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邪教滲透,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2020年2月5日,新華社受權發佈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全文共五個部分,在第四部分“加強農村基層治理”中,再次強調“依法管理農村宗教事務,制止非法宗教活動,防範邪教向農村滲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防範邪教滲透,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這是繼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嚴厲打擊敵對勢力、邪教組織、非法宗教活動向農村地區的滲透”以來,中央一號文件再提農村領域反邪教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治國安邦重在基層,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社區。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提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建設指導標準要實現,無村霸、無黑惡勢力、無黃賭毒、無邪教活動……

  基層穩則全局穩,根強則盛,本固則安。只有始終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永恆主題,重心不偏移、力度不減弱,才能實現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農村是邪教組織重點滲透目標,較低的農民文化程度,封建的、落後的、愚昧的思想觀念的影響,再加上部分農村幹部對反邪教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給了邪教可乘之機。防範邪教侵蝕,實現無邪教村(社區)顯得尤為重要。

  基於這一思路,就做好農村防範邪教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防範邪教滲透。

  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包括農村思想建設和農村文化建設兩個方面。因此,要從引導農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力。抓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主要抓好鄉規民約的制訂,抓好農村集鎮文化中心的建設,抓好先進典型、爭做五好家庭、模範個人的活動,把中華民族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建設文明的行動推向一個新的階段。邪教組織大多冒用宗教名義,通過各種手段發展信徒,利用農村文化設施落後、文化娛樂活動單一、部分人精神空虛,乘虛而入,宣揚蠱惑“消災避難”“包祛百病”“世界末日”等歪理邪說,並組織他們去禱告、懺悔、修煉,去傳“福音”,以此控制他們的精神思維,“撫慰”寂寞的心靈,致使部分不明真相的群眾誤入邪教。

  

防範邪教滲透,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因此,要從引導抓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著力,豐富文化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反邪教文藝演出,組織開展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等活動,通過書寫標語、發放資料、張貼牆畫、知識講座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守法意識,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反對封建迷信,用科學知識武裝他們的頭腦,以高尚的情操陶冶其心靈,用健康向上的文化藝術來活躍農村文化市場,把農民群眾的思想和精力引導到崇尚科學、勤勞致富等正確方向上來,擠壓邪教組織賴以生存的空間,邪教才能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會一事無成,就會失去“吸引力”。

  二是對涉邪貧困人員實現脫貧,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對深度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多、貧困發生率高、脫貧難度大的縣和行政村,要組織精銳力量強力幫扶、掛牌督戰。對特殊貧困群體,要落實落細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綜合社會保障政策,實現應保盡保。而農村貧困地區經濟、文化發展的滯後,特別是反邪教警示教育仍是“短板”,群眾識邪能力弱、防邪意識差,往往給邪教以可乘之機。邪教組織蠱惑群眾入其教能防病治病甚至能不勞而獲,導致誤入邪教的群眾,拋棄家庭,放棄生產,奉獻財產,家中愈加貧困。因此,把脫貧與“脫邪”相結合,把治貧與治愚相結合,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勢在必行,讓邪教無處藏身,也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

  2020年3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強調,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是黨中央向全國人民作出的鄭重承諾,必須如期實現。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不能掉隊。”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言猶在耳,催人奮進!

  邪教人員也是社會一分子。幸福不會從天降,好日子是幹出來的,解決涉邪人員脫貧致富終究要靠自己的辛勤勞動來實現。幫扶幫教人員要把扶貧治愚脫邪與扶智扶志相結合,要尊重涉邪扶貧對象主體地位,各類扶貧項目和扶貧活動都要緊緊圍繞涉邪貧困人員需求來進行,支持涉邪貧困人員探索創新扶貧方式方法,為他們創造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環境和條件。

防範邪教滲透,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要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解決好涉邪人員看病治病問題。加強農村低保對象動態精準管理,合理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水平,這是解決涉邪貧困人員脫貧的關鍵。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發展富民鄉村產業,這是解決涉邪易感群體的重點。支持各地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建立健全農民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機制,形成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重點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訂單農業、入股分紅、託管服務等方式,將小農戶融入農業產業鏈。通過上述措施,努力使涉邪群眾經濟富起來,錢袋鼓起來,精神上強起來,與邪教組織徹底劃清界限。

  三是加強農村基層治理,夯實防範邪教基礎。

  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對加強農村基層治理全面部署,就是要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邪教組織把農村作為重點繁衍地區,邪教在農村滋生蔓延,單純善良的農民群眾為何會輕易落入邪教圈套,甘願受其控制難以自拔,這與農村基層治理薄弱有一定的關係。為了遏制邪教在農村的肆意橫行,避免農村成為邪教繁衍的“沃土”, 就要讓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特別是鄉鎮黨委書記,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要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維護農村和諧穩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提出,要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邪教組織,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涉邪教等問題的人清理出村幹部隊伍……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在反邪教鬥爭中發揮主導作用,是反邪教鬥爭中的堅強堡壘,更是反邪宣傳的重要抓手。

防範邪教滲透,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黨員反對邪教是政治紀律要求,是黨性的要求,是先進模範的要求。黨員幹部不僅要自覺地拒絕和遠離邪教,而且要在反邪教鬥爭中堅定立場、態度鮮明,在反邪教鬥爭第一線上,要勇於擔當、敢作為、當先鋒。

  邪教組織的活動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影響政治安全,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要提高農村居民的安全感。

  針對農村各類安全隱患仍然不少、一些農村地區邪教組織活動對農村的安定和民眾的身心健康,甚至農村的公共事務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要組織人員全面排查整治影響農村安全穩定的涉邪隱患,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網格化管理”的原則,劃分片區責任人。要將創建“無邪教村社”的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建立走訪幫扶迴歸制度、信息預警制度,讓邪教分子逃不出網格,涉邪人員得到教育轉化,轉化人員順利實現迴歸,邪教組織就會失去生存的土壤、成長的肥料,由邪教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就會得到全面防範和化解。

  廣聚社會各方力量,發揮民間自治組織的獨特作用,村、社組反邪教工作者、志願者,要有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依法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打擊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抵禦和防範任何邪教組織對農村地區的侵蝕,打防並舉,標本兼治,以防為主,才能實現農村穩則天下安,農業興則基礎牢,農民富則國家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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