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明案,懂法玩法的遊戲

看到類似性侵未成年案的新聞,我一度都不想點開看;作為一名刑事律師,內心裡很難接受這樣的案件,尤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

1、為什麼是14歲?

法律認為14歲以下被害人對於性沒有正確的認識,不能獨立進行判斷,所以規定與14歲以下幼女發生關係,不管是否取得同意,一律定強姦罪;而對於14歲以上的女性,發生關係構成強姦罪,必須是違背婦女意志。

2、知法玩法最可恨

從鮑某明的簡歷我們得知,這是一個懂法玩法的人,選擇在被害人滿14歲之後,發生性關係。正是其法律背景和惡劣行為的反差,鮑某明的強大與被害人的弱勢的對比,引起公眾極大的憤慨。

3、刑法的制裁?

很多人問我鮑某明到底能不能定強姦罪,我說得證明違背婦女意志的證據,目前報道的證據不太能看出來這一點。

4、下一個鮑某明?

這一次,輿論報出來了,大家關注了,殊不知輿論對於被害人到底是保護還是傷害,未可知。在這個案件看來,輿論是保護了這個女孩,從這個女孩的整個人生,未來輿論如何發展,我不得而知。

下一個鮑某明怎麼辦,這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我們都憤慨為什麼這麼惡劣不能定定罪判刑呢,開始對法律失望。而法律是對社會生活進行一般化規定,而且是隨著時代發展法律也在變化,缺失立法會使惡人逍遙法外,不當立法會使被告人過重責任。社會在進步,法律也在進步。

5、靠立法就能解決一切?

我想說法律是有限度的,刑法是最後一道防線,如果能借此機會推動性侵14到18歲未成年女子的立法,自是方法之一,其難度可想而知。

任何一個社會問題,其治理手段是多方位的,法律只是公權力進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這次牽扯出收養制度問題,性教育問題,姑且算是這個事件的正面意義。然後對於許多家庭,偏遠地區,再多的呼籲有時顯得也無濟於事。所以需要硬制度和軟實力相結合,方能一步步去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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