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延長至2022年底

本報記者 包興安

4月22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公告表示,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佈《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佈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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