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實行臨時特殊報銷政策

確診和疑似患者無論是否參保,是否辦理異地就醫手續,是否能聯網結算,一律先就醫後結算。

發生的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或墊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補助。

市醫保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實行臨時特殊報銷政策

對確診和疑似患者治療必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有限制使用條件的取消限制。

對因病情需要轉外治療的,不需辦理轉診手續,對直接在異地救治的,不需事先備案,取消市外就醫醫療費用先行自付10%的規定。

對廣大參保群眾,暢通醫保經辦綠色通道;對高血壓、糖尿病等病情穩定並需要長期服用固定藥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據病情需求取藥量放寬到3個月。

大力推廣非接觸性經辦模式,異地就醫備案手續一律通過系統上傳或電話備案(服務專線:5190857)。

倡議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掌上辦”,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網上辦”,緊急業務“線上辦”(服務專線:5190857),單位業務“預約辦”(預約專線:5190935),非緊急業務“延後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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