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份的工資該如何發放,我們可以領到多少工資?

最近和朋友聊天,大家都比較關心今年2月份的工資各自都拿到了多少。從聊天中瞭解到,不同的企業公司發放的工資都不一樣。

朋友小F在一家小型私企上班,他們公司二月份就整月沒有工資,小A在大型企業上班,他就拿到了2月份整月的全額工資,小D在一家相對大一點、正規一點的公司上班,他們2月份就發了當地標準的基礎工資。

不過,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小編整理了一張表,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2020年2月份的工資該如何發放,我們可以領到多少工資?

一、2月份正常上班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放假時間調整為1月24日-2月2日。2月1日、2月2日為法定假日,正常計算工資。

2、隨後《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發佈,根據通知內容,除特殊行業2月10日之前儘量延期復工。在2月3日-2月9日期間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通知》規定,工資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

3、2月10日之後,除湖北省外,大部分地區都已復工,只是仍有部分企業選擇在家辦公,也按正常工資支付。 總結:從2月3日開始上班的職工,無論是在家辦公還是集中辦公,都屬於全勤,是可以拿到2月份完整工資的。

二、2月份部分時間上班 2月份部分時間上班,通常是指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處於停工狀態,2月10日才復工。

關於2月3日至2月9日停工期間的工資發放,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 以浙江省為例,停工、停產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 由此也可以看出,2月3日至2月9日停工期間的工資,企業是有一定操作空間的。可以正常發放工資,也可以跟員工協商使用年假,還有企業會選擇後期補班。

三、2月份未上班

有一些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在整個2月都是停工的,沒有安排員工上一天班。 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也就是說,因疫情停工導致2月份一天班都沒上,工資應當正常發放。如果3月份繼續停工,則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以上關於2020年2月份工資怎麼算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不知道大家2月份都拿到了多少工資,歡迎大家在底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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