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糾紛失理智!煙臺七旬老人燒燬鄰居大棚,財產損失達11萬元

大小新聞4月15日訊(YMG全媒體記者 蓋鵬 通訊員 常洪波 曲夢倩 攝影報道)因長期鄰里糾紛,產生強烈報復心理,進而深夜縱火。日前,海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捕年逾七旬的犯罪嫌疑人王大海(化名)。

被燒燬的西紅柿大棚

2020年2月1日,農曆正月初八。早上5時30分許,海陽某村村民王小山(化名)像往常一樣來到他位於村西的西紅柿大棚,愕然發現大棚被燒,中間部分已經燃燒殆盡,兩邊部分火勢依然較旺,西邊已經燒到大棚盡頭,火勢正向東蔓延。王小山見狀趕緊撥打119,並叫來附近村民一起幫忙將火熄滅。

被燒燬的大棚和未燃燒殆盡的棉布

經民警調查,被燒大棚共計損失11萬元。隨著偵查的深入,辦案民警發現同村村民王大海有重大作案嫌疑,於2020年2月7日將其傳喚。王大海對其放火行為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王大海放火一案於同年2月14日被移送至海陽市人民檢察院。看著年近古稀兩鬢花白的老人,辦案檢察官很難將其跟縱火犯聯繫到一起,經過仔細審查,王大海的“復仇之路”逐漸明晰。

事情得從很早之前說起,王大海2005年在村西北面大棚區承包了一個大棚,王小山2010年左右承包了相鄰的大棚,按理說二人本該是互相幫忙的鄰居,但實際上關係很不好。

據王大海交待,二人結怨已久。最初是當年王小山經常去他的大棚摘西紅柿吃,“有時候不光吃,還會裝幾個帶走”王大海不好意思過分指責,實際心裡極為不滿。後來有次下雨,王大海大棚後牆塌陷,他認為是王小山不打招呼就從牆根挖土導致。但王小山認為,後牆跟與排水溝相連,兩家都經常挖水溝裡的土,王大海挖土為修牆,王小山挖土為平地,既然都在挖,怎麼能證明到底是誰挖塌的?二人各執一詞都覺得自己佔理,樑子算是結了下來。王大海跟王小山交涉過幾次,並沒有起多大作用,反而遭王小山惡語相向。他見自己年歲已大,得罪不起年輕力壯的王小山,就在2016年將大棚轉讓,另尋了一份工作。

大年初七夜,喝了點酒的王大海八點多就躺下睡去,十點多醒來後輾轉反側,便回想自己這些年的經歷,他越想越生氣,索性起身拿上汽油出了家門。被報復衝昏頭腦的王大海,一心只想把王小山家的大棚給放火燒了,“不管能燒多少,怎麼也得噁心噁心他”。為了不被發現,王大海穿小道、躲卡口、防熟人,騎著電動車一路來到王小山家的大棚。王大海看到大棚上蓋著棉被,就把汽油倒了上去,倒完心裡還是有些猶豫,但是想著自己也曾在這裡安家經營,如今被迫搬走,王小山卻像沒事人一樣,仇恨之火讓其失去本性,他點燃了打火機.......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王大海放火將被害人大棚燒燬的行為構成放火罪。王大海已於近日被海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據海陽市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農村因土地、房屋、鄰里關係等糾紛發生矛盾屢見不鮮,其中不乏大動干戈演變成刑事案件的事例,王大海一案就是因生活瑣事處理不當釀成的慘劇。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村民們若發生矛盾,應本著相互理解的態度,以和為貴。若鄰居雙方互相理解,彼此尊重,可能就沒有今天的兩敗俱傷。若糾紛難以協調,及時請求村委會介入,切不可遇事衝動,一心只想以暴力回應。法治社會不為個人意志運轉,任何逾越法律底線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責任編輯: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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