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一男子醫院門口撞了人,不送就醫反逃逸?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

第一時間報警是常識

但總有人妄想可以“溜之大吉”

最終害人害己!

共青一男子醫院門口撞了人,不送就醫反逃逸?


案情簡介

4月12日晚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快速反應

縝密偵查

半小時內將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成功抓獲

偵破一起醉酒後駕車交通肇事致人輕傷的逃逸案件

共青一男子醫院門口撞了人,不送就醫反逃逸?


共青一男子醫院門口撞了人,不送就醫反逃逸?

當天晚上23時左右共青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高爾夫大道人民醫院門口路段時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輛車發生事故後已駛離現場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立刻趕赴現場從現場目擊者瞭解到肇事車輛是一輛紅色小型轎車被撞的二輪摩托車駕駛人與載客已送至醫院固定好現場痕跡等證據後民警立即利用信息平臺對該嫌疑車輛的行駛軌跡駕駛員特徵車牌進行調查最終確定了贛G35S**嫌疑車輛及駕駛員王某於當晚23時30分左右將其抓獲並當即將其車輛扣留

共青一男子醫院門口撞了人,不送就醫反逃逸?

在抓獲現場駕駛員王某渾身酒味撲面而來民警立刻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隨後帶至茶山派出所約束至酒醒後經司法鑑定中心檢驗鑑定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8.06mg/100ml

共青一男子醫院門口撞了人,不送就醫反逃逸?

在辦案民警對肇事嫌疑駕駛員的耐心教育與有力證據面前王某對自己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調查王某當天晚上與幾位好友吃夜宵時喝了幾瓶啤酒之後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駕駛機動車於23時左右在駕車行駛至市人民醫院門口路段時與沒佩戴安全頭盔的付某駕駛停在機動車道的無牌二輪摩托車同樣沒佩戴安全頭盔乘客候某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王某因為喝了酒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處罰非但沒有報警搶救被撞倒地的付某、侯某反而駕駛肇事車輛逃離現場

相關法律法規鏈接: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處20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記12分;醉駕駕駛機動車,依法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判處6個月以下拘役;醉酒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兩輪摩托車和側三輪摩托車載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許坐人;2、後座只能附載1人;3、後座不能附載部門12週歲的兒童;4、後座人必須面對行駛方向正面騎坐,不準側坐;5、乘坐兩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共青交警溫馨提示您:

1、“司機貪飲一杯酒、親人悲流兩行淚”。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呼籲全民共同攜手,舉報、打擊懲治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讓酒駕行為造成的悲劇不再上演。

2、摩托車是一種簡易交通工具,其穩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較差,駕駛摩托車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切忌超速、超員、酒駕、不戴安全頭盔,並做到:有牌證、限兩人、戴頭盔、靠右行。

來源:共青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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