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是我們人生中無法避免的一件事。我們會後悔去了哪裡,會後悔做了什麼決定。在花錢上,尤其會有這種想法。買完東西退貨,是對產品的不滿,換句話說是後悔了。保險也是這樣,買時滿心歡喜,但買完後可能出於某種原因也就後悔了。所以想要退保時,往往會大跌眼鏡。
吳女士買保險她後悔了
2018年1月2日,吳女士在一家保險公司給自己的孩子買了兩份少兒年金險,交費年限為3年,兩種保險保費合計25271.2元。吳女士在簽訂合同當天完成了這一年的繳費。
後來,吳女士覺得這個保險其實也沒有想象的那麼好,就不想要了。在2018年11月,吳女士跟保險公司提出了退保,並希望得到全額返還。
但保險公司回覆道,過了猶豫期退保需要扣除運營費用,只能退還現金價值13465.41元。
後來上了法庭,法院秉持著化解矛盾的原則,認為第一年現金價值與實際繳納保費差距過大,差額達到50%,保險公司以80%的比例返還保險費20136.96元更為合適。
吳女士在交完錢後,只過了10個月提出退保,保險公司就只退13000了。那麼退保到底有什麼講究呢?
那麼如果我要退保,應該注意些什麼?
一般來說,退保險時超過猶豫期,只會退保單的現金價值。很多人可能很糊塗,現金價值是什麼。
通俗易懂地講,現金價值也就是指在什麼時間,這份保單值多少錢。
所以如果選擇在這時候退保,損失還是一定存在的。不太能拿回你交的所有錢,在退保時也得謹慎。
能全額退保的情況也有,主要是以下幾種:
1.猶豫期:猶豫期是一個讓你思考的過程,用來緩衝。該期間退保可以得到全額退款。
2.合同代簽:有些業務員可能急於求成,會出現代替你簽名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申請退保有一定概率全額返還,但不是絕對。
3.回訪電話:如果回訪電話還沒接,或者不是本人接聽的回訪電話,也是有概率能申請全額退保的。
當然,有些保險還會有減額繳清的功能。意思是你不再想繳納保費,但你也拿不到退回的現金價值,但你能享受到折算後更低保額的保障。
通俗的例子是,原本保額1000元的保險,現金價值是400元。
如果你選擇直接退保,你會得到400元退款,但沒有保障。
但如果選擇減額繳清,你不會得到400元退款,但能享受到200元保額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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