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假借支付寶刷單盜刷銀行卡資金

謊稱自己是支付寶公司員工,以刷支付寶流水完成公司業績為由,在操作被害人手機時,趁人不備,5天之內秘密竊取4名被害人支付寶、銀行卡賬戶內錢款,所獲錢款全部用來充值遊戲賬戶。日前,經清江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盜竊案,法院以盜竊罪判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王某是個“網蟲”,平時喜歡玩遊戲。來淮安之前,他已經透支了3張信用卡,還從支付寶網商貸借了錢,加起來約11萬元,而這些欠款大部分被充值進了遊戲賬戶。由於沒有經濟來源,不知道怎麼還這些錢的王某便想著來淮安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生意”可做。2019年4月11日,王某從鹽城坐火車來淮安,到達淮安後因為不熟悉路線,坐錯了公交車,便就近找了一家網吧上網。身無分文的王某決定在網吧裡“弄點錢用用”,於是他瞄準了網吧前臺服務員金某,以藉手機刷支付寶流水完成業績為由,並承諾可以給她一點好處費,操作了金某手機,秘密竊取其支付寶螞蟻借唄及銀行卡內的資金合計人民幣6800元。

接下來的4天,王某繼續過著邊玩網遊邊盜竊的日子。4月12日凌晨,在一足浴店內,王某以藉手機刷支付寶交易流水完成業績為由,操作店員關某手機,秘密竊取其支付寶螞蟻借唄人民幣5400元。4月12日,王某在另一網咖二樓,以藉手機刷支付寶交易流水幫助提高支付寶網商貸額度為由,操作前臺工作人員時某手機,秘密竊取其支付寶螞蟻借唄、微粒貸、銀行卡內合計人民幣11000元左右。4月15日22時許,王某在另一足療店內,故技重施竊取了店員支付寶網商貸所得的人民幣23000元,這些錢全部被王某充值了遊戲賬戶。

辦案檢察官審查發現,王某的伎倆之所以能屢屢得逞,關鍵有四步:第一步,假借支付寶公司刷流水幫助其完成業績,或許諾給予被害人好處或博取對方同情;第二步,先給被害人賬戶轉錢,再讓對方把錢轉回自己支付寶賬戶,以此取得對方信任;第三步,取得被害人信任後,被害人通常會“放心”把手機交給王某,王某順勢要到被害人支付寶密碼和手機鎖屏密碼,然後在自己支付寶賬戶和被害人支付寶賬戶互相轉賬,從而得知被害人賬戶餘額、螞蟻借唄、微粒貸額度信息及銀行卡信息;第四步,王某把支付寶賬戶裡的錢轉到自己賬戶,並把轉賬信息全部刪除後,把手機還給被害人。四步操作完成,被害人的錢款就進入了王某的支付寶賬戶。

檢察機關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王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且簽字具結。法院審理後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且量刑建議適當,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機鎖屏密碼、支付密碼等個人信息,切勿輕易洩露自己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不隨意將裝有支付寶和微信的手機長時間交給他人使用。切莫以為支付寶、微信內沒有餘額或餘額較少,自己就不會被盜,要警惕錢款被不法分子“預支”。

本文源自支付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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