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千6買電動三輪車,結果騎不了,店家:退是不能,可以2千元回收

隨著全國各地對電動摩托的管理越來越嚴格,導致很多在出行的時候不方便,禁止這種電動摩托主要還是為了考慮大家的安全,隨著電動摩托行駛安全的問題,很多廠家開始轉型生產電動三輪車,對於很多為了接送孩子的寶媽來說,騎電動三輪車確實比電動摩托車舒適,但是電動三輪車也面臨著上路就需要上牌。杭州的但女士,日前花了6千6百塊錢買了一輛電動三輪,主要是考慮下半年為了接送上學的女兒比較方便,但是車買了沒有多久,但女士的車輛卻被交警告知需要上牌才能上路,然而這種電動三輪車是根本上不了牌的,但女士於是就想退車,商家卻告知退是不可能的,可以2千元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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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但女士因為駕駛證一直沒有考出來,而自己騎車兩輪電動車在接送自己女兒上學的時候還是比較麻煩,於是但女士就萌生了購買一臺電動三輪車代替兩輪電動車,然而但女士買車不久後,就在路上遇到到了交警,交警告知但女士這種電動車是需要上牌的,不上牌是不讓騎的,於是但女士跑到車管所想去上牌,但是車管所卻告知不能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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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士說,自己在買車的時候還特意問過買家,這種是否需要上牌,買家卻承諾不需要上牌的,可以直接上路的,於是但女士才決定購買了這臺三輪電動車。但女士說自己當時還問了兩遍電動三輪銷售的門店是否需要上牌,對方很明確地告訴但女士,這種電動車不用上牌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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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車子是在杭州寧波餘姚愛瑪騎行文化館買的,但女士隨後向記者提供了收據,在備註欄裡面備註了一行小字,因為蓋了紅章記者沒有看清具體內容。但女士說,自己來找過店家協商退車,對方提供了收據的第一聯,但女士這才看清了備註欄一行小字的內容。但女士說看到第一聯的時候他才跟我說他寫的是,上路被交警查的話跟他們店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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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和但女士來到這家杭州寧波愛瑪騎行文化館,接待的時候店裡的豐師傅,豐師傅說,被有關部門查的話與我們無關的,豐師傅說那你說我們是不是講得很清楚的,而且這個字也是她自己籤的。於是記者問豐師傅,但女士當初買車的時候,有沒有告知當時買車是幹嘛用的呢?豐師傅說:沒有,她的意思就是說接接小孩什麼的,而且我們這個是合法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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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師傅說:但女士買車的時候就是自己接待的,收款人也是自己,豐師傅說在寧波這樣的電動三輪車確實是不能夠上路的,他們在賣車的時候都會和顧客說清楚,而且在店面口貼有公關明確告知,篷車不能在市區道路、公路上行駛。但女士表示當時自己沒有注意牆上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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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種電動三輪車到底能有什麼作用呢?豐師傅說:這種車主要用於廠區、院落裡面可以正常使用,只要不上道路、不上公路就沒事的。而且我們這裡明確寫了的,也告訴了但女士有關部門要查的,也說了叫她不要上路。

最後經過記者與店面的協商,店家願意以2千元的價格回收這臺電動三輪車,但是但女士堅持要求對方退5千元,最終關於電動三輪車退款的問題雙方並沒有達成協議。

小編認為:電動三輪車確實比兩輪電動車要有一定的優越性,但是電動車屬於非標準車輛,因此是無法獲得上牌的資格的,然而賣家是否真的明確告知了但女士這輛車無法上路,為何又不敢備註在備註欄裡面呢?只是備註了一行與車行無關的話術,小編個人認為車輛在銷售的過程中還是有一定的誤導消費者,既然知道但女士買車是為了小孩,必定是要上路的,如果車輛不能上路那買這臺車又有何種意義呢?大家認為商家該不該退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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