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山陽三名未成年人結夥搶劫小學、初中在校生

4月9日至12日,在山陽縣城主城區內接連發生三起未成年人結夥搶劫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且有在校生參與其中,受害人均為初中、小學在校生。

接到案件線索後,山陽縣檢察院高度重視,檢察長指派未檢辦聯合檢察院駐公安執法辦案中心檢察室依法提前介入偵查。經調查瞭解,三起案件涉案人員以未成年人和在校生參與為主,存在校外閒散社會青年糾集在校生,參與人數較多,社會影響惡劣等特點。

檢察官認真聽取案件辦理情況,詳細查閱案件材料,結合案件定性、涉案人員年齡、犯罪事實和情節的認定、法律適用、證據蒐集、強制措施適用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細緻分析。

建議公安機關在辦案時注意把握好三個方面問題:

一要全面客觀收集證據,做到不枉不縱。

二要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將法定代理人到場、權利義務告知、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等制度貫穿到訴訟中。

三要加強與檢察機關、團縣委、關工委、學校等未成年人社會化體系機構的聯繫,爭取支持,形成合力。

來源:陝西法制網

(L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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