞,應該用“簽訂”。

31.“度”與“渡”。這兩個字都含有“通過”的意思,在使用中,用於與時間相關的意義時,一般用“度”,如“度過這段時光”“歡度國慶”“虛度年華”;用於與空間相關的意義時,用“渡”如“渡江”“渡河”。如用於有人為因素的意義,用“渡”,如“引渡回國”。“渡過難關”“過渡時期”的“渡”有“由此到彼”的引申義,帶有比喻的性質,所以用“渡”。“度汛”,是指度過“汛期”這個時段,所以用“度”。

32.“攝氏度”三字不拆開用。表示溫度時,用“25攝氏度”“零下25攝氏度”,不能用“攝氏25度”“零下攝氏25度”。

33.“迭”與“疊”。按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的調整,“疊”不再作為“迭”的繁體字處理,“重疊”“疊床架屋”“峰巒疊翠”的“疊”不能寫作“迭”。“高潮迭起”的“迭”不要寫作“疊”。

34.涉及汽車的“換擋、掛擋”中的“擋”不能寫作“檔”。

35.“第一”“第二”不能寫作“第1”“第2”。

E

36.“偶爾”不能寫作“偶而”。

F

37.“翻番”與“加倍”。“翻番”是兩倍兩倍地增加,如果基數是3,翻1番就是6,翻2番就是12,翻5番就是96。“翻幾番”就是基數乘以幾個2。“加倍”表示某數的幾倍,就是用幾去乘以某數。如3的1倍是3,3的2倍是6,3的5倍是15。“翻番”比“加倍”的增長要快得多。

38.“法人”並不是人,不要把廠長、經理等擔任“法人代表”的負責人寫成“法人”。“法人”與“自然人”相區別,是指法律上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它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9.“蜂擁”不能寫作“蜂湧”。

40.現在不少人常將“分”寫成“份”。如“份內事”應為“分內事”;“有著特殊的份量”應為“有著特殊的分量”;“犯罪份子”應為“犯罪分子”。“身分”是符合字義的詞,但因為公安部門發放證件時使用了“身份證”,這個詞使用頻率較大,《現代漢語詞典》按約定俗成的原則,收入了“身份”這個詞。但與此同義的“本分”“緣分”“成分”等仍用“分”。“縣份”“省份”“年份”“月份”用“份”不用“分”。“分量”不要寫作“份量”。

41.“膚淺”與“浮淺”。二者的側重點不一樣,“膚淺”強調不深入、不深刻,止於表面,多與表示人的認識活動的詞語搭配,比“浮淺”用得多。“浮淺”則強調淺薄、輕浮,重在表示缺乏某種知識、修養。

42.“扶養”與“撫養”。“扶養”的意思就是“養活”,其對象既可以是長輩,也可以是平輩或晚輩。“撫養”的意思是“愛護並教養”,其對象多是晚輩。

43.“復”不是“覆”的簡化字。凡有“遮蓋”“翻轉過來”意思的詞語都用“覆”,如“覆蓋”“覆滅”等,不用“復”。

44.“副”與“幅”。對字畫習慣用“幅”,而對聯因為成雙,只能用“副”,如“一副對聯”。用於臉部表情,用“一副笑臉”。表示中藥的湯藥時,用“一服藥”。

45.“伏法”與“服法”。“伏法”指罪犯被執行死刑,不能用在被判死緩及以下的罪犯身上;如果指罪犯認罪,可用“伏罪”。“服法”是指服從法院判決,如“認罪服法”。

46.“賦予”與“付與”。“賦予”中的賦予者應是尊長高貴的一方,如“人民、憲法、歷史、時代、組織、大自然”等。“付與”指給予、交給,所給的對象多是一般人或具體事物,所付的東西也多指錢款和具體物品。

G

47.“竿”“杆”“稈”。“竿”指竹竿,所組詞彙與竹子原料有關。“釣竿”現在多用塑料來做,但仍沿用“竿”字。“杆”是指細長的棍狀物。“稈”是指某些植物的莖,“秸稈”“麥稈”不要寫作“秸杆”“麥杆”。

48.“岡”與“崗”。“岡”指較低而平的山脊,構詞有“山岡”“井岡山”“黃岡”“雲岡石窟”。

表示崗位、崗哨要用“崗”。但也有的地方土坡、不高的山也用“崗”,如“黃土崗”。

49.“功夫”與“工夫”。經常通用,但是,在表示佔用的時間或空閒時,習慣用“工夫”;表示工作、學習所花的精力時間時,表示本領和造詣等義項時,習慣用“功夫”。

50.“該”。如“該工廠”“該學校”中的“該”,是舊時的公文用語,現代的公文已很少用,發稿中提倡使用“這個工廠”“那所學校”這樣的通俗寫法。

51.“貫穿”與“貫串”。有時可通用,但“貫串”大多用於較抽象的事物,“貫穿”不僅用於較抽象的事物,還能用於較具體的事物。“貫穿”用得更多一些。

H

52.“合龍”與“合攏”。“合龍”特指修築堤壩或橋樑等,因為施工中的橋樑或堤壩的中間一段稱作“龍口”,所以這種接合工作叫“合龍”。“合攏”可指堤壩、橋樑以外一般事物的閉合。

53.“宏大”與“洪大”。“宏大”指規模巨大、志向宏偉,如“規模宏大”“志願宏大”。“洪大”一般指聲音和具體的情狀,如“鐘聲洪大”“水勢洪大”。

54.“候”(音四聲)與“侯”(音二聲)。如“等侯”應為“等候”;“侯選人”應為“候選人”; “那時侯”應為“那時候”。“侯”字只有兩個義項:(1)姓;(2)古代貴族的一種爵位,如“諸侯”“封侯”。

55.“劃”與“畫”。凡是指用手、腳或物做出某種動作時,一般用“畫”字,如“畫十字”“指天畫地”“指手畫腳”;“規劃”“計劃”等寫“劃”。

56.“會合”與“匯合”。“會合”含有相會、見面的意思,如“兩軍會合”;“匯合”沒有相會、見面的意思,而且多用於水流聚集或類似的喻義,如“三江匯合”“人民的意志匯合成巨大力量”。

57.“化妝”與“化裝”。“化妝”一般指用脂粉等使容貌美麗,也有“美化”的比喻義。“化裝”一般指演員為扮演角色而加以修飾;也指因特殊需要而改變裝束、容貌,如“化裝成特務”。

58.“薈萃”是指英俊的人物聚集或精美的東西彙集,不要寫作“薈翠”。

59.“轟然”與“鬨然”。“轟然”形容聲響巨大,如“舊樓轟然倒塌”;“鬨然”形容人聲又多又大,如“鬨然發笑”。

60.“憾”是指失望、不滿足。“震撼”不要寫作“震憾”。這個詞經常用作“震撼人心”,不要因為與“人心”有關就寫成“震憾”。

J

61.“竟然”不要寫作“競然”。

62.“竣工”不要寫作“峻工” ,沒有“峻工”這個詞。

63.“一年之計在於春”不要寫作“一年之季在於春”。“計”在這裡指計劃、安排、打算。

64.“簡樸”與“儉樸”。“簡樸”除了指生活方面外,還指語言、文筆。

65.“接合”與“結合”。“接合”所用的對象比較具體,如“城鄉接合部”;“結合”比較抽象,如“理論結合實際”。“接合”的各部分基本上還是各自獨立的,只是相接觸的部分連在一起,“結合”的各部分合成整體,是相互融合的。

66.“截止”“截止到”與“截至”。“截止”“截止到”是某過程停止、終止;“截至”是到某過程的某個時候。“截止今天”是錯誤的用法,正確的用法是“截至今天”或“截止到今天”。

67.“界限”與“界線”。“界限”主要用於抽象事物,表示限度、盡頭;“界線”主要用於具體事物。

68.“幾率”和“概率”是一個意思,不要寫作“機率”。

69.“決不”與“絕不”。“決不”含有決心不、一定不的意思,多強調主觀態度,如“決不讓步”;“絕不”則含有“絕對不”的意思,多強調客觀上必定不,如“絕不允許”。

70.“即”與“既”。“即”指“靠近”的意思,如“可望而不可即”;也有“就”的意思,如“一觸即跳”;“即使”的“即”有假設的意思。“既”指已經達到、已經過去,如“既然如此”“既往不咎”。

71.“記”與“紀”。“紀實”是指記錄事實,也指記錄真實情況的文字(多用於標題),一般不寫作“記實”。“紀行”一般不寫作“記行”。

72.“忌妒”和“嫉妒”是同義詞,現在常用“忌妒”。“嫉”本身就有“忌妒”的意思。不要把“嫉賢妒能”寫成“忌賢妒能”。

73.“傢俱”不能寫成“傢俱”。

74.“請柬”的“柬”不要寫作“簡”。

75.“精簡”一般不寫作“精減”。

76.“嬌縱”與“驕縱”。“嬌縱”指嬌養放縱,動詞,可帶賓語,如“嬌縱孩子”。“驕縱”則指驕傲放縱,形容詞,不能帶賓語,如“驕縱慣了”。

77.“巳”“已”“己”字形差異微小,尤其是使用字形輸入法打字時出錯後不易分辨。如“目前巳成為”應為“目前已成為”;“事不關已”應為“事不關己”。“巳”一指地支中的第六位,二為“巳時”,指上午9點到11點;“已”指罷了、已經、後來、過分等;“己”一指自己本身,二指天干的第六位。

78.“鍵”與“健”。如“成敗的關健”應為“成敗的關鍵”;“強鍵體魄”應為“強健體魄”。“健”從人字旁,指形體強健,如“健康”“健美”;“鍵”從金字旁,指管住車輪不脫離車軸的鐵棍,引申為重要的部分,如“關鍵”。

79.“界”與“屆”。政協委員中,有“屆”的概念,如“本屆委員”“上屆委員”;又有“界”的概念,是在同一屆中不同社會職業人士的區別。學校裡常有“級”與“屆”的用法,“級”按入學年份確定,“屆”則按畢業年份確定,如“七八屆”。

80.“漿”與“槳”。“槳”指划船的用具;“漿”指比較濃的液體,如紙漿。“螺旋槳”不要寫作“螺旋漿”。

81.“間諜”是指為敵方或別國進行刺探、竊取情況工作的人,而不專指別國。因此,可以使用“臺灣間諜”這樣的說法。

K

82.對“空穴來風”,有的詞典解釋為有根據、事出有因;有的則說是表示子虛烏有、沒有根據;有的詞典乾脆把兩種相反的解釋一併列出。(注:似解說不完整)

L

83.“厲害”與“利害”。“厲害”有難以對付的意思,“利害”則有利益和損害兩個方面的意思,不要把“這個人很厲害”寫成“這個人很利害”。

84.“再接再厲”的“厲”不要寫作“勵”。“厲”古通“礪”,意為磨快,引申為奮勉。

85.“倆”是“兩”“個”兩字的合音詞,“倆”字後面不能再接“個”或其他量詞。

86.“連”和“聯”。“連”側重相接,“聯”側重相合。連日、連續、連接、牽連的“連”不能寫作“聯”;聯合、聯邦、聯歡、對聯、三聯單的“聯”不能寫作“連”。

87.“了(補用“別說了開會了”的說法:左邊“目”旁,右邊“遼”字繁體字去掉走之兒)望”不要寫作“瞭望”。〔補用“別說了開會了”的說法:此字在標準字庫中沒有,據傳當時專家們忘了給它申請國際編碼了,同樣忘掉的重要的一個字是大寫的零(○)。〕

88.“了了”“寥寥”。如“廖廖數件”應為“寥寥數件”;“了了無幾”應為“寥寥無幾”。“了了”指清楚、明白,如“心中了了”;也指聰明,如“小時了了”。“寥寥”指很少。沒有“廖廖”這個詞。“廖”字僅用於姓氏。

89.“另”不是“零”的簡化字。“零件”“零售”“零散”“零碎”的“零”不要簡寫成“另”。

90.“囉”與“羅”。“囉唆”的“囉”不要寫成“羅”。

91.“練”與“煉”。“練”字與絲有關,如“簡練”“洗練”是指文字像白綢子一樣乾淨、沒有雜物。“煉”與火有關,與加熱有關,如“修煉”原來就與煉丹有關。“練字”有練習的意思,“煉字”是指創作詩文時用心思琢磨用字。“精練”指文字簡潔,“精煉”有精心提煉的意思。“體育鍛煉”不能寫作“體育鍛練”。

92.“瀾”與“斕”。“波瀾”不能寫作“波斕”;“斑斕”不能寫作“斑瀾”。

93.沒有“美侖美奐”和“美倫美奐”,只有“美輪美奐”。“輪”指輪囷,古代圓形高大的穀倉,在這個成語中指高大;“奐”指眾多。“美輪美奐”多形容建築物的高大、眾多而華美。

94.“不利”與“不力”。“不利”指不順利、有害處,如“出師不利”;“不力”指不盡力或不得力,如“領導不力”。

95.“權利”和“權力”的含意不完全相同。“權力”經常做“行使”“使用”等的賓語,而“權利”經常做“享受”“享有”等的賓語,二者不能互換。“權力”可構成“權力機關”“權力部門”,而“權利”則不能。

96.“臨”與“鄰”。如“相臨的吧街”應為“相鄰的吧街”;“鄰街建築”應為“臨街建築”。“臨”指到來或挨著的意思,如“身臨其境”“臨河”;“鄰”指接近、附近,如“鄰居”。

M

97.“邁”是“英里”的音譯詞,不是指公里。

98.“謎團”不要寫作“迷團”。“一個謎”不要寫成“一個迷”。

99.“哈密瓜”是因“哈密”地名而得名,不要因為它如蜜一樣甜而聯想寫作“哈蜜瓜”。

100.成語“明日黃花”出自蘇軾在九月初九重陽節寫的《九日次韻王鞏》“相逢不用忙歸去,明日黃花蝶也愁”,說菊花明天就要過節令了,要珍惜今天的相逢。這裡的“明日”是相對寫詩的“今日”而言。後來,“明日黃花”所指範圍擴大,由“過季”“過時令”的意思引申為“過時的事物”。“昨日黃花”是誤用。但有的語言學者認為,典故性成語會朝著表意明確、通俗的方向發展,據此預測“昨日黃花”會越來越流行。(類似的情況有:莊子中的“每下愈況”原比喻“越往下越明顯”,而後來此成語意義變化,指“情況越來越差”,宋代開始就有了“每況愈下”的用法,逐漸流行。魯迅曾嘲笑以保存國粹為己任的章士釗在文章中也不用“每下愈況”而使用“每況愈下”了)

101.“明”與“名”。郵政用途的“明信片”,不要寫作“名信片”;人與人互相介紹身份、聯繫辦法時用的“名片”,不要寫作“明片”;“明星”不要寫作“名星”。

N

102.關於“年”的寫法。書面語中,年份一般不要簡寫。近年流行的一種年份簡寫法──'99,是從英文出版物引進的,一般限於某項活動標題式的名稱中使用,如:'99全國足球比賽。“我公司'99出口較多”屬於不當用法,應使用“我公司1999出口較多”。

103.“哪裡”常常錯為“那裡”。“那”是指示代詞,“那裡”指示比較遠的處所。“哪”是疑問代詞,“哪裡”有一個詞義是泛指任何處所。“首長指向哪裡,我們就打到哪裡”不能寫成“首長指向那裡,我們就打到那裡”。

P

104.“蓬”與“篷”。不要把“帳篷”“頂篷”“遮陽篷”中的“篷”寫成“蓬”。“篷”是用竹篾、葦蓆、布等做成的、張蓋在上面遮日光擋風雨的東西;“蓬”是一種草本植物,引申為散亂。這種情況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如“籃子”多以竹篾編成,即使是草編的也不能寫為“藍子”。

Q

105.“青”與“輕”。“年輕力壯”“年輕人”中的“輕”不要用“青”;“年青有為”中的“青”不要用“輕”。

106.“起用”與“啟用”。“起用”多用於與人有關,如“起用新人”;“啟用”一般用於與物有關,如“新船閘啟用”。“起航”“啟航”都可以用,但現在一般多寫作“啟航”。

107.“氣”與“汽”。凡與自然狀態下的各種氣體有關的詞語,一般用“氣”。凡與非自然狀態下的各種氣體有關的詞語,一般用“汽”。液體變成氣體叫“汽化”,不能寫作“氣化”。“氣化”是中醫學的專門術語,指人體三焦之氣的運行變化。“蒸汽”指水蒸氣,“蒸氣”指的是液體或固體因蒸發、沸騰或昇華而變成的氣體,如“水蒸氣”。“暖氣”指把蒸汽或熱水通過管道輸送到建築物內的散熱器中,散出熱氣,使室溫增高。“汽暖”則是指上述供暖方式。把煤氣壓縮成液體,稱“液化氣”;“汽水”“汽酒”卻用“汽”。這幾種情形,並不合字的本義,是人們使用中約定俗成的。

108.“情節”與“情結”。“情結”是指內心的情感糾葛,一般用在人身上,如“鄉土情結”“文學情結”。“情節”是指故事的發生、演變和經過,一般用在事情上。

109.“七月流火”中的“火”是星名,即心宿。每年農曆五月間黃昏時心宿在中天,六月以後,漸漸偏西,這時暑熱開始減退。這個成語表示“天氣快涼了”,不要誤用它來表示“暑熱難熬”。

R

110.“熔”“融”“溶”。“熔”指固體受熱變成液體,“融”特指冰雪等受熱變成液體,“溶”是指物質在液體裡化開。

111.“盡如人意”中的“如”是指符合的意思,“盡”是指程度。“不盡如人意”有時被誤用成“不盡人意”,這裡的“如”字不可省,使用時應寫全;如果不強調如意的程度,也可把“盡”字省去,寫作“不如人意”。

112“困擾”不要寫作“困繞”。

S

113.“手”,買股票時使用的一個最低的整數單位。如現在深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每100股為1手。

114.“啟事”與“啟示”。面向公眾說明某項事情的文字,應該用“啟事”,如“招領啟事”;“啟示”則指啟發指點,使有所認識。

115.“國是”與“國事”。“國是”指國家大計,多用於書面語,使用範圍比較窄,如“共商國是”。“國事”指國家的大事、政事,如“國事訪問”“關心國事”。

116.“擅長”不要寫作“善長”,沒有“善長”這個詞。

117.“生”與“身”。“終生”多用在事業上,如“終生當醫生”“終生禁駕”;“終身”多指切身的事,如“終身受益”。“親生”指有生育關係的,如“親生子女”;“親身”指自己,如“親身經歷”。“出生”指生下來,如“出生於1995年”;“出身”指個人早期的經歷和身份,如“出身農民家庭”。

118.“事蹟”不要寫作“事績”。沒有“事績”這個詞。

119.“首當其衝”不是指“首要位置”“領頭作用”等意思,而是指最先受到攻擊或遭遇災難,如“洪水襲來,這個村首當其衝”是正確的;“在文化建設方面,北京首當其衝”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120.“樹立”與“豎立”。“樹立”是建立的意思,多指抽象的東西,如“樹立榜樣”。“豎立”多指具體的東西,如“豎立著紀念碑”。

121.“誦讀”不能寫作“頌讀”。沒有“頌讀”這個詞。

122.“凇”是水汽、雲霧、雨露的凝結物或凍結物,“霧凇”“雨凇”的“凇”字不要寫作“淞”。“淞”字平常只用於江蘇、上海的“淞江(吳淞江)”。

123.“無所適從”不能寫作“無所是從”。沒有“無所是從”這個成語。

124.“拴”與“栓”。“栓”是名詞,如“消火栓”“槍栓”等;“拴”是動詞,指用繩子系,如“拴馬”。

125.“授權”與“受權”這是一組相對的詞彙,其差別在於“授權”意在給予,“受權”?意在接受。如“人大常委會授權新華社播發這部法律”“新華社受權播發這部法律”。 新華社播發稿件掛欄目時統一使用“授權發佈”,不用“受權發佈”。稿件正文常常使用“新華社×日受權播發某某法律文件”等用法。 T

126.石油產銷中經常使用計量單位“桶”,7.3桶為一噸。使用時一般不用換算成“噸”。

127.“通信”與“通訊”。不論採用何種手段傳遞信息,都叫“通信”。而“通訊”的意思,一是指利用電碼傳遞消息,如“通訊社”“通訊網”;二是指一種新聞體裁。“通訊員”指報刊、電臺等約請為其經常寫作新聞報道的非專業人員;“通信員”指部隊、機關中傳送公文信件的人員。

128.“蒜薹”“菜薹”不要寫作“蒜薹”“菜薹”。“苔”是指長在潮溼地方的一種隱花植物。“薹”字沒有簡化,“苔”字不是它的簡化字。

W

129.“騖”是指縱橫奔馳,古通“務”,意指追求。“鶩”是指鴨子。“好高騖遠”中的“騖”下邊是“馬”;“趨之若鶩”中的“鶩”下面是“鳥”。“好高騖遠”也可寫作“好高務遠”。

130.“惟妙惟肖”這個成語也有人寫作“唯妙唯肖”“維妙維肖”。作為語氣助詞,“維”“惟”“唯”本可通用,但這個成語規範的寫法是“惟妙惟肖”。

131.“位”作為量詞用於人時,含有敬意,因此,不能用於壞人、罪犯、敵對勢力等場合;因為自稱多用謙詞,因此“位”不用於第一人稱的場合,如“我們兩位來主持會議”的說法是不合適的。

132.“誣衊”與“汙衊”。“誣”有“訁”旁,指捏造事實損害別人名譽,如“造謠誣衊”。“汙”原指渾濁的水,後來泛指髒東西。如果說“汙衊好人”,所指的重點不在於“捏造事實”,而在於使用“汙辱性的言語”。

X

133.“像”和“象”的混淆有一個特殊的歷史過程。1964年中國文改會頒發的《簡化字總表》中確認“像”簡化為“象”,但又說在“像”與“象”意義可能混淆時仍用“像”,這樣實際上成了讓用字者自行決定該用哪個字。“象......一樣”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之前是通行的規範用法,胡喬木同志1986年建議將它統一改為“像......一樣”,國家語委在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中將“象”與“像”徹底分開,“象......一樣”以及類似的用法從此就不正確了。

2001年10月全國科技名詞審定委員會和國家語委召開研討會議,確定:“像”指用模仿、比照等方法制成的人或物的形象,也包括光線經反射、折射而形成的與原物相同或相似的圖景,如“畫像”“錄像”“音像”“聲像”“偶像”“人像”“神像”“塑像”“圖像”“肖像”“繡像”“遺像”“影像”“攝像”“顯像管”等,都是人工做成的;“象”指自然界、人或物的形態、樣子,如“表象”“病象”“形象”“脈象”“氣象”“景象”“天象”“觀象儀”等,都是自然表現出來的。

“像”“象”“相”。這方面的用字,由於歷史形成的原因,比較亂。“照相機”用“相”;照出的東西用“像片”。“攝像機”“錄像機”用“像”。“假象”用“象”、“真相”用“相”,是約定俗成。

134.“翔實”與“詳實”可通用,提倡用“翔實”。

135.“暄”指陽光溫暖,“喧”指大聲說話,“寒暄”是指見面時問寒問暖,而不是指聲音很大。“寒暄”不能寫作“寒喧”。

136.“笑眯眯”不能寫作“笑咪咪”。“笑眯眯”跟眼神有關,故用“眯”。

137.“洩”與“瀉”。“洩”是指氣體或液體從封閉的物體中流出,有漏出的意思,如“洩漏”“洩洪”;也引申為透露、抒發的意思,如“洩密”“洩憤”。“瀉”是指大量液體急速流動,也指情感等連續、強烈地表達,如“上吐下瀉”“一瀉千里”“傾瀉”。

138.“蕭瑟”“蕭條”不應寫作“肖瑟”“肖條”。

139.“斜”和“邪”。“斜”指方位不正,“邪”多指行為、品德不正。

140.“學歷”與“學力”。“學歷”一般指(在校)學習的經歷;“學力”一般指學習所達到的程度。

141.“形”與“型”。如“蟹型建築”應為“蟹形建築”。“形”的本義指形體、形象,也可指形狀、樣子、實體,還可指表現、顯露,如“形影不離”“字形”“地形”“圖形”“圓形”“喜形於色”。 “型”的本義是指鑄造器物的模子,引申出式樣、類型、楷模、法式的意思,如“新型”“型號”。

“原形”是指原來的形狀,引申為本來的面目,如“原形畢露”。“原型”特指文藝作品中塑造人物形象所依據的現實生活中的人。

142.“醒悟”與“省悟”。“醒悟”多指在外界作用下覺醒過來,變得清楚。“省悟”的“省”有反省的意思,因此多指經過自省、內省、反省而明白、覺悟過來。

143.“霄”是指雲、天空,“宵”則是指夜晚。“夜宵”“元宵”不要寫作“夜霄”“元霄”。

Y

144.關於“月日”在專項名詞中的用法。月、日之間,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應加“. ”

(間隔號),再外加引號,以避免歧義,如“一二.九”運動、“一.一七”批示。如涉及十月,也可用“一○”,如“一○一二”,可不加“. ”。事件或文件等現象的月日簡稱,如果知名度大,可不加引號和“. ”,如:五四青年節、九一三事件、十一國慶節等用法都是正確的。用阿拉伯字母表示月日時,中間加“.”(間隔號),不用“.”(齊線墨點)。

145.“授予”與“授於”的著眼角度是不同的。向某某人或單位頒發某項獎勵和榮譽,用“授予”。

146.“螢”與“熒”。“螢”一般用於“螢火蟲”。“熒屏”“熒光”不要寫作“螢屏”“螢光”。

147.“樹陰”“林陰道”的“陰”可否寫作“蔭”?《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與《現代漢詞規範字典》的解釋不一。《規範字典》明確提出,“樹蔭”“林蔭道”應寫作“樹陰”“林陰道”。我們發稿中兩種寫法都可以用,但同一篇稿件內以統一用法為宜。在“柳蔭街”“柳蔭公園”等固定地名中,只用“蔭”。

148.“一起”與“一齊”。“一起”側重於表示空間上的“一同”“一塊兒”,如“一起去吃飯”;“一齊”側重於表示時間上的同時,如“一齊到達終點”“一齊鼓掌”。

149.“哺育”與“撫育”。“哺育”指餵養,比喻培養教育,對象範圍較窄,不包括植物,如“井岡山是哺育中國革命的搖籃”。“撫育”撫養教育,專指照料培育,對象可以是一切生物。

150.“反應”與“反映”。“反映靈敏”應為“反應靈敏”。“反應”是指有機體對外部刺激的回應,又指事情發生後引起的看法或做法,如“反應遲鈍”。“反映”的本意為映照,比喻人們對外部事物的認識與表達。

Z

151.“帳”與“賬”。表示“財物出入的記載”和“債”的義項時,不能寫作“帳”,應寫作“賬目”“賬號”。

152.“州”和“洲”。“州”一般用作行政單位。“洲”是指河流中的陸地,如“綠洲”“沙洲”;又是大陸及附近島嶼的統稱,如“亞洲”。

153.“燥”與“躁”。“燥”是指乾燥,“躁”指腳不安穩,指性急、不冷靜。“脾氣躁”“性子躁”用“躁”。

154.“裝潢”與“裝璜”。“潢”是指顏色,“璜”是指一種玉。用於表示房屋裝修等,一般用“裝潢”。

155.“住”和“駐”。“住”泛指居住,“駐”特指為執行公務而留住某地。

156.“作”和“做”。表示動作行為意義的“作”“做”的大致區別是:抽象意義詞語、書面詞語多寫作“作”,如“作文、作對、作罷、作怪、作戰”。具體東西的製造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飯”。“作為一個領導幹部”不能寫作“做為一個領導幹部”。“做賊心虛”不能寫作“作賊心虛”。“作貢獻”和“做貢獻”這兩種用法,目前並行於各種文字場合,國家語委的漢語規範化專家們傾向於推薦使用“做貢獻”。但實踐中很難規範,建議在同一篇文章中使用統一的用法。

157.“增值”用於指資產時,不要寫作“增殖”。

158.“諸”是“之於”或“之乎”的合音字,“公之於眾”不要寫作“公諸於眾”,“訴諸法律”不要寫作“訴諸於法律”。

159.“坐落”不要寫作“座落”。“座墊”應為“坐墊”;“毛主席座像”應為“毛主席坐像”。“坐”用作動詞,如“坐班、坐落”;“座”用作名詞,如“茶座、座次”。

160.“贓”與“髒”。“銷髒”應為“銷贓”;“人髒俱獲”應為“人贓俱獲”。“贓”有貝旁,一般指錢、財、物等,多用於指貪汙或偷盜所得到的財物,如“贓款”;“髒”指不乾淨,如“衣服髒了”。

161.“只”“支”“枝”。“一枝重要力量”應為“一支重要力量”;“至少有三隻筆”應為“至少有三支筆”。“只”作量詞時,多用於動物(多指飛禽走獸),如“兩隻老虎”;“支”作量詞時,用於隊伍,如“一支隊伍”;“枝”作量詞時,用於細長和桿狀的東西,如“一枝粉筆”。

162.“坐鎮”指駐在某地鎮守;也指重要人物親臨現場,穩定局面。沒有“坐陣”這個詞。

關於地名、人名中的易錯字

1.淮河流域的“潁河”“潁上縣”,不要寫成“穎河”“穎上縣”。

2.山東的“菏澤”不要寫成“荷澤”。

3.安徽的“亳州”不要寫成“毫州”。

4.江蘇蘇州的著名小鎮“甪直”不要寫成“角直”。

5.福建的“閩侯”不要寫成“閩候”。

6.“高句麗”不要寫成“高勾麗”。

7.日本的“新瀉”不要寫作“新瀉”(補用“別說了開會了”的說法:日本的新(三點水加舄)不要寫作“新瀉”), “瀉”讀如“細”,是指鹽鹼地,它的右半部沒有寶蓋頭,不是“瀉”的繁體字。

8.桂林的“七星巖”是七星山上一天然溶洞;肇慶的“七星巖”是七個小山峰之一。提及時一般應寫清楚地名。

9.我國杭州、惠州等多個城市有西湖,提及時均應寫清楚所在城市。

10.“蘇州”“自治州”的“州”不要寫成“洲”。“株洲”“滿洲里”不要寫成“株州”“滿州里”。

11.“雷鋒”不要寫成“雷峰”。

12.人名中多用“岐”而少用“歧”,如“王岐山”“張鳴岐”。如遇到人名中的“歧”字,應加核對。

13.現代作家沈雁冰的筆名“茅盾”不要寫成“矛盾”。

容易用錯的外文縮寫詞

1.APEC是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的英文縮寫,漢語簡稱亞太經合組織。不要與OPEC混淆,OPEC是石油輸出國組織的英文縮寫。

2.BP機是尋呼機的英文縮寫,不要寫成PP機、BB機。

3.CBD是指“中央商務區”,最早在紐約出現,東京等大都市有類似區域。北京市朝陽區近年提出了把北京市建國門外的特定區域建成北京CBD以後,獲得了認可。但這個縮寫並非專指北京建外地區。

4.CEO是首席執行官的英文縮寫,CFO是首席財務官的英文縮寫。

5.DV是數碼攝像機的英文縮寫,DC是數碼照相機的英文縮寫。

6.GDP是國內生產總值的英文縮寫,GNP是國民生產總值的英文縮寫。這兩個概念並不相同。

7.SARS是非典型性肺炎的英文縮寫,在國內一般簡寫成“非典”,不寫作“薩斯”。

8.WTO是世界貿易組織的英文縮寫,漢語簡稱為“世貿組織”。WHO是世界衛生組織的英文縮寫。

律師在文書中最容易寫錯的13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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