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高職院校社會服務籌措經費能力

當前,我國公辦高職院校辦學經費以政府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有限,這種狀況存在一些負面影響:

一是不利於形成多元化的職業教育投入機制。2012年以來,我國政府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佔GDP比例連續八年保持在4%以上,近三年每年都超4萬億元。今後政府財政投入繼續大幅增長可能性較小,而且攤大餅式的投入也很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高職院校如果過度依賴財政撥款,容易產生惰性,沒有動力去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就不會想方設法提升服務行業企業的能力、通過多種渠道籌措資金。另外,部分高職院校不珍惜政府所撥經費,濫用財政撥款,過度更新使用設備,存在高價採購的設備多年封存的情況。

二是不利於高職院校切實承擔社會服務職能。在當前的辦學經費投入狀況下,高職院校主要承擔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責任,主動開展社會服務的積極性不高、動力不足,特別是一些辦學經費比較充裕的學校,沒有迫切服務社會的願望。據《2019中國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統計,2018年度橫向技術服務到款額與技術交易到款額合計超過1000萬元的高職院校只有136所,不到全國高職院校的10%。即使是科研社會服務經費前200名的高職院校中,仍然有41所高職院校的橫向技術服務到款額或技術交易到款額是個位數,有些甚至為0。這些數據表明部分高職院校很少或基本沒有開展相關的社會服務。

三是不利於高職院校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是高職教育發展的必由之路。為此,黨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但企業參與辦學的動力依然不足,校企合作的深度與廣度還有待加強,究其根本原因,在於大部分高職院校沒有從學校自身生存和發展的角度去思考,沒有積極主動服務企業發展,並與企業在深度合作的基礎上建立利益共同體。

四是不利於高職院校提高人才培養的有效性。當前,技術更新、產業轉型升級日趨加快,高職院校需要通過專業結構動態調整、課程內容優化更新等,滿足產業發展對人才的新需求。然而,作為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主體的高職院校,因為不是按照生產的產品(培養的學生)的“質量和銷路”獲得辦學經費,導致課程內容、教學過程等對接不到位,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不能實現精準供給,高端就業、高質量就業的學生很少,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另外,學校也很難有效整合校內外資源,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的能力。

因此,要在保證政府基本財政投入,積極爭取教育事業收入、各類專項建設經費和社會捐贈等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多元化籌集職業教育經費,特別是要著力提升高職院校通過加強社會服務籌措經費的能力。

第一,政府要出臺系列政策,鼓勵院校多元籌集資金。各級政府要調整教育經費撥付機制,在保證基本辦學投入的基礎上,適當擴大績效撥款、競爭性撥款、專項撥款的比例。政府可以把區域科技創新平臺、成果轉化平臺、技術轉移平臺、產業研究院、公共實訓中心等建設,退役軍人、農民、企業員工等培訓,以及精準扶貧等工作,作為政府委託項目,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競爭性委託給高職院校承擔並支付相關的項目經費以及獎補經費。政府還可以用教育券、技術創新券、培訓券等方式將部分教育經費發放給學生和有培訓需求的社會人員,讓他們自主選擇相關學校,激發高職院校的辦學活力和參與競爭的動力。同時,政府要出臺政策規定高職院校教師社會服務收入的結餘,可作為勞動報酬,不納入績效總額,充分調動教師參與社會服務的積極性。

第二,教育部門要頂層設計,引導院校加強社會服務。要把社會服務能力和成效作為評價高職院校的重要維度,作為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遴選的基本條件;繼續發佈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榜單;引導高職院校利用學校的優質教學資源,面向市場,滿足企業需求、呼應社會期待,積極開展技術諮詢、社會培訓、助力新興產業發展等服務;允許高職院校教師開展社會服務的相關工作作為企業實踐經歷;使高職院校在服務社會的過程中,增強吸引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三,高職院校要轉變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在我國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背景下,高職院校要有危機意識,摒棄“等、靠、要”思想和完全依賴政府財政撥款的思維,主動面向市場,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在深入分析行業企業真實需求的基礎上,紮紮實實做好“五個對接”,並通過為企業解決技術更新、生產流程改造、員工培訓等問題,籌集相應的經費。這一部分市場潛力和增量巨大,部分高水平高職學校的社會服務創收可達到學校全年預算支出的20%—30%。通過社會服務籌資深化產教融合,建立校企命運共同體,既能提升辦學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又能較好地補充學校的辦學經費。

(作者單位: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省現代職業教育研究中心。本文系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新時代地方高職院校的產教融合機制探索與實踐”的階段性成果)

《中國教育報》2020年10月20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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