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濮陽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將調整!

重要通知!濮陽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將調整!

4月2日,

記者自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

根據最近審議通過的《濮陽市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

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

今年將進行階段性調整。

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濮陽市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5萬元,2018年共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75萬筆22.50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2%、11.3%。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2829.74元,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總額上限為3080元;繳存基數的下限按照濮陽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市區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1570元,月繳存總額下限為157元,濮陽縣、清豐縣、南樂縣、範縣、臺前縣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420元,月繳存總額下限為142元。自主繳存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434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87元。


經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我市對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進行了以下階段性調整:

自2019年1月1日起,購房提取年限恢復到《濮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不超過一年的”;自2019年1月1日起,暫停受理異地繳存人在我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待個貸率降至85%以下並能持續12個月以上低於85%時,再根據屆時上級相關規定執行。判斷依據以《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開具日期為準;自2019年1月1日起,有條件受理全裝修住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對於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裝修費用具體數額的,受理貸款申請時按照合同中房屋總價款減去裝修費用計算“房價總額”。對於購房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裝修費用具體數額的,受理貸款申請時按照合同中房屋總價款的70%計算“房價總額”;試行開展“組合貸款”業務。以市建行為試點,於2019年1月1日起在市城區範圍內試行開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該業務暫時只針對同時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市建行備案簽約的樓盤和符合市建行個人住房貸款規定的二手房,且申請人首付款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

(記者 王亞娟)

來源:濮陽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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