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區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方案,將26個鎮(街道)調整為19個

關於,成都市雙流區鎮(街道)行政區劃調整方案 (草案)

雙流區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方案,將26個鎮(街道)調整為19個

雙流區信息公示

一、總體設置情況

雙流區現有18個鎮、8個街道,調整後轄4個鎮、15個街道。

二、具體調整方案

  1. 合併金橋鎮與彭鎮,設立彭鎮,彭鎮人民政府駐交通路三段70號。
  2. 合併勝利鎮與黃水鎮,設立黃水鎮,黃水鎮人民政府駐順河上街1號。
  3. 調整東昇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將東昇街道雙桂社區9組、6組、4組和蘆蒿社區5組區域範圍內機場南四路以東、機場高速以南、大件路以北區域劃歸西航港街道管轄,東昇街道辦事處駐三強西路212號。
  4. 調整西航港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將原東昇街道雙桂社區9組、6組、4組和蘆蒿社區5組區域範圍內機場南四路以東、機場高速以南、大件路以北區域劃歸西航港街道管轄,西航港街道辦事處駐西航港新街280號。
  5. 調整公興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將公興街道邵家店社區、青雲寺社區劃歸黃甲街道管轄;將公興街道草坪社區、藕塘社區4組、朱家廟社區、雙塘社區、蘭家溝社區區域範圍內黃龍大道二段以西,牧魚街以西、牧魚二路以北,貨運大道以西、雙興大道以南、華府大道四段以西劃歸黃甲街道管轄;將協和街道所屬行政區域劃歸公興街道管轄。公興街道辦事處駐政府街41號。
  6. 調整黃甲街道管轄範圍,將原公興街道邵家店社區、青雲寺社區劃歸黃甲街道管轄;將原公興街道草坪社區、藕塘社區4組、朱家廟社區、雙塘社區、蘭家溝社區區域範圍內黃龍大道二段以西,牧魚街以西、牧魚二路以北,貨運大道以西、雙興大道以南、華府大道四段以西劃歸黃甲街道管轄。黃甲街道辦事處駐王家場上街28號。
  7. 調整中和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將原華陽街道的姐兒堰社區、會龍社區、勁松社區、東寺社區、觀東社區、龍燈山社區、蒲草社區劃歸中和街道管轄,中和街道辦事處駐中和街道中柏路23號。
  8. 調整華陽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將華陽街道的姐兒堰社區、會龍社區、勁松社區、東寺社區、觀東社區、龍燈山社區、蒲草社區劃歸中和街道管轄,華陽街道辦事處駐華陽街道華新中街83號。
  9. 撤銷萬安鎮,設立萬安街道,以原萬安鎮所屬行政區域為萬安街道的行政區域,萬安街道辦事處駐萬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669號。
  10. 撤銷正興鎮,設立正興街道,以原正興鎮所屬行政區域為正興街道的行政區域,正興街道辦事處駐正興街道廣東街248號。
  11. 撤銷興隆鎮,設立興隆街道,以原興隆鎮所屬行政區域為興隆街道的行政區域,興隆街道辦事處駐興隆街道正街53號。
  12. 撤銷煎茶鎮,設立煎茶街道,以原煎茶鎮所屬行政區域為煎茶街道的行政區域,煎茶街道辦事處駐煎茶街道煎茶溪下街19號。
  13. 撤銷新興鎮、白沙鎮,設立新興街道,以原新興鎮、白沙鎮所屬行政區域為新興街道的行政區域,新興街道辦事處駐新興街道晨曦街16號。
  14. 撤銷籍田鎮、大林鎮,設立籍田街道,以原籍田鎮、大林鎮所屬行政區域為籍田街道的行政區域,籍田街道辦事處駐籍田街道東街46號。
  15. 撤銷太平鎮、合江鎮,設立太平街道,以原太平鎮、合江鎮所屬行政區域為太平街道的行政區域,太平街道辦事處駐太平街道政府街999號。
  16. 撤銷永興鎮、三星鎮,設立永興街道,以原永興鎮、三星鎮所屬行政區域為永興街道的行政區域,永興街道辦事處駐永興街道世紀街55號。

三、其餘鎮(街道)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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