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16日訊(通訊員 張婷月 王鵬)近日,永定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劉某的母親為其做擔保,最終與申請執行人李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劉某將按照還款計劃償還債務10600元。

2018年12月,被告劉某以資金週轉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1萬元,並出具了借條一份。事後,李某多次找劉某催討借款,但劉某以沒錢為由遲遲沒有償還借款,為此,李某向永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4月,法院判決劉某償還原告李某借款本金1萬元以及利息600元。但判決生效後,劉某卻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李某遂向永定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立即對被執行人劉某展開網絡查控,執行法官吳新林來到劉某家中,耐心向其釋法明理,並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但劉某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為此,法院將其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並向社會公示,劉母得知兒子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後,主動向法院請求為其提供擔保。最終,李某同意劉某及其母親提出的分期還款計劃,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