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問詢君實生物:國產創新葯仍有三大“命門”

上交所問詢君實生物:國產創新藥仍有三大“命門”

梁嘉琳/文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本土創新藥領軍企業君實生物發出問詢函,要求就“臨床試驗不良反應發生率水平”“原研專利獨家許可是否符合一般商業邏輯”“公司研發人員的具體構成”等問題進行公開答覆。監管層的書面關注讓國產創新藥再次捲入公共爭論。筆者無意對君實生物及其關聯方的所有公司業務、研發管線進行任何評論,僅希望以上交所問詢為起點,提醒本土創新藥更加重視藥物療效、患者安全,並確保新藥專利交易更加合規。

2015年以來,隨著國務院持續推進新藥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業界長期詬病的藥品註冊申請積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數據顯示,2019年,國產1類創新藥的臨床申請多達503件,這意味著,接下來幾年,上述新藥如能順利通過臨床試驗的“壓力測試”將順利上市——中國創新藥產業後勁十足。

然而,表面上欣欣向榮的本土創新藥,仍然存在三大“命門”,並被本次上交所問詢函一一點到。筆者具體分析如下:

一是臨床療效關。《中國新藥》雜誌的一篇文章揭示,我國新藥靶點的源頭創新不足,在研靶點以追隨為主;基礎研究嚮應用的轉化匱乏等。在新藥臨床試驗申請、上市申請環節,與抗腫瘤藥領域一家獨大相比,疫情防控工作急缺的抗感染藥物、預防性疫苗品種有限,兒童、罕見病等特殊患者的大量臨床需求未被滿足;體現一國生物藥研發“高峰”水平的神經系統、循環系統創新藥佔比較小。

當風險投資、產業資本紛紛湧向抗腫瘤藥物賽道,甚至押寶PD-1、PD-L1(免疫治療藥物類別),扎堆上市的創新藥難免被資本“催熟”,為搶佔首個(批)上市銷售、醫院開方、醫保談判而壓縮臨床試驗週期,聘用頻繁跳槽、追求漲薪的臨床試驗人員,引發業界對臨床療效確證性的質疑。由於我國尚未對創新藥適用於更精細化的分級管理,當部分創業公司搭上政策與產業便車,將“尖端創新藥”的定義從全球首創的“突破性療法”降格為“療效與境外原研藥對標有優勢”,甚至只滿足於“在臨床試驗的理想狀態下療效比得上境外原研藥”,“創新”的成色已經被蒙上了陰影。

二是患者安全關。今年,中央巡視組向國家藥監局反饋的巡視意見中有一條:“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履行藥品監管職責不夠到位。”國家藥監局近日也將“‘十四五’國家藥品安全及高質量發展規劃”作為下一階段首要工作。然而,一個尷尬的事實是,與境外原研藥相比,暫無任何一款國產一類原研藥品被國家藥監局推薦為參比試劑,即入選為後來者研發創新藥和仿製藥的“模範”對標物。由於本土創新藥上市時間晚,患者數量有限,藥物不良反應仍有待進一步跟蹤,這需要儘快在全國建立藥品全生命週期監管體系,特別是加強對上市後藥物的真實世界研究,並應用於藥品附帶條件暫停使用、退出上市等政策中。

此外,大部分PD-1、PD-L1具有跨適應症(跨癌種)用藥的特性,因此要遏制部分創新藥企業為擴大市場份額,違規對主治醫生開展遊說或收買,在“處方自主權”的掩蓋下跨適應症濫用藥物,從而嚴重威脅患者安全。

三是合規交易關。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第三季度,至少有66家中國生物醫藥公司完成融資。生物醫藥產業作為朝陽產業,吸引到許多外行業資本湧入,特別是資金體量大、轉型訴求強、利潤要求高的房地產、金融行業資本。部分投資方“重科學輕療效”“重產業輕政策”,對創新技術的療效確證性、不良反應發生率缺乏足夠興趣,對相關在研管線未來三五年將面臨的醫保準入政策、醫院准入政策可能缺乏充分洞察。這些投資方普遍預期在5至7年內收割套現,一旦入錯坑,只能將錯就錯,甚至錯上加錯。因此,迫切需要對外行業資本開展生物醫藥投資輔導,並大力發展投資諮詢、政策諮詢等中介服務業,逐步提高投資方專業水平,確保投資方不會成為本土創新藥行業深度洗牌、優勝劣汰的阻力。

(作者為中國價值醫療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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