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沒想到在疫情衰落期,最快“復工”也是最熱火朝天的竟然是娛樂圈。

而這瓜大得讓不少人感嘆,“我們前腳還在嘲笑韓國‘N號房’,後腳就來了羅志祥”。

N號房,羅志祥~N號房,羅志祥~恩,讀起來,還是挺押韻。

連日來,羅志祥被前女友周揚青網絡爆料的事可謂是吸引四面八方的目光,在網絡上的輿情熱度恐怕也只有當年的陳冠希事件能比了吧。“羅志祥私生活混亂”自曝光之後,周揚青與羅志祥之間多個回合的鬥智鬥勇的內容和細節想必大家本上都清楚了,這裡就不再贅述。

“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羅志祥私生活混亂”內容甫出,自然是各種負面指責來襲,不管未來如何,至少現階段,羅志祥“渣男”的標籤是狠狠的坐實了。除了普通網友之外,同為娛樂圈裡的其他名人也是多數怒批羅志祥,其中還有幾位跟進爆料更多的內容,當然不乏一些十八線的小明星、小網紅蹭熱點,塑造自己面對羅志祥的引誘是“寧死不屈”的偉大形象。

而就在全民討伐之聲中,仍有少數人力挺羅志祥。先是羅志祥好友色痞說羅志祥不過是犯了“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周揚青沒必要讓大家難看。羅志祥的經紀人也發博稱分手應該各自安好,沒必要這樣,指責女方做的太過分。這些都是羅志祥生活中最親近的人,他們站隊倒也無妨,畢竟臭味相投是一定的了。

作為我國臺灣地區娛樂圈的大佬,吳宗憲是內地網友比較熟悉的,他公開表示羅志祥只是“年輕玩心還很重”。隨後還有田馥甄Hebe以轉發某醫生的微博被指力挺羅志祥,田馥甄緊急道歉。這兩天還有個叫“郭老師”的小網紅的觀點更是讓人大跌眼鏡,她認為羅志祥沒結婚怎麼玩都可以,他沒錯。“郭老師”還表示,周揚青也不敢說自己清白,暗指周揚青也存在類似行為。

“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郭老師”稱羅志祥沒結婚隨便玩

更可笑的是羅志祥的媽媽,兒子出了這等事,非但不教育兒子,反而指責周揚青“不該將他們的私事拿出來說,是她毀了羅志祥”。

都說“女人何必為難女人”,這話不假啊。

周揚青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筆者不清楚,也不想知道,但就“羅志祥私生活混亂”這件事上,從周揚青的爆料到羅志祥承認並公開道歉,已經證明周揚青所述是事實存在,那麼在這種事實存在的情況下,一些人為了力挺羅志祥,毫無是非觀念,毫無底線,真是這個社會以有這種人而為恥了。

“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上述提到的那位所謂的網紅“郭老師”(筆者昨天才第一次聽說),看網絡中流傳的截圖,成了網紅了就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了?且不說長得有多醜(我們不以貌取人),就其說的那番雷人之語,就足以說明了“不是醜人多見怪,而是醜人多‘造怪’”。

什麼叫沒結婚就可以隨便玩?在相關新聞跟帖中也有其他網民有相同觀點並質問“為什麼不指責王思聰一個又一個換女友呢?”

“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沒結婚是不是可以“玩”?要說可以也沒什麼不行,但是這種“隨便玩”是有前提條件的:第一,你單身;第二,不能違背公序良俗和法律。

你羅志祥在明明有女友的情況下,9年時間裡,勾三搭四,一部專用手機來撩妹,每天約不同女生來家裡,去每座城市都約炮,還會經常舉行正常人都無法想象的“多人運動”……這樣的“隨便玩”符合了上述哪一條前提條件?非但不符合,完全可以說是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特別是“多人運動”。順便給咱們內地網友普個法,刑法第301條規定:

“聚眾淫亂罪”,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撐家人、撐好友、撐偶像,也有基本的是非觀,道德準則都不能遵守,何談法律?如此一來,怎麼可能成人?盲目的力挺,只能是讓你欲保護的對象更加難以認知自己的錯誤,更沒有羞恥心,這不是幫,恰恰是實打實地害了他。

“貴圈真亂”,這是現在網絡社會中大家形成的一個“共識”。但是,就目前看,很遺憾,這也僅僅是個“共識”,犯了錯的明星,只要沉澱一段時間,當往事隨風,或者以“公益”換去形象挽回,復出後又可以大名遠揚、大手撈金。遠的不說,就比如薛之謙(與李雨桐感情糾葛),還比如蔡徐坤(央視曝光其流量造假),哪一個不是風生水起的更有知名度了呢?

為什麼他們可以這麼肆無忌憚?因為有人力挺並買單。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很多人,尤其是“粉絲”群體,很多人別說沒有是非觀,連基本的價值觀也沒有,只要是他/她喜歡的人什麼都是對的,你們任何一個人對偶像說任何一句負面的話,都是大逆不道。而現在現如今“審醜”的時代,越是問題明星越能帶來話題和流量,所以你看,一些人沒有負面話題還要主動給狗仔隊送料製造話題,以保持自己的的熱度。

“沒結婚隨便玩”式撐羅 這邏輯不是醜人太多 而是造怪太多

都說明星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慾,這可以理解。但是對於知名人士來說,他們不是普通人,你不能撈錢時頂著萬眾光環,幹壞事時就要千夫視而不見吧?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修德修性,起碼做到不做違背道德的事情,同時要有擔當。

人長得醜不怕,站得直行得正,誰敢說什麼,又沒吃你家飯?但是“醜人造怪”就該遭人唾棄。力挺羅志祥的那幾位其實長得也真是挺醜的。

想想,像羅志祥這樣的娛樂圈醜聞也好,還是其他行業內的撕逼事件,對現在的年輕人,特別是孩子的人生觀和愛情觀的形成,真是可怕。

聲明:本文為原創作品,轉載請註明來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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