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發給定額榮譽金,真有這事兒!

軍人退役後有榮譽金嗎?有,只是相比幾千萬的退役“大軍”而言,符合享受退役榮譽金條件的群體很少,所以很多人對此不太清楚。今天,小編就嘗試普及一下退役榮譽金的事。

退役發給定額榮譽金,真有這事兒!

01:榮譽金的起源

發給定額榮譽金的追溯,距近已有三十多年曆史。

1988年7月1日,為了表彰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幹部的歷史功績,並激勵他們保持和發揚革命傳統,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

於此,國家首次頒佈《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的規定》(簡稱“規定),《規定》明確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的對象,提出四項優待舉措,其中一項就是發給定額榮譽金。

02:享受對象及發放標準

軍隊離休幹部榮譽金,享受對象為,符合榮獲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3種榮譽章的任何一類對象:如中國人民解放軍紅星功勳榮譽章(分為一、二兩級)、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功勳榮譽章、中國人民解放軍勝利功勳榮譽章。

發放標準,參考最早有關軍隊離休幹部榮譽金的發放標準:榮獲一、二級中國人民解放軍紅星榮譽章者,每月發給30元;榮獲獨立功勳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5元;榮獲勝利功勳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0元。

2008年,原總政治部、總後勤部下發《關於調整軍隊離休幹部榮譽金標準的通知》,確定從2008年7月1日起,調整軍隊離休幹部榮譽金標準。調整後的榮譽金,相比原標準有了大幅增漲。

調整後的標準為:榮獲一、二級紅星榮譽章者,每月發給150元;榮獲獨立功勳榮譽章者,每月發給130元;榮獲勝利功勳榮譽章者,每月發給100元。距離較近的一次為2017年離休幹部再次調整了榮譽金,標準暫時不詳。

03:榮譽金的發展

隨著國家的繁榮發展,軍隊離休幹部定額榮譽金的發放標準,得到了較大幅度提升,原軍內享受的優待,移交地方後也一樣得到優厚的保障。

在榮譽金的發放對象範圍上,小編髮現在國家規定標準內,享受對象也有擴大。譬如四川省宜賓市對在鄉老復員軍人參戰榮獲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每年分別按200元、400元、600元的標準發給榮譽金。

《江蘇省實施辦法》(第43號令)明確提出,

領取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復員軍人在戰爭年代榮立戰功的,按照省規定的標準給予獎勵。小編通過調查該省所轄地區,發現對在鄉老復員軍人等均有明確榮譽金標準。

江蘇省劃定的標準為:復員軍人服役時立功受獎的,每年發給立功榮譽金,分別按照一等功每年600元,二等功每年480元,三等功每年360元的標準。除了終身榮譽金,放眼全國各地多數城市對現役軍人服役期間立功受獎的,區分功勳大小,分別給予幾百上千,甚至高達數萬元的物質獎勵。

當兵本身就是一種榮譽,而榮譽是軍人流血流汗、犧牲奉獻的見證。我們相信,軍人榮譽的含金量越來越高,而建立健全貢獻與優待相匹配的優待保障體系後,也將迎來一人參軍、終身光榮的美好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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