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制度(修訂)》的通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省、市《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健全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有效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省、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暫行規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領導幹部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的通知》《湘潭縣縣直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職能職責,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黨政同責”,是指黨委負責人、行政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共同負有領導責任,黨委書記、局長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是指各級幹部在履行崗位業務工作職責的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 “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股室負責人。

第四條 在局領導班子的領導下,成立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局黨委書記任顧問,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班子成員任常務副組長並主持日常工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原材料和節能綜合利用股,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班子成員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原材料和節能綜合利用股股長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開展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五條 局黨委書記、局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對分管業務(見附件1: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分管股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見附件2: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股室安生產工作責任清單)和網格化管理示意圖(見附件3: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示意圖)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為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班子成員還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責任,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抓好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股室負責人是本職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和網格化管理區域內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人。

第六條 局黨委書記、局長承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部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大力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將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幹部培訓內容;擔任本行業專業安委會副主任並負責其日常工作。

(二)把安全生產納入本部門重點工作,將安全生產與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1次黨委會(或局務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部署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宣教培訓、監管執法、打非治違等重點工作;受專業安委會主任委託每季度主持召開1次安委會例會;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調研,每季度按“四不兩直”方式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檢查指導。

(三)把安全生產納入班子成員職責清單,制定班子成員及內設機構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警示約談”和“一票否決”制度;組織制定本部門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並定期檢查考核;支持、監督班子成員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堅守安全生產底線,採取切實管用的安全監管措施,有效杜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五)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納入幹部政績考核、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獎懲兌現;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獎勵。

(六)加強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幹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支持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保障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工作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

(七)嚴格安全准入標準,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招商引資項目的安全風險評估和管控,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治理“一單五制”;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明確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組織制定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按要求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應急演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含涉險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八)統籌協調安全生產工作,推動構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等工作。

第七條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班子成員對部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對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擔任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其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

(二)協助主要負責人牽頭抓好本部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領導本部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目標考核等工作,協調解決安全投入、重大安全隱患整治等重點難點問題。

(三)負責抓好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調研;每兩個月按“四不兩直”方式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檢查指導。

(四)組織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建設,指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組織查處安全生產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六)本行業領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導搶險救援,督促做好事故信息報送エ作,依法組織、參與、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七)及時分析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採取切實管用措施,有效杜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第八條 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分管業務領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組織分管業務領域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三)統籌推進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四)積極配合開展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應急管理、打非治違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治理“一單五制”,有效杜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五)每季按“四不兩直”方式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檢查,加強對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調研及工作經驗的總結推廣、制度機制創新,探索杜絕分管業務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有效辦法和舉措,推進分管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六)積極配合完善分管業務領域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分管業務領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現場,指揮、指導、參與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及時做好事故信息上報工作。

(七)積極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落實調查處理意見。

第九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工作職責: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在局黨委、機關的領導下,貫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分解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方案和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原材料和節能綜合利用股, 其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關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承辦本單位安全生產製度、工作計劃、應急預案等安全生產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擬定安全生產檢查、考核、督查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牽頭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教育,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臺賬;

(五)按要求參與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六)承辦縣人民政府、縣安委會、本單位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十條 局機關股室負責人, 其工作職責:

(一)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上級決策部署,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結合分管業務,在項目申報、獎補資金髮放、誠信管理、行政執法、科學技術等方面統籌考慮安全生產,引導、鼓勵企業提高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實施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後工藝和產能,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佈局調整,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從源頭治理上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指導,指導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演練,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杜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三)按照股室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股室每2月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負有安全生產指導、協調、督促職責的股室每季度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指導、督促。年度內對分管業務範圍內安全工作應根據安全生產狀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指導並做到全覆蓋。

(四)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意見建議,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治理“一單五制”。

(五)局機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安全生產指導、協調、督促職責的股室負責人要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填寫好《安全生產工作記錄本》)、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工作總結並向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本股室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第三章 監督落實與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採取黨委中心組學習、書記(局長)大講堂、黨委會、局務會、支部黨員大會、幹部職工大會、經濟發展辦主任座談會、企業家座談、業務培訓會等形式,切實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督促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要貫通於服務企業、項目申報、核查、驗收等環節,做到安全生產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

第十三條 在檢查企業安全生產過程中,對不配合檢查或者安全隱患突出拒不整改的企業,要嚴格依法處理,並將有關工作情況報送縣安委辦。

受理企業項目申報、驗收的股室要嚴把企業安全審核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已下達整改指令而又未整改到位的企業,應暫緩申報或暫停資金撥付直到隱患整改完畢。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局機關股室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一崗雙責”制度的,要督促落實,每半年通報一次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第十五條 對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按上級有關規定依法依紀依規追究責任。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六條 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納入《股室和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在股室考核細則的股室建設和主要經濟指標中設立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得分由開展常規檢查、部署突擊性檢查、報送《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季度小結、參加會議培訓等情況綜合評定,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

第十八條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受到責任追究的,取消責任領導、局機關股室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因職務任免或者工作分工調整的責任人,其工作職責從任職文件下發之日或者任免決定當日起履行本制度。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doc

2

《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股室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doc

3

《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示意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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