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蹂躪”

前任,多少人於前任,是思念,是後悔,是痛恨,還是記不得。

今天,看關於李晨的一篇文章,才發現,前任可以分很多種。曾幾何時,我們年少無知,覺得“老子天下第一”,可是,在輕狂的藉口中,我們傷害了多少人,“蹂躪”了多少愛自己的人的心。

本人雖然口口聲聲說多少前任,可是稱得上前任的也大概兩人。想想,前任應該有兩個必要條件:一,上過床或親密接觸。二,情感上真正在意過。可是,正因為動情,所以才能傷害,害人,害己。

再回首,發現,自己永遠是一個懦夫,不敢愛,面對真愛又像個傻瓜,茫茫然無知。是故意要做浪子嗎?自己不是。要故意留情嗎?是自己不知道想要什麼。就這樣,最好最合適的那個人,成為了前任。

前任,或許應該慶幸,“謝君不娶之恩”。可是,每每想起,自己的心如刀割一樣,慢慢的割。這是在一起覺得很正常,可是,失去了又會自我蹂躪。

愛過,恨過,也有不在意過,自己的無所不能,在自我的蹂躪中,變的狗屎一般,自己都噁心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