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追蹤疫情傳播的移動應用不應使用個人位置數據

當地時間4月16日,據路透社報道,歐盟委員會當天表示,歐盟國家用於幫助遏制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移動應用應遵守歐盟的隱私規則,並徵得人們同意使用個人數據,但不包括位置數據。

上述建議是歐盟使用技術對抗COVID-19傳播的統一方法的一部分,上述建議提出的背景是,幾個歐盟國家推出相關應用程序之後,引起了數據隱私權主義者的批評。

歐盟數字主管蒂埃裡·布雷頓(Thierry Breton)在一份聲明中說:“嚴格的隱私保護措施是使用這些應用程序的先決條件。”

歐盟委員會表示,這些移動應用程序應得到公共衛生部門的批准,用戶可以自願安裝,並在不需要時刪除。這些應用程序應基於匿名數據,並可與其他歐盟國家/地區的其他應用程序一起使用。

歐盟委員會方面援引安全和隱私風險認為:“對於聯繫人追蹤應用程序而言,位置數據不是必需的,也不是推薦的。”

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的一項分析顯示,迄今為止,全球有28個國家推出了聯繫人追蹤應用程序,其中包括11個歐盟國家,另有11個國家正在開發基於GPS或藍牙數據的應用程序。

牛津大學大數據研究所的研究人員說,要使接觸者追蹤有效,大約需要一個國家三分之二的人口參與。

歐盟委員會方面表示,公共衛生當局將在月底前評估此類應用程序的有效性,預計歐盟國家將在5月分享反饋,歐盟行政部門將在6月發佈進度報告。

目前,蘋果和谷歌正在權衡是否與使用位置跟蹤的病毒應用程序合作。

蒂埃裡·布雷頓說,他4月15日與谷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和Youtube首席執行官蘇珊·沃西基(Susan Wojcicki)舉行了視頻會議,討論了他們與蘋果公司在創建聯繫人跟蹤技術方面的合作。

蒂埃裡·布雷頓在一份聲明中說:“聯繫人跟蹤應用程序對於限制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非常有用,但是它們的發展和互操作性需要充分尊重我們的價值觀和隱私。”

谷歌方面稱,這是一次很好的會議,與蘋果公司的共同努力旨在加入並遵守隱私和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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