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掉一根樹杈,判賠500萬-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4月15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交警支隊結合近期5起醉駕案例對市民進行了出行安全提示。5起醉駕案例中的5名駕駛員,分別因危險駕駛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拘役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醉駕撞掉一根樹杈,判賠500萬

兩酒友散席駕車各回各家

均發生事故被拘

2020年3月29日夜裡11點半,北京市石景山交警支隊接到熱心民眾報警稱,有一輛車撞倒了隔離綠化帶。民警趕到現場後,經過報警人的指認,發現醉駕司機王某某蹲在兩輛車的縫隙中。民警第一時間對王某某進行檢測,他的血液酒精含量為219.5mg/100mg,依法對王某某進行了拘留。

“他一直請求我們不要把他刑拘,因為被刑拘後,他的子女考公務員、當兵都會被影響,他很懊悔。”北京市石景山交警支隊事故科民警羅旭稱。

據王某某交代,他與另一個朋友在豐臺的一個飯館聚餐,席間喝了酒,吃完飯後沒有叫到代駕,就懷著僥倖心理打算開車從豐臺的飯館到香山附近回家。這期間,他因為不熟悉路況開了導航,到了導航提示的出口,王某某因醉酒看錯路,一頭撞上了隔離綠化帶,最後撞到一個路燈杆上,車才停下來。車撞停後,王某某並沒有想到報警,而是躲在現場,還聯繫別人幫他把車開走。

通過細緻的詢問和事後調查,民警發現,王某某當晚與一位朋友共同飲酒,於是想聯繫他的這個朋友來證實王某某的喝酒情況。民警查證發現,王某某的這位朋友當晚在豐臺區酒後駕車肇事,在逃離現場後向西城交通支隊自首了。

“倆人喝酒,分頭走,分頭撞,一個在石景山撞了,一個在豐臺撞了,倆人都被拘留了。”羅旭介紹。

酒駕撞壞古樹

面臨500萬元賠償

在費某某醉駕案中,費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肇事後逃逸,連續造成4起交通事故,最終被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三年二個月有期徒刑。

在楊某某醉駕案中,楊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撞上了王某某停放的機動車,致使王某某機動車的右前輪撞上了一棵銀杏古樹,古樹的一根枝杈被撞掉,楊某某被判賠500萬元。

在郭某某醉駕案中,郭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撞上了一輛白色輕型廂式貨車。現場監控錄像顯示,由於夜晚人少,貨車停在人行道附近等待卸貨,一輛摩托車駛過。“他喝醉了,本身開得不快,但沒有減速的跡象。”摩托車撞上了貨車車尾的橫槓,致使摩托車左側翻,郭某某受傷。羅旭警官也提醒廣大貨車司機,夜晚也不要貪圖便利,隨便停車。

在商某某醉駕案中,商某某駕駛的車輛行車記錄儀顯示,醉酒的商某某衝著馬某某叫喊,車速時快時慢,與馬某某駕駛的奔馳車並駕齊驅。最終,商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撞上了馬某某的奔馳車,致使兩車損壞,商某某最終獲刑五個月,罰款19000元。

羅旭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飲酒後一定不要駕車出行,不要心存僥倖,飲酒後我們的各種行為都不受控,極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進而釀成悲劇。謹記駕車不飲酒,飲酒不駕車。

來源:北京青年報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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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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