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很風光?小心有牢獄之災你都還不知道為什麼...

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很風光?小心有牢獄之災你都還不知道為什麼...


做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威風嗎?

嗯,威風,因為他是公司的代表人,可以行使很多的權利。


第一,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一般都有企業的股份和分紅,可以享受公司的一定的利益分配。


第二,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等於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言行可以代表了公司的意願。


第三,代表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也就是賦予了法定代表人很高的經營話語權。


第四,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要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就等於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但是,既然這麼風光,為什麼現在很多企業實際控制者並不願意自己做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呢?比如馬雲創立的阿里巴巴,那旗下這麼多企業為什麼都不是馬雲作為法定代表人呢?又例如馬化騰創立了騰訊,但騰訊企業法定代表人也並非馬化騰,這又是為什麼?


這是因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市場有風險,要做“法人”需謹慎。

一般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就兩種人:


一種是作為實際參與企業經營的人員,這類人通常是企業中高層或創業者本身,當企業法定負責人也無可厚非;


另一種則是企業經營外的人員,這類人並沒有實際接觸到公司經營,是公司外的人員,通俗的說就是“掛靠”,這樣做法一為逃避實際控制人的認定關聯企業(影響企業授信),二是實際控制人為逃避後續責任(比如企業偷稅漏稅等),想找個人來“背鍋”,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下當的法定代表人,那麼你可能就很危險了!


no.1 法定代表人要承擔行政、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徵稅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以及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規定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做法定代表人的那家企業有欠稅漏稅、或者拖欠員工工資不發的、超範圍經營等行為的,你就會

被罰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以及影響你個人的徵信問題等,將給你個人的生活及出行帶來極大的煩惱。

no.2

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也就是說,如果單位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了,那麼作為法定代表人則脫不了責任,因為司法實踐通常法定代表人會被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這樣的話,性質就更為嚴重了,法定代表人所要承擔的就不止限制出境、罰款這麼簡單了,那就是有期徒刑跟無期徒刑

的判罰了。


所以不是說能當公司法定代表人就風光,重要的是在於認識法定代表人的權利與責任,在作為公司職權代表人的同時也應把握好公司發展中所應防範的法律風險,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公司及個人的權益。


公眾法律網提醒:公司經營中涉及法律風險很多,一個合作合同可能設了一個陷阱,一個勞動糾紛你不知道是否存在法律依據。遇到法律問題,找公眾法律網上專業律師為您服務,事先預防,以免措施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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