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與刀》的第16箇中文譯本 | 馮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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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記者葉辰亮攝於上海博物館“滄海之虹:唐招提寺鑑真文物與東山魁夷隔扇畫展”

“術業有專攻”。外文的專業學術論著最好由專業人士翻譯,是學界共識。但學界還有種說法:專業人士做翻譯,無異於做“慈善”。因為,學術評價體系和稿酬制度,明顯有“鄙視”譯著之嫌。所以,自2008年翻譯出版了《昭和時代見證錄》後,無論英文和日文,我都再沒有翻譯片言隻字。年前,上海譯文出版社邀我重譯美國文化人類學家魯思·本尼迪克特的《菊與刀——日本文化諸模式》(簡稱《菊與刀》)。他們認為,我通曉英語和日語,長年研究日本,是承擔這項工作的“絕佳人選”。經過考慮,我接受了這項邀約。

1946年出版的《菊與刀》,1948年由東北大學英語課教授長谷川松治譯成了日文,並在1967年進行了修訂。1974年,黃道琳翻譯的第一本中文繁體字版《菊花與劍》,由中國臺灣華新出版有限公司出版。1987年,由孫志民、馬小鶴、朱理勝合譯的該書第一本中文簡體字版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迄今為止,《菊與刀》已有15箇中文譯本。中文譯本是按照原著還是日文譯本翻譯的?為什麼我要再次重譯?理由很簡單:原先的譯本存在諸多錯訛。這些錯訛既影響讀者理解原著,也影響讀者瞭解日本。我作為日本的專業研究者(編注:作者為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日本研究中心研究員),有責任進行匡正。

一、《菊與刀》及其現實意義

《菊與刀》這本由外國人撰寫、被譽為“現代日本學開山之作”的著作,1946年問世後即引起廣泛關注,迄今已被譯成三十多種文字,發行量超過三千萬冊。1948年,日本東北大學長谷川松治教授將此書譯成日文,由日本社會思想社出版。1951年,《菊與刀》被收入日本《現代教養文庫》。1967年,《菊與刀》由長谷川松治修訂後再版。迄今為止,該譯本已重印95次。

日本《民族學雜誌》1950年第5期,專門製作了《本尼迪克特的〈菊與刀〉給我們的啟示》特輯。日本各相關領域的著名學者,給予了《菊與刀》高度讚揚。法學家、著名評論家川島武宜認為:“本書作者的學識和能力令人驚歎。儘管作者一次也沒有到過日本,但她卻蒐集瞭如此之多和如此重要的事實,並依據這些事實栩栩如生地描繪出了日本人精神生活和文化的全貌”。此外,綾部恆雄在《文化人類學的十五種理論》序言裡寫道,“本尼迪克特是文化模式論的創始者,同時也是該學說唯一的推動者和促進者”。南博在《日本人論:從明治維新到現代》一書中指出,“本尼迪克特以文化人類學的方法,剖析了連日本人自己也沒注意的地方。可以認為《菊與刀——日本文化諸模式》是外國人寫的日本人論中最傑出的一本”。

當然,《菊與刀》也遭到了一些日本著名學者的批評。川島宣武在讚賞的同時也指出,“《菊與刀》在試圖結構性地把握日本文化的特質方面值得肯定。然而,她過於偏向‘靜態考察’,缺乏‘動態考察’”。雖然這一批評相當中肯,但我認為,日本文化具有頑強的韌性,本尼迪克特的“靜態考察”,對我們認識和了解今天的日本,仍不無裨益——

例如,她指出日本文化屬於“恥的文化”,即人們很看重外界對自己的評價,而西方文化屬於“罪的文化”,強調內省和自律。直到今天,“不給他人添麻煩”以免遭他人側目,仍是日本人的基本行為準則。例如,《菊與刀》第三章的標題就是“各得其所”,即強調每個人的言行與地位、身份相符。今天的日本社會依然是“縱向社會”,“等級意識”在日本社會須臾不可忽略。日本人見面遞名片,主要就是為了明確彼此的身份即“等級”。

例如,本尼迪克特指出,日本人有時循規蹈矩,有時放浪形骸。今天的日本人不依然如此?例如,日本人在戰時拼死相搏,戰後卻對佔領軍順從配合,令盟軍感到意外。究其原因,除了天皇的威望,更因為日本人有“迷途知返”的國民性。從“和魂漢才”到“和魂洋才”,“和魂”始終不變。“和魂”的本質是什麼?就是“以強者為師,與強者為伍”。

二、原著中的訛誤

1961年6月,歷史學家津田左右吉在題為《〈菊與刀〉的國家:論外國人的日本觀》一文中指出,“由於本尼迪克特毫無批判和鑑別地運用資料,因此在許多地方造成訛誤”。他指出,“八紘一宇是軍部利用明治之前的國學,進行對外擴張的妄想,而本尼迪克特似乎對此一無所知”。本尼迪克特是否真那麼“無知”,我不敢妄斷。但《菊與刀》存在一些錯訛,屬不爭事實。我作為一名專業研究人員,可以依賴專業知識糾正原著中的訛誤。這是我重譯《菊與刀》的重要原因。以下試舉幾例原著的錯訛:

作者寫道,“1862年,日本拉開了結束封建鎖國時代的帷幕。一個名叫理查森(Richardson)的英國人在薩摩藩(鹿兒島縣)被殺”。實際上,這起事件於1862年9月14日發生在橫濱生麥村,史稱“生麥事件”。當時,四名騎馬的英國人遇上薩摩藩實權人物島津貴久的儀仗隊,不僅沒有下馬,而且有匹馬受驚闖入儀仗隊,令本已憤怒的武士揮刀砍殺,造成一死二傷。因為是薩摩藩武士砍死了理查森,本尼迪克特誤以為發生在薩摩藩。本尼迪克特說,“‘生麥事件’就是英國為懲罰薩摩藩而炮轟鹿兒島港”,也不確切。英國為懲罰薩摩藩而炮轟其港口街道,史稱“薩英戰爭”。

作者寫道,“明治的政治家們非常清楚他們想達到什麼目的。1880年,憲法草擬者伊藤博文公爵派遣木戶侯爵前往英國,就日本當時遇到的問題徵詢赫伯特·斯賓塞的意見”。然而,木戶孝允1877年5月26日去世,1880年怎麼可能被派赴歐洲?實際上,當時被派赴英國的是金子堅太郎子爵,而且是1889年。這一年他攜《大日本帝國憲法》英文未定稿前往歐洲,會見了斯賓塞。

作者寫道,“‘仁’在日本被排斥在整個倫理體系之外,完全不享有‘仁’在中國倫理體系中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的讀音是jin,即使身居高位也不必具有‘仁’的品格‘施仁政’或‘行仁義’”。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實際上,七世紀初聖德太子推行改革,建立“冠位十二階”,即用六種深淺不一的帽子顏色劃定官員級別,就是以“德仁義禮智信”命名。第56代惟仁天皇以後,天皇的名字大都帶有仁字。第100代幹仁天皇以後,除第109代是女天皇興子、第117代是女天皇智子,其餘天皇的名字都是“×仁”,直至當今第126代天皇德仁。怎麼能說,“‘仁’在日本被排斥在整個倫理體系之外”?

作者寫道,“妓女都住在合法經營的妓院”。實際上,從1528年公娼制正式建立到1958年《賣春防止法》實施,賣淫在日本雖然合法,但限於規定區域——“遊廓”。大多數妓院都以“茶水屋”等“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經營。作為私娼賣淫場所的“江戶四宿”,即新宿、板橋、品川、千住,也屬非法經營。稱“妓女都住在合法經營的妓院”,顯然是錯誤的。

三、日譯本的訛誤

《菊與刀》的原型,是本尼迪克特1944年應美國中央情報局要求撰寫的報告,題為“日本人的行動方式”。1946年,本尼迪克特對這份報告進行修改後,以《菊與刀——日本文化諸模式》的書名發表。2012年,《日本人的行動方式》日文本譯者福井七子撰文稱,“中文譯本大多數參考了1948年長谷川松治的日文譯本,而且無視原文,隨意添加刪減處頗多”。由於中文譯本僅商務印書館的中文譯本註明“本書據美國波士頓河畔出版社1946年出版的英文版和東京社會思想社1967年出版的長谷川松治譯日文版譯出”,其餘版本均未見版權說明,福田七子的指責是否屬實,難以判定。但我注意到,中文譯本的一些錯訛和日文譯本的錯訛完全一致。可以認為,日文譯本是中文譯本錯訛的源頭。本著“言必有據”的原則,試舉兩例。

“忠犬八公”的真實故事,在日本家喻戶曉。“八公”是一條秋田犬,1924年被他的主人上野秀三郎教授帶到了東京。有著狗“忠誠”秉性的八公,每天早晨目送主人上班,傍晚跑到澀谷車站等候主人回家。一天,上野秀三郎在學校裡突然腦溢血,經搶救無效去世。但“八公”依然每天去澀谷車站等候主人……後來,八公也去世了,人們在澀谷車站為它塑了一尊雕像。這座雕像今天依然矗立在澀谷車站的入口處。本尼迪克特在《菊與刀》第五章中敘述了這個故事。她寫道,“日本小學二年級課本有一個小故事,題目叫‘不忘恩’,就表達了這個意思。Hachi是一條可愛的小狗。它出生不久就被一個陌生人帶走了……”1935年12月發行的日本普通小學教養課教材第2冊,確實有這個故事。“八公”日文發音是Hachico,但沒有去過日本、不懂日文的本尼迪克特,卻錯寫成了Hachi,而長谷川松治教授則未加匡正地譯為ハチ(Hachi),以致很多中文本譯者以訛傳訛譯為“哈奇”或“哈齊”。錯譯的只是一條小狗的名字,反映的卻是對日本社會文化的瞭解程度。

原著第八章標題是“Cleaning One’s Name”,長谷川松治教授譯為“汙名をすすぐ”(“洗刷汙名”)。或因為受日譯本的影響,中文譯本該章的標題也均與“洗刷”有關。例如,國內S出版社的譯本是“洗清名聲”;T出版社的譯本是“洗刷名譽”;Z出版社的譯本是“澄清名聲”。但是,本尼迪克特在本章開宗明義寫道,Cleaning One’s Name,“就是使自己的名譽不受玷汙的責任”。應該怎麼做?作者寫道,“一個自尊的日本人必須堅忍不拔和自我剋制。”例如,“婦女分娩時不能大聲喊叫。男人面對痛苦和危險時必須鎮定自若”。很顯然,“Cleaning One’s Name”的本義是對名譽的“維護”,不是或不僅是名譽遭損後的“洗刷”。因此,我譯為“名譽保潔”。

原著第九章的標題是“The Circle of Human Feeling”。英語feeling主要有兩個義項,一是感受,二是感情。作感情解是複數feelings。長谷川教授顯然忽略了這個細節,將該章標題譯為“人情の世界”。或受日文譯本影響,所有中文譯本均大同小異地將“human feeling”譯為“人情”。例如,F出版社的譯本是“人情世界”;M出版社的譯本是“謹遵的人情世故”,S出版社的譯本是“人之常情”;T出版社的譯本是“人類情感的圈子”;Z出版社的譯本是“情感天地”。

必須指出,“人情”一詞出自《史記·太史公自序》的“人情之所感,遠俗則懷”,意為人之常情、人與人之間的情誼、情面等。原著作者在該章中論述的,顯然不是“人的感情”,而是包括“享受”和“忍受”兩方面的“人的感受”。她寫道,“日本人在生活中相當重視洗熱水澡,視之為享受”。“按照日本人的看法,非自願的絕食——斷食,能夠考驗一個人意志是否足夠堅強”。“浪漫的愛情是日本人培養的另一種感官享受。”因此,我將這一章的標題譯為“人的感官世界”。

四、不可或缺的譯註

嚴復在《天演論》中提出的翻譯標準,即“信、達、雅”,得到廣泛認同。但我認為,除此之外,輔以必要的譯註,也是衡量譯著優劣的標準。

日文譯本和中文譯本,均有很多詞不達意之處。例如,原著第十一章標題是“Self-Discipline”,日譯本為“修養”。中譯本沒有跑偏,均譯為“自我修煉”或“自我訓練”。但該章有一個關乎日本人“自我訓練”方式的關鍵詞“expertness”,日文譯本和中文譯本大都未能通俗易懂地表達原義。原文是,“在以培養‘能力’為目標的自我訓練之上,還有一種更高的境界叫expertness。日本著述者在論述expertness時,沒有向西方讀者解釋清楚何謂expertness。專門研究這一問題的西方學者,則往往對其不夠重視”。

Expertness這個詞,長谷川松治教授譯為“練達”。M出版社和S出版社等中文譯本,也譯為“練達”。F、J、S、T等多家出版社的譯本譯為“圓熟”;另有一家出版社的譯本譯為“當行”,等等。何謂“練達”?中文釋義是“指閱歷豐富,通曉人情世故”。但是,本尼迪克特所謂的expertness,是指“在意志與行動之間‘完全貫通,毫無阻隔’的體驗,猶如正極直接導向負極的電流。沒有達到expertness境界的人,意志與行動之間存在像絕緣板一樣的障礙物”。因此,我將該詞譯為“通達”。至於譯為“圓熟”“當行”是否正確,留待讀者諸君判斷。

《菊與刀》是寫給西方人看的,作者引用了一些西方典故。但是,這些西方的著名典故,可能使中國讀者不知所云。例如,作者在第十章引用了兩個《聖經·新約》中的典故。其一,他寫道,“談論復仇必要性的人說,‘復仇須自重’,並不是說‘在敵人頭上堆起了燃燒的木炭’”。我為此加了譯註:“在敵人頭上堆起燃燒的木炭”,典出《聖經·新約》保羅致羅馬人書:“你的敵人若餓了,請給他吃。若他渴了,請給他喝。這樣,你就在他頭上堆起了燃燒的木炭”,意謂“以德報怨”。其二,作者寫道,“按照我們的經驗,人是‘依其秉性’行動的。我們區分綿羊和山羊,是根據其誠懇還是奸詐,喜歡集思廣益還是固執己見”。我也加了譯註:“我們區分綿羊和山羊”,典出《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稱與牧羊人區分綿羊和山羊類似,耶穌將聚集在他面前的民眾,分為應該稱讚的人和應該詛咒的人。之後,人們常藉此形容對不同的人的區分。

同樣,有些日本社會文化知識,很多中國讀者也可能陌生。例如,作者在第十一章中寫道,“日本佛教各宗派中,最世俗化的宗派的僧侶也娶妻生子,享受天倫之樂”。我為此加了譯註:“‘最世俗化的宗派’是日本獨創的淨土真宗。淨土真宗的始祖親鸞主張‘僧俗一如’,即僧和俗不必劃分得那麼清楚,遵守那麼多清規戒律,可以‘肉食帶妻’即吃肉娶妻。”再如,作者在第十二章“兒童教養”中寫道,“小學高年級孩子有時會在家裡‘謹慎’,反省”。文中“謹慎”一詞,用的是日語發音“kinshin”。我為此加了譯註:“‘謹慎’是日本獨特的一種處罰,類似於禁閉。按照規定,‘謹慎’期間不得外出,白天不得開門。末代將軍德川慶喜也曾受過這種處分。”

另外有些詞,雖然是漢字,但在漢語中沒有對應詞。例如,作者詳盡論述了日本人的“義理”。她這麼寫道,“日本人常說,‘義理最難承受’。如同一個人必須盡‘義務’一樣,他也必須盡‘義理’。”她用的是“義理”的音譯Giri。她解釋道,“英語中不存在與義理相同的詞”。何謂“義理”?《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是,“言論或文章的內容和道理”。《廣辭苑》關於“義理”的釋義,一是“為人處世的正確行為”,二是“即便不悅也不得不採取的行為”。所以,我認為如F出版社的中譯本,將第八章的標題生拉硬拽地意譯為“對名譽的情義”,是錯的。但是照搬“義理”這兩個漢字,也容易產生歧義。我的做法是依然使用“義理”二字,輔以《廣辭苑》中的釋義。為什麼這麼做?我舉個例子:日本人稱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為“義理の父”“義理の母”,即便不悅也不得不孝敬。和《廣辭苑》關於“義理”的釋義相符。我重譯的第16箇中文版《菊與刀》,共有108個譯註。我認為,這些譯註對讀者理解原著和了解日本社會文化,是不可或缺的。

一些中文譯本的確存在不少低級錯誤。例如,S出版社的中英文對照本,居然將第三章中的Barbarian-subduing Generalissimo,即“徵夷大將軍”(簡稱“將軍”),譯為“征服野蠻人的大元帥”。F出版社的譯本將第十一章中的Swamis,譯為“印度教牧師”,殊不知“牧師”是新教神職人員,原意是“牧羊人”。印度教的Swamis含義很廣,可以是專家學者或先知賢哲,但肯定不是“牧師”。我的處理辦法是音譯並加譯註:“斯瓦米(Swami),在梵文中的原意是‘出家人’,是對學者、專家等的一種尊稱。”

作者:馮 瑋編輯:馬小花責任編輯: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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